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烁股份(688416)
搜索文档
恒烁股份(68841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25 10:01
选聘规定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应具备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等条件[3]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履行制定流程等职责[5]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5] 评分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聘期与更换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到期可续聘,续聘可不招标[7]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二十天通知[11] - 拟改聘需详细说明原因等情况[12]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2] 监督与报告 - 每年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5] - 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工作,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评估报告[15]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报告董事会并依规处理责任人[15] - 股东会决议解聘,违约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15] - 情节严重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5] - 存在特定严重情形,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该事务所[15] 资料保存与制度执行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6]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有效规定为准[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8]
恒烁股份(6884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25 10:01
关联交易审议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11] - 拟进行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1]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会[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4] - 关联股东应在股东会召开前向董事会披露关联关系,董事会有权决定其是否回避[14] - 股东会召开时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董事会审查决定[15] - 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可参加审议并解释说明,但无权表决[15] - 关联事项决议视普通或特别决议,分别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其他规定 - 关联股东未回避致决议通过并造成损失应承担民事责任[15]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8] - 制度规定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公司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8]
恒烁股份(688416) -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25 10: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8月29日在上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92.9413万元[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882.5891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11] 股权结构 - XIANGDONG LU持股1082.8156万股,比例18.4071%[12] - 吕轶南持股686.4800万股,比例11.6697%[12] - 合肥恒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679.8200万股,比例11.5565%[12] - 董翔羽持股607.3482万股,比例10.3245%[12] - 合肥中安庐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65.3897万股,比例9.6113%[12]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02.7854万股,比例8.5470%[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292.9413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4]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等起诉违规董高,被拒或30日未诉可自行起诉[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特定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人[73]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9]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01]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1]
恒烁股份(68841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25 10:01
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监督,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5] - 审计部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人须专职,财务部门负责人不得担任[5] - 审计部应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领导下或与财务部合署办公[5] 审计部工作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9] - 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9] - 对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审计[9] -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关注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9] - 对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及时审计并关注特定内容[11][12]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关注是否遵守准则等内容[13]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等情况[14][15] 审计部权限 - 具有提请开会、调阅资料、调查取证等审计权限[15] - 根据结果有责令上缴收入费用、退还违法所得等处理权[16][17] 审计计划与报告 - 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定期提交报告[19]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外部审计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要求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3] 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3] 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违规处理 - 违反审计制度的部门、个人及审计人员将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28]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修改亦同[30]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情况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0] 违规行为 -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是违规行为[31] - 玩忽职守造成审计报告严重失真是违规行为[31]
恒烁股份(688416)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7-25 10:0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每年为公司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2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 - 最近36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等不良记录[5] - 持股或亲属持股等情况受限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0] - 连任不超过6年[12] - 比例不符等情况60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连续两次未参会董事会提议解除职务[16]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7] 审计委员会规定 - 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0] 其他相关规定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按时披露[24] - 公司协助履职保障知情权[25] - 会议通知按时提供资料[2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26] - 人员配合不得阻碍[27] - 公司承担费用可建保险制度[27] - 给予津贴标准经审议披露[2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9]
恒烁股份(6884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25 10:01
董事辞任与选举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下,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需履职[4]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代会选举和更换[4] 任职限制与义务 - 七种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违规选举委派无效[6] - 董事、高管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报告未了结事务并移交文件[8] - 董事、高管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离职后1年内有效[11] 股份转让与配合核查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1] - 离职董事、高管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后续核查应全力配合[11]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等[15]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恒烁股份(688416)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7-25 10:01
对外投资决策标准 - 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董事会决定,50%以上股东会决定[8][9] - 营业收入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董事会决定,50%以上且超5000万股东会决定[8][9] - 利润占比10%以上且超100万董事会决定,50%以上且超500万股东会决定[9] - 成交金额占市值10%以上董事会决定,50%以上股东会决定[8][9] 其他 - 未达董事会标准投资,总经理决策[10] - 办法依法规章程执行,含“以上”本数[21] - 办法经审议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1]
恒烁股份(6884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10: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16] - 股东会可现场和电子通信方式召开[18] - 股东出席需出示证件和委托书,授权书需公证并备置[19][20] - 股东会由董事长等主持,主持人无法履职有推举规则[22] - 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作报告,董高接受质询[23] - 股东发言遵守规定,主持人有权拒绝违规发言和回答特定质询[22][23]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5][26]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分别为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28][29]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单独计票并披露[29] - 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投票权和提董事候选人[30][32] - 30%以上权益股份比例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35]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5] - 会议签到簿等由董事会秘书保管[38] - 董事会秘书向监管部门上报材料及信息披露[39]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3]
恒烁股份(6884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25 10:01
交易规定 - 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5] - 董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董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股份变动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6] - 董事和高管计划减持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不超3个月[7] 股份限制 - 公司上市1年内、本人离职半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0]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0]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1][12] - 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6]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2][13] - 未按制度申报或披露,董事会发函提示并责令补充[15] - 公司视情节对责任人处分并追究责任[16] - 违规买卖股份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16]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赔偿[16] - 触犯法律公司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6] 其他事项 - 公司完整记录违规处理情况[16] - 需报告或披露的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或披露[16]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18]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修订和解释[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8]
恒烁股份(6884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25 10:0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债券影响因素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9]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等[11]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 知情人应在知悉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部备案[15] - 股东等涉及重大事项应填写知情人档案[16] - 中介受托事项影响股价应填写知情人档案[16]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9] - 内幕信息公开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至交易所[19]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情况[22] 其他管理要求 - 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汇总[17] - 行政人员接触内幕信息需登记[17]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督促签名[17] - 内幕信息流转需原负责人批准并告知董秘[18] - 向外部提供未公开信息需董秘审阅、董事长审核[18] - 内幕信息按流程登记备案并向交易所报备[19][20] - 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教育培训[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