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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4-01-18 09: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 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6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100,000 股,并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420,957,142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89,637,665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1,319,477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8,471 名,持有 限售股共计 2,360,5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2023 年 7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 迈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
威迈斯: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4 10:54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 风云科技大楼 501 之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4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78,110,145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78,110,14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 66.0661 | | 比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
威迈斯: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3-12-14 10:54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30306-00001 号 致: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星期四)召开。北 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韩雪律师、 邓舒怡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
威迈斯: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但独立董事在本公司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遵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 ...
威迈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1-28 11:10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 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 | 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 | --- | --- | | 举情形之一的人员; | 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 | | (五)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 |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 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 | 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 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 ...
威迈斯: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董事会决定下设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 资决策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 形;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本规则 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
威迈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 ...
威迈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高效、 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有效地行使职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定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股东大会会 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依法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各项职权 ...
威迈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 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