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68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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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明志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2 14:48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所")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2年,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 富中心5-1001室,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 截至2023年末,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公证天业会计 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 ...
明志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12 14:48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第四十 ...
明志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2 14: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4)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 截至 2023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3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2 人。 (7) 公证天业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0,171.48 万元,其中审计业 1 务收入 24,627.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580.35 万元。202 ...
明志科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12 14:48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2023 年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江苏.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 (510)68798988 Tel: 86 (510)68798988 传真:86 (510)68567788 Fax: 86 (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24]E1091号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明志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明志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明志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 ...
明志科技:东吴证券关于明志科技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2 14:4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 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明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4号),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77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 17.65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543,090,5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 其他发行费用共计 53,725,344.52 元(不含 ...
明志科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2024-04-12 14:48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控审计报告 2023 年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江苏 元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86 (510) 68798988 86 (510) 68567788 箱:mail@gztycpa.cn Tel: 86 (510) 68798988 Fax: 86 (510) 68567788 E-mail: mail@gztycpa.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公W[2024]E1089号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 要求,我们审计了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2023 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的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 ...
明志科技:明志科技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2 14:48
一、重要声明 公司代码:688355 公司简称:明志科技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
明志科技: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2 14:48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2 | | 第一节 | 监事 32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3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5 | | 第二节 | 利润分配 35 | | 第三节 | 内部审计 39 | | 第四节 | 会计师事 ...
明志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2 14:48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吴勤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
明志科技: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29 08:56
我们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 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决策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 (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