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威迈斯(688612)
icon
搜索文档
威迈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 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
威迈斯: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 行为,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会全体成员对内幕 信息管理负有责任,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
威迈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 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 ...
威迈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科学、高效、务实的决策体系,优化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机制,提升公司人 力资源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 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 议。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威迈斯: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应与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 务关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 东代发薪水。 第六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权限,规范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和《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 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
威迈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 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质量,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将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 媒体,以规定的 ...
威迈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和《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提名委 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
威迈斯: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 | |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股份 4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发起人、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 5 | | | 第三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 第四节 股份转让 7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 第一节 股东 8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2 | | 第五章 董事会 28 | | | 第一节 董事 | 28 |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 32 | | 第三节 董事会 | 36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3 | | | 第七章 监事会 45 | | | 第一节 监事 | 45 | | 第二节 监事会 | 46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8 | | | 第一节 财务 ...
威迈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 ...
威迈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规定和《深圳 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保 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 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 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