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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68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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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6886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5 11:4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三天通知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可开会[13] 资料保存与职责 - 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 证券部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供相关资料[10] 薪酬决策流程 - 董事和高管述职自评,委员会评价并提报酬奖励方式[10]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呈和科技(68862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15 11:47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会议 -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3名或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 审计委员会每年须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内部控制责任与管理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负责,重要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5] - 公司应注重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并制定政策程序[5] 内部审计职责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制度,保持独立性[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15] - 内部审计部门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6] - 内部审计部门将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必备内容[17] - 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审计所有工作,接触相关记录和人员[19] - 内部审计部门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22] 审计委员会监督工作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年度计划、督促实施[10]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单独沟通会议[11] - 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性[11]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4]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核实评价意见[23] 特定事项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23][24][26]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7]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审计[2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1]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或鉴证一次[31]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做专项说明[31] - 内部审计部门为公司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应给予表彰或奖励[35]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应视情节处罚并赔偿损失,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5]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之一[37]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人员工作监督考核[37]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7]
呈和科技(6886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2-15 11:4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控 股子公司和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备案等管理事宜;公司 下属各部门、 ...
呈和科技(688625)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2-15 11:4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自 身经营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效率,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三)合理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和公平;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 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 高风险领域。 第四条 公司董事 ...
呈和科技(68862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5 11:47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独立董事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 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 组成,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 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呈和科技(688625)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5 11:4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及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备独立董事资格的委员不 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 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水平,发挥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能力 及可持续发展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
呈和科技(68862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2-15 11:4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
呈和科技(6886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15 11:4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明 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 ...
呈和科技(68862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15 11:47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 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具有独 ...
呈和科技(68862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5 11:4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决策、监督和责 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 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披露募集资金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