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688655)

搜索文档
迅捷兴: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22 09:46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种权利。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1 人,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 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 ...
迅捷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22 09:46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的 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
迅捷兴: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1-22 09:46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深圳市迅 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迅捷 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进行认真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 计机构是基于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经审查,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客 观、公正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财务报 ...
迅捷兴: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2 09:44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3-066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一致同意该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三)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 G 栋三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通过邮件的 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张仁德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 ...
迅捷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2 09:44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深圳市迅 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迅捷 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 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经综合考虑拟聘请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 的质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
迅捷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22 09:44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 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对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审查﹑论证﹑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负责督促和 落实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考核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或依据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的授权具体承办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考核相关的 工 ...
迅捷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1-22 09:44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如遇紧急情况, 需要尽快召开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 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 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 ...
迅捷兴: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新增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3-11-22 09:44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3-064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新增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 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
迅捷兴: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1-22 09:44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监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 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 公司配合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事项 ...
迅捷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22 09:44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在委员范围内过半数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 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