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68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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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8 16:21
人员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241人[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注册会计师2356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904人[2]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天健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07家,收费7.20亿元[2] - 天健所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44家[2] 审计相关 - 2024年审议通过续聘天健所为审计机构[3][7] - 天健所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6]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8] 报告日期 - 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10]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8 16:21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 会〔2023〕1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的要 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解 ...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5-04-28 16:21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明冠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切实有效地开展了工作。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罗书章、彭辅 顺、非独立董事闫勇,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罗书章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 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 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关于2025年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2025-04-28 16:21
业务计划 -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2][5][7] - 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6][7] - 2025年4月28日会议审议通过开展远期结汇业务议案[2][7] 业务详情 - 交易场所为有资格的非关联金融机构[2][6]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5] 风险管理 - 业务存在汇率波动等风险[3][9] - 制定制度规范业务行为[10][12][13] - 内审部门审查业务并报告[10] 业务目的与态度 - 开展业务为降低汇率等风险[12] - 保荐机构对业务无异议[13]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8 16:21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 审计客户共计 70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20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 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7 日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 ...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28 16:21
| 项目 | 2025 年第一季度计提金额 | | --- | --- | | 1.信用减值损失 | -4,943,006.03 | | 2.资产减值损失 | -7,862,333.77 | | 合计 | -12,805,339.80 |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各类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 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 后,2025 年第一季度共计提减值损失-12,805,339.8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 ...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8 16:2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营业利润从-749.36万元更正为-1,610.75万元[19][20] - 2023年度利润总额从-997.09万元更正为-1,858.63万元[19][20] - 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从-1,705.05万元更正为-2,387.54万元[19][20] 内部控制 - 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控有效[4][5] - 2024年内控评价关注募集资金使用等5个高风险领域[10] - 2024年内控执行有效,未发现重大、重要缺陷[20] 整改与展望 - 2023年子公司投资收购公司管理内控失效,完成出售股权整改[18] - 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因终止股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19] - 2025年计划加强内控,推进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20]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5-04-28 16:21
目录 | 关于本报告 | 01 | 01 | 强化稳健经营 推进固本强基 | 03 | 稳固责任链路 打造品质标杆 | 附录 | 75 | | --- | --- | --- | --- | --- | --- | --- | --- | | 2024 年亮点绩效 | 03 | | | | | 关键绩效表 | 75 | | | | | | | | 指标索引 | 85 | | 走进明冠新材 | 05 | 规范公司治理 | 27 | 坚守产品质量 | 49 | 反馈意见表 | 86 | | | | 深化合规经营 | 31 | 负责任供应链 | 54 | | | | 公司简介 | 05 | 坚持党建引领 | 33 | 保护数据安全 | 57 | | | | 股权架构 | 06 | | | | | | | | 企业文化 | 07 | | | | | | | | 产业布局 | 07 | | | | | | | | 发展历程 | 09 | | | | | | | | 荣誉成就 | 11 | | | | | | | | 可持续发展治理 | 13 | 02 | 坚持绿色引领 践行低碳使命 | 04 | 坚持以人为本 共建和谐 ...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8 16:21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明冠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4,102.2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87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