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一轨(68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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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一轨(688485)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09:0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委员产生与任期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提名流程 - 股东提名需提交资料,由委员会审查[13]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不限[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半数通过[16] 职责与权限 - 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建议[2] - 可委托猎头公司并决定费用[9] 规则执行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由其修订解释[20]
九州一轨(688485)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2025-10-13 09:00
融资原则 - 公司融资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3] 审批流程 - 单笔融资金额占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含)由总裁办公会批准[6] - 10%以上(不含)至50%以下(含)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 - 50%以上(不含)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7] 管理要求 - 财务管理部为融资日常管理和实施部门[4] - 融资合同7日内报送财务管理部登记备案[10] - 获批融资90日内签合同,超期视为新事项[12] 应急处理 - 财务管理部预计到期不能归还贷款应制定应急方案[12] 资料管理 - 融资事项相关资料和文件送交董事会秘书[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九州一轨(688485)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09:00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 任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 ...
九州一轨(688485)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09:00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少于 6 名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 ...
九州一轨(688485)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13 09:00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029.2062万元人民币[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029.2062万股,均为普通股[24] 股东与股份限制 - 多位发起人于2019年12月04日以净资产折股方式持有公司股份[22][2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股东要求收回,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32][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起诉相关人员[3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0] - 单笔财务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4]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0] - 董事人数少于6名等情况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1][6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3]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6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112]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49][153]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162][163] 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90][191][194]
九州一轨(688485)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13 09:00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信息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完成,如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等[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7]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1][12]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8]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8] 减持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4][1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7]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7] - 因公司年内权益分派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2] - 公司董事和高管需在股份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及董事会报告相关内容,董事会再向上交所报告并披露[18] - 报告内容包括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及原因、变动后持股数量、上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18] - 公司董事和高管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到规定的,应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8] - 公司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违反制度,应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作出的处罚[18]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相悖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1]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核准并上市之日起实施[21]
九州一轨(688485)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13 09:0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提聘请议案[6] - 选聘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决定[3]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7]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评价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降20%以上应说明金额等[11] - 应细化评价标准评价应聘文件,保存意见[8]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业务不超两年[11] 续聘与改聘 - 无需改聘时每年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经批准[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并评价[14]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陈述意见[14] - 改聘应在公告详细披露解聘原因等信息[14] 其他规定 - 与受聘事务所签《审计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18] - 在年度报告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9] - 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工作开展,对特定情形保持关注[17][18]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18] - 情节严重的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不再聘用[19]
九州一轨(688485)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0-13 09:00
投资审批规则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七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8]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0] - 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裁办公会审批[10] - 若投资未达审议标准但公司认为风险大,可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10] 利润与营收审批规则 - 投资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8] - 投资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0] - 投资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8] - 投资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0] 市值定义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19]
九州一轨(688485)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09:00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至五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7]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等[9]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5] 审计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6]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18]
九州一轨(688485)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13 09:00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确保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 - 涉国家、商业秘密信息按规定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7] 审批与报送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审批登记,经董秘审核、董事长确认[11] - 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2] 其他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