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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688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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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688556)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7-11 11:16
激励计划考核时间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7] - 若预留部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之后授予完成,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9][14]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首次授予部分业绩考核目标A要求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高于可比公司75分位且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0%、200%、300%,归属比例100%[7] - 2025 - 2027年首次授予部分业绩考核目标B要求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高于可比公司60分位且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0%、200%、300%,归属比例80%[7] - 第二个归属期(2027年)业绩考核需完成其一:以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公司对应增长率高于可比公司60分位,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10] 可比公司选取 - 选取隆基绿能、晶科能源等20家境内主营业务相关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9] 归属比例与数量计算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目标A,归属比例100%;达目标B,归属比例80%;未达目标B,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11]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分五级,对应归属比例分别为100%、100%、80%、0、0[12] - 公司层面业绩达目标A或B,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2] 考核结果处理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被考核对象结果[17] - 被考核对象对结果有异议,可先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沟通,无法解决可申诉,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复核确定结果[17] - 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归档保存,保存期5年,超期文件经批准后统一销毁[18]
高测股份(6885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11 11:1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上市1年内、离职6个月内等情形下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25%[8]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8]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7] 信息管理与申报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1] - 董事和高管在新任、信息变化、离任等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11] 操作流程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未得反馈不得操作[12] - 董事、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2] 减持计划 - 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 减持计划含拟减持数量、来源、时间区间等[13] - 规定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在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其他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董事、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按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4] 违规处分 - 违反制度公司视情节处分,报监管机构处分,造成损失追究责任[15]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修订[17]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7]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修改亦同[17]
高测股份(688556) - 对外投资及融资管理制度
2025-07-11 11:16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对外投资需经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对外投资需经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情况,对外投资需经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等情况,对外投资需经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等情况,对外投资需经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等情况,对外投资需经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融资审议标准 - 公司向金融机构单笔融资或申请融资提供自有资产抵押或质押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1] - 公司向金融机构单笔融资或申请融资提供自有资产抵押或质押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1] 额度使用期限 - 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10] - 融资额度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融资金额不应超过经审议的融资额度[11] 投资终止与核销 -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时需对被投资单位财产等全面清查[20] - 公司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20] 财务处理与权益维护 - 公司财务部要审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料并进行会计处理[20] - 公司应执行融资等资金工作程序,履行合同条款维护投资者权益[20]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及融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做好对外投资及融资信息披露工作[22] - 对外投资及融资事项未披露前知情人员有保密责任[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制度条款与法律等冲突时按规定执行,必要时修订[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高测股份(6885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1 11: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金额超3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向金融机构单笔融资或申请融资提供自有资产抵押或质押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通知与提案规则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1] 投票与决议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需参加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2]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表决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4]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3] 其他规则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37] - 董事候选人(职工代表董事除外)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3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2]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42]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42]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决议通过之日[4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2]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不足”等不含本数[4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46]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改、修订本规则,报股东会批准[46]
高测股份(688556)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07-11 11:15
业务计划 -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多晶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1][2] - 最高交易余额不超1亿,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1000万,额度可循环用12个月[2]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2] 风险管控 - 业务存在市场、资金、内控等风险[5] - 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审计部定期检查[7][8]
高测股份(68855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7-11 11:15
审计机构聘任 - 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3] - 2025年7月11日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续聘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4][15][16] - 授权管理层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13] 安永华明情况 - 截至2024年末有合伙人251人,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等[4] - 2024年业务总收入57.10亿元等[5] - 2024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55家,收费11.89亿元[5] - 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2亿元[7] - 近三年受刑事处罚0次等[8] 项目人员情况 - 项目合伙人等近三年签署/复核报告数量:张毅强6家等[9] - 张毅强和杨晶2023年4月受深交所监管函自律监管措施一次[11]
高测股份(688556)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5-07-11 11:15
业务计划 - 公司拟开展多晶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最高交易余额不超10000万元[3][5]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1000万元[3][5] - 业务期限自2025年7月11日起12个月,额度可循环用[3][5][6]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5] 风险与应对 - 业务存在市场、资金等多种风险[8] - 已制定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操作原则等[9] - 将建立授权与岗位牵制机制,加强人员培训[10] 审批情况 - 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保荐人同意开展业务[12][14][15]
高测股份(688556)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11 11:15
股份与注册资本变动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股票25,088股,归属后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增加[2] - 2025年5月8日“高测转债”转股28股,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增加[3]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现0.18元,每股转增0.4股,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增加[4] - 2025年6月27日“高测转债”转股271股,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增加[4] - 公司注册资本从546,743,918元增至765,476,919元,股份总数从546,743,918股增至765,476,919股[14][15]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删除“监事”等表述,新增相关章节,部分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 - 公司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多项制度,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7][8] - 8项修订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7][8][9] 股东与股权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有总额和决议通过要求[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6] - 发起人、董事等不同主体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17] - 特定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权利,公司有答复期限[18] - 股东对违规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权利,特定股东可请求诉讼[18][1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公司[20] 股东会与股东大会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多项职权,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发行股票[21][22] - 多项重大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有不同审议标准[22][23][24] - 股东大会召开有时间、投票、股东出席等相关规定[26][27][2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有表决权比例要求[2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表决权受限,部分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 董事、监事候选人有提名推荐要求,部分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29][30]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选举产生[33] - 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有任职限制[33][39] - 交易等事项有董事会审议批准标准[35][36][37] 审计委员会等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1] -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和决议通过有相关规定[41][42] 其他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有留存比例要求[43] - 公司年报和中报披露有时间要求,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有通知要求[43][4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44] - 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等有通知债权人等相关规定[45] - 特定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有清算等相关规定[46]
高测股份(6885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11 11:15
人员离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高离任公告[4]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8] 人员任职限制 - 犯罪等情况未逾规定年限不得担任董高[5] 人员职务解除 - 董高出现特定情形,公司30日内解除其职务[7] 手续办理与股份转让 - 董高离职5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9] - 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1]
高测股份(688556) -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分红回报规划
2025-07-11 11:15
未来展望 - 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现金分红需满足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等条件[5] - 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 分红政策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8] 规则说明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5]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 - 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5]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2] - 年度股东会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