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和林微纳(688661)
icon
搜索文档
和林微纳: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4-25 09:04
董事和监事提名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或非职工监事候选人[6]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6] 投票权与选举规则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等投票权数[2] - 选举时股东投票权数为所持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相应人员人数[9] - 当选董事或监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11] 选举特殊情况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已当选董事超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缺额下次股东大会填补[12]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2] - 第二轮选举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缺额董事[12] - 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多者当选[14] - 两名或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4]
和林微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09:0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3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 17.71 元,共募集资金 354,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2,242,452.8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1,957,547.1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0003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作为苏 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林微纳")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和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
和林微纳: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09:04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末,天衡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419人,签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222人[3] 收入数据 - 2023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61472.8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万元[3] - 2022年承担9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收费8123.04万元[3] 客户数据 - 天衡审计公司所在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12家[3] 公司决策 - 2023年4月27日会议通过续聘天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4] 其他情况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1亿,近3年无民事诉讼担责情况[11] - 前身始建于1985年,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3] - 对重大审计及会计判断问题及时咨询,解决技术问题[5] - 对项目组沟通、监督与复核制定政策程序,加强质量控制[6] - 制定信息安全控制制度,严格保密客户信息[10]
和林微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5 09:04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议案[1] - 公司章程修订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从2022修订版变为2023修订版[2] - 公司章程修订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从2020年12月修订版变为2023年8月修订版[2] - 公司章程修订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变为2023年12月修订版[3] - 公司章程新增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相关内容[3]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4] 董事相关 - 多方可提出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5] - 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5] - 独立董事辞职致相关问题时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董事会 - 多方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6]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6] - 战略等委员会有相应职责[7]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和职工监事,职工监事比例不低于1/3[8] 报告披露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9]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多项制度,修订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处理章程修订事宜[10]
和林微纳: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5 09:04
财报披露 - 2024年4月26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3] - 2024年4月30日将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3]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5月6日15:00 - 16:00举行,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3][5] - 召开地点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5]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骆兴顺等[6] 投资者参与 - 可在说明会时间通过网址在线参与[6] - 可在2024年5月3日前通过邮箱zqb@uigreen.com提问题[6][7] 联系信息 - 联系部门为证券部,电话0512 - 87176306,邮箱zqb@uigreen.com[7]
和林微纳: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09: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 2 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监事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 董 ...
和林微纳: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09: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 ...
和林微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09:04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9,874,453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 70.89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73.1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481,485.32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518,487.8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天衡验字 (2022)0012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 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 ...
和林微纳: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4-04-25 09:04
选聘相关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2]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有制定政策等职责[7]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6][7] - 选聘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等多环节[8]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两年[10] 解聘改聘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特定情况应改聘[14] - 改聘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可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年报审计期间一般不得改聘[15] 监督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7]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8] - 处理方式有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8] - 特定严重行为事务所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得选聘[18]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 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依新规定[20] - 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管理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
和林微纳: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4-25 09: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苏州和 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章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 状况、未来的发展规划、股东要求以及监管政策等因素后所制定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 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