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琛科技(68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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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琛科技(6886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0:5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五日内发通知[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15]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与计票和监票[25]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27] 决议相关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1]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2]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2] 其他事项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9]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0]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0]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0]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十年[34]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订权属股东会,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36]
元琛科技(68865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10:56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人员和机构[4] 信息披露形式与时间 - 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6]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6]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6]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6] 需披露的具体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9] - 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9]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11]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15] 股东会相关披露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临时公告发通知[13] - 股东会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且含律师见证意见[15] 日常关联交易披露 - 需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3] 信息披露管理责任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19] 其他披露相关规定 - 公司宣传、营销等公开计划需至少在实施前五个工作日通知董事会秘书[25]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和澄清公告[25]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6]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执行情况[2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行为[26]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向董事会报告经营等情况,总经理需签名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7] - 公司各部门等负责人应监控并报告符合披露标准的信息[27]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责任人并要求赔偿[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告知董事会股权变动等应披露事项[28] -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事件应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28]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等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3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知情人员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不得内幕交易[30]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3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等执行[3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32]
元琛科技(68865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10:56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 照本制度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 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对外担保议案前充分调查被担保方的经营和 资信情况,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 审慎依法作出决定。公司可以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担保风险进行评 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 ...
元琛科技(68865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10:56
独立董事任职比例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担任该职[8] - 违法违规者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提名与审核 - 特定主体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候选人经提名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元琛科技(688659)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8-28 10:18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 ...
元琛科技(688659)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8-28 10:18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 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条款进行修改,同时公 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安徽元琛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鉴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条款,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
元琛科技(688659) -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及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8-28 10:18
二、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及补选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古俊飞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古俊飞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古俊飞先生简历附后。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职工代 表董事古俊飞先 ...
元琛科技(688659)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8 1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将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3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000,000.00 元,各项发行费 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 50,833,018.87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9,166,981.13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元琛科技(688659) -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08-28 10:18
为持续贯彻落实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 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推动公司的持续规范管理,提高公 司的经营质量,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树立良好的 资本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如下: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同时,元琛科技从客户层面出发,针对客户关注的产品使用过程中的重点问 题进行产品技术的升级;从生产运营端出发,技术团队深入车间各环节,对现有 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严格管控,在提质与降本两方面寻找平衡点。元琛科技 从使用端和生产端两个层面,增强公司主营产品的竞争力。 2025 年元琛科技将持续投入研发新技术创新,稳步推进新产品的研发以及 现有产品的迭代升级,不断拓展公司产品族的边界,增加公司产品竞争力。 (二)拓展 AI 智能环保岛,引领工业绿色转型 在 "双碳"目标与环保标准持续升级的背景下,工业烟气治理面临多重挑 战:污染物治理流程复杂、实时数据采集不全 ...
元琛科技(68865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8 10:1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5日14点30分在合肥智慧产业园A13栋三楼召开[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3]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多项议案,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2[5][6] 股权及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A股代码688659,简称元琛科技[10]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00 - 17:00,地点在元琛科技证券部[11][13] 其他信息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11]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