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智微(68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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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智微(688512)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7 08:30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5-012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丹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 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 ...
慧智微(68851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7 08:30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5-011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
慧智微(688512)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27 08:30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盈利[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1,651.53万元[3]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2][3][5][6] - 该预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5][6][7] 风险情况 - 公司上市未满三年且2024年净利润为负,不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4]
慧智微(688512) -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4-27 08:29
期权计划情况 - 2021年3月29日期权预留总额550万份,行权后对应550万元注册资本,行权价格4元/注册资本[3] - 2021年11月30日和12月15日调整后期权计划总额不超2200万份,行权价格1元/股[6] - 2023 - 2025年因离职等原因共注销84.18万份股票期权[7][9][10][15] - 2021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已授予股票期权部分调整为1960万份,尚未授予部分240万份[11] - 第一至三期分别授予期权数量1960万份、142万份、98万份[13]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权数量1290.20万份(不含已行权),激励对象55人[15] - 2023 - 2024年第一个行权期各次行权共835.62万股[16][17] 第二期行权情况 - 2025年4月25日审议通过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议案[18] - 第三期激励对象授予日为2022年4月24日,第二个可行权期为授予日起36 - 48个月,可行权数量占比30%[19] - 第二个可行权期第三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7人,可行权期权数量29.4万份,占总股本0.06%[22] - 行权数量294,000份,行权价格5元/股,行权人数7人[24] 激励对象情况 - 郭耀辉等七名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予4,860,000份,第三期980,000份,可行权294,000份,占比30%[26] 业绩情况 - 2022年经审计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35668.45万元,较2020年同比增长72.07%[21]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上市后行权认购股票自行权日起三年内不减持,期满比照董监高减持规定执行[27]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30]
慧智微(688512) - 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4-27 08:29
股权激励 - 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7名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核查[1] - 公司及7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行权条件[1][2] - 监事会同意为第三期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3]
慧智微(68851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7 08:26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智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慧智微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 2024 年度(以下又称"报告期")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0.05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20.92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596.6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
慧智微(68851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7 08:26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5430.05万股,每股发行价20.92元,募资总额113596.65万元,净额102832.89万元[1] - 原计划募资150418.78万元,实际净额较原计划减少[3] 项目投资调整 - 芯片测试中心建设调整后投资为0,原预计25782.36万元[7] - 总部及广州研发中心拟投入43648.99万元,上海研发中心拟投入13351.0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45832.89万元[7] 现金管理 - 公司计划用不超200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额度可循环[10] - 购买保本型产品,收益优先补足募投不足,核算不影响项目和主业[9][13][15] - 监事会、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均认可现金管理事项[20][21][22]
慧智微(688512)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7 08:26
目 录 | | | 二、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3—6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7-558 号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智微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我们认为,慧智微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第1页 共6页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慧智 微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
慧智微(688512)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慧智微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7 08:26
目 录 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第 1—2 页 二、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第 3 页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5〕7-561 号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智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 附的慧智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 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慧智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慧智微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慧智微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 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慧智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 ...
慧智微(688512)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慧智微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7 08:26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10 页 三、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11—14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7-559 号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智微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慧智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慧智微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慧智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 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 共14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