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看科技(688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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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看科技(68858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庆峰)
2025-07-15 11:00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庆峰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12] 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被提名人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培训证明材料[3] 独立性要求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6]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批评[8]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任职未超六年[8]
思看科技(68858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祝素月)
2025-07-15 11:00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祝素月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无相关股份及亲属关联[6]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无处罚、谴责记录[8] - 被提名人兼任公司数未超三家且任职未超六年[8] 履历与声明时间 - 被提名人1986 - 2023年从事会计教学科研[8] - 声明发布于2025年7月14日[12]
思看科技(688583)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7-15 11:00
董事会换届 - 2025年7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2] - 提名王江峰等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李庆峰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1名职工董事[4]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4] 持股情况 - 王江峰直接持有公司14746242股股份[8] - 郑俊直接持有公司11876561股股份[11] - 陈尚俭直接持有公司12833127股股份[12] - 三位独立董事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股[14][15][17] 一致行动人 - 三家合伙企业为一致行动人关系[13] 人员履历 - 李庆峰曾任职浙江东冠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 - 郑能干担任蚌埠学院学术副院长[15] - 祝素月曾任职多家公司[17]
思看科技(68858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能干)
2025-07-15 11:00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郑能干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3] 独立性要求 - 特定股份及股东单位任职人员亲属不具备独立性[6] 合规情况 - 候选人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通报批评[8] 提名声明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12]
思看科技(68858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庆峰)
2025-07-15 11:0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2] - 持有股份及亲属任职情况影响独立性[5] - 近36个月有处罚批评等有不良记录[6][7] 独立董事其他条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7]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参加培训获相关证明[8] 声明信息 - 声明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13]
思看科技(68858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祝素月)
2025-07-15 11:0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7]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7]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标准 - 特定持股及亲属等情况不具独立性[5]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有不良记录[6][7] 个人经历与声明时间 - 1986 - 2023年从事会计教学科研[7] - 声明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12]
思看科技(688583)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5-07-15 11:00
股东大会信息 - 思看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14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4]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9:15 - 15:00[6]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4日,A股股票代码688583[16]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9:30 - 17:30,地点在公司会议室[17] 议案信息 - 审议《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9] -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于2025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1]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3.01、3.02、3.03、4.01、4.02、4.03[14] 选举信息 -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3人,独立董事应选3人[10] - 某股东持有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拥有1000股选举票数[29] - 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31] - 某投资者持有100股该公司股票,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500票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表决权[31] - 投资者可将500票集中或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32] 其他信息 - 联系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98号12幢1单元102室,联系电话0571 - 86362816[20]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23]
思看科技(688583)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5 11:00
公司治理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资本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6800万元增至8840万元[3] 议案情况 - 全体监事同意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5] - 取消监事会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和弃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7]
思看科技(688583)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5 11:00
公司治理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7位董事全出席[2] -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等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均全票通过[5][8] 资本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6800万元增至8840万元,增幅约30%[4] 人事提名 - 提名王江峰等3人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10][11][12] - 提名李庆峰等3人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16] 股东大会 - 公司拟于2025年7月31日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17]
思看科技(688583) - 股份回购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0:46
回购股份情形与条件 - 公司可因四种情形回购股份,第四种需满足四个条件之一,如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等[3] 回购股份数量与价格 - 公司回购股份合计持有的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0] - 回购股份方案中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资金总额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10] - 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的,应在方案中充分说明合理性[11] 回购期限与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最终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因另一情形回购期限不超过三个月[13] -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在特定期间不得回购,因特定情形实施股份回购并减少注册资本的除外[13] - 公司不得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优先股发行除外[14] 相关人员限制与问询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其董事等相关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至披露结果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15] - 公司应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时,问询相关股东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披露回复[15] 程序与通知义务 - 公司回购股份拟注销的,应在股东会决议后通知债权人,已发行债券的还应按债券募集说明书履行程序和义务[15] - 特定情形股份回购提议需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提出[18] - 因特定情形(一)回购股份需经股东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因特定情形(二)、(三)、(四)回购股份,可依章程或股东会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0]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股东信息;需股东会决议的,在股东会召开前三日披露[22] - 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进展[23] - 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仍未实施回购,董事会应公告原因和后续安排[23] - 回购期限届满或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应在二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4] 已回购股份出售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四)回购的股份,可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按规定出售[28]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出售计划[28] - 每次披露的出售已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不得超过六个月[28] - 每日出售已回购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不超20万股除外[1] - 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出售已回购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1] - 出售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1]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或计划实施完毕,应停止出售并在二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 其他规定 - 已回购股份未按披露用途转让,拟在3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需经股东会决议并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3] - 公司计算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以最近一次公告为准,不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5] - 公司计算定期报告中每股收益等指标时,发行在外总股本以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本数为准[5] - 制度关于控股股东等相关规定适用于其一致行动人[5]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执行[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