海泰新光(68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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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4 14:09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2月2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7.788528亿元,净额6.9351625167亿元,实际到账7.173234288亿元[1] - 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8万股,发行价格35.76元/股[1] - 支付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2426.604132万元[2] 资金使用与存放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5023692943亿元,募投项目支出3.5621647726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65.4250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亿元[3] - 2024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8.323705亿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8828.93万元[10] - 2024年7月30日公司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12月31日余额为1.2亿元[11] - 2024年3月19日公司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及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余额1.1606247463亿元,北京银行青岛分行余额8926.027993万元,淄博海泰新光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余额4491.417487万元[7] 监管与制度 - 2021年2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与北京银行青岛分行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5] - 2021年3月公司、奥美克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淄博海泰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6] - 公司制定《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4] 投资收益 - 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总额96.33万元[14] - 收益凭证“尊享”3月期202号金额300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2.47%[14] - 收益凭证“泰鑫宝”贵客专享4号金额500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2.47%[14] - 收益凭证“尊享”3月期252号金额300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2.20%[14] 项目情况 - 2023年12月公司将“青岛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节余253.5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部提取[16] - “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2024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5年2月,调整前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4519.42万元,调整后为27634.00万元[17] -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2024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5年2月[18] - 淄博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进度为11.58%,未达预计效益[26] - 青岛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进度为11.20%,未达预计效益[26] - 青岛内窥镜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进度为110.14%,于2022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达到预计效益[26] - 青岛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进度为98.58%,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达到预计效益[2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进度为64.32%,于2023年12月结项,达到预计效益[27] - 合计承诺投资总额为86,237.05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69,351.63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额的差额为 -33,729.98万元,累计投入进度为51.36%[27] - 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前期建成约12,700平方米厂房[27] 其他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1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1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19]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0.00万元,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0.00%[26]
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5-04-24 14:09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文件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经历董事会换届,第三届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独立董事黄杰刚先 生、独立董事崔军先生、董事李忠强先生,其中独立董事黄杰刚先生为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任职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的 换届工作。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2024 年 9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第四届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独立董事王鸣先生、独立董事李勇先生、 董事周良先生,其中独立董事王鸣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作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
海泰新光(688677) - 关于海泰新光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4 14:09
财务审计 - 安永华明对公司2024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59436 J01号,日期2025年4月24日[3] 关联资金往来 - 2024年初关联资金往来余额655.59万元,年度往来累计35.08万元,偿还累计5882.70万元,年末余额2107.97万元[9] 应收账款 - 与real Spectrum应收账款2024年初余额15.13万元,年度累计发生290.85万元,偿还253.42万元,年末余额52.56万元[9] 其他应收款 - 与real Spectrum其他应收款2024年初余额3.99万元,年度累计发生6.63万元,偿还5.53万元,年末余额5.09万元[9] - 博海泰新光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2024年初余额607.46万元,年度累计发生7.42万元,偿还623.75万元,年末余额991.13万元[9] - 奥美克生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2024年初余额29.01万元,年度累计发生30.18万元,年末余额59.19万元[9] 审批情况 - 汇总表于2025年4月24日获董事会批准[9]
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18 10:47
报告发布 - 公司将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于2025年4月28日15:00 - 16:30召开[2][4][5] - 召开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5] - 召开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音频直播和网络互动[2][3][5] 投资者提问 - 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21日至25日16:00前预征集提问[2][5] 参会人员 - 参加业绩说明会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郑耀等[5] 联系信息 - 业绩说明会联系人是薛欢,电话0532 - 88706015,邮箱investment@novelbeam.com[6] 会后查看 -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6]
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2025-04-03 08:48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3月5日[2] - 实施期限为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2]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 - 10000万元[2]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60万股,占总股本0.4975%[2] - 累计已回购金额2213.93万元[2] - 实际回购价格35.66元/股 - 38.38元/股[2] 其他数据 - 公司总股本12061.4万股[4] - 回购专用账户累计回购133.7万股,占比1.1085%[5] - 前次回购计划累计回购73.7万股[5]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3-31 18:16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并公告进展,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3][7]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 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7] - 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7] -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7] - 回购价格不超过5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亿元(含) [2][7]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7]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0,614,000股的比例为0.1327% [3][7] -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37.90元/股,最低价为36.8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976,567.41元(不含交易费用) [3][7] 其他事项 -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同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8]
海泰新光: 海泰新光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1 09:26
股份回购方案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3月5日 [1]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 预计回购金额为5000万元至10000万元 [1] - 回购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回购进展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已回购股数为16万股 [1]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0.1327% [1] - 累计已回购金额为597.66万元 [1]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36.88元/股至37.90元/股 [1]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1] - 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1] - 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1] - 回购价格上限为59元/股 [1] 其他事项 -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 [2] -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告
2025-03-31 09:03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3月5日[2] - 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2]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2] - 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16万股,占比0.1327%[2] - 累计已回购金额597.66万元[2] - 实际回购价格36.88 - 37.90元/股[2] - 2025年3月31日首次回购160,000股,占比0.1327%[4] - 首次回购最高价37.90元/股,最低价36.88元/股[4] - 首次回购支付资金5,976,567.41元[4]
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2025-03-31 09:03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3月5日[3] - 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3]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 - 10000万元[3] - 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3]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16万股,占总股本0.1327%[3][6] - 累计已回购金额597.66万元[3]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6.88元/股 - 37.90元/股[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支付资金5,976,567.41元(不含交易费用)[6]
海泰新光: 海泰新光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12:29
公司股份回购用途变更 - 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议案 将原定"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1] - 除回购股份用途调整外 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1] 注册资本减少及债权人通知程序 -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规定 公司需正式通知债权人 [2] - 债权人可在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2] -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其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 公司将继续按原约定履行债务义务 [2] 债权申报具体要求 - 债权人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需额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2] - 自然人债权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申报均需额外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 - 申报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 邮寄或邮件申报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并于当日电话通知公司 [3] - 申报时间判定标准:现场申报以登记日为准 邮寄以邮戳日为准 电子邮件以公司收件日为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