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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川科技(68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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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川科技(688320)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0-29 08:22
公司规范 - 规范制定目的是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 资金占用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列举13种占用情形[4][5] 独立要求 - 控股股东等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7] - 列举4种影响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的方式[8][9] 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等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并签书面协议[11] 信息披露 - 控股股东等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3] - 控股股东等发生6种情形应书面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4] - 控股股东等要求公司提供未披露信息时应做好登记备案和保密工作[15] 股份权益 - 控股股东等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需三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公告[20]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5%但未超30%,需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 - 通过证券交易持有股份达30%时,继续增持应要约方式进行[20] 减持限制 - 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多种情形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20] - 最近3个会计年度未现金分红等情况控股股东等不得减持[22][23] 控制权转让 - 控股股东转让控制权前,应调查拟受让人情况,消除损害权益情形[23]
禾川科技(688320)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29 08:22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 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禾 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本条第 1 项、第 2 项和第 3 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 ...
禾川科技(688320)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9 08:22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以及《浙 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则该子 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与他人组建合资公司方式建设时,该合资公司应当参 考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 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专款专用、周密计划、精打细算、规范运作、 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 ...
禾川科技(688320)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08:22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即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七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且 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 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一)不具有《公 ...
禾川科技(688320)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管理制度
2025-10-29 08:22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监察监督职能,确保国家法律法规、浙江 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相关规章 制度的贯彻与执行,加强公司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法经营管理, 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促进员工遵纪守法、合规履职,维护公司利益, 促进和保障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审部行使公司监察监督职能,依照本制度、国家 法律法规对公司及分、子公司所有在职员工进行廉正、反腐败教育, 以及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监察。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监察监督工作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准 绳,坚持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结合,宽严相济的原则。 第二章 内部监察机构、职责和范围 第四条 公司内审部为公司内部监察机构,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 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本制度独立开展内部监 察工作,独立行使监察权,对董事会负责,不受其他任何部门和人员 第 1 页 共 ...
禾川科技(688320)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9 08:22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 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 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汇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信用 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衍生品交易的活动。主要包括以下 类型的交易活动: (一)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二)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 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同 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三)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 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合 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 (四)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 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五)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拟履行进出口合同中涉及的预期收付汇进行套 期保值; 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禾川科技(688320)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9 08:22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责任,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勤 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 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 责: (二) 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沟通; 第八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 ...
禾川科技(688320)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9 08:22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 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本制度适 ...
禾川科技(688320)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2025-10-29 08:22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行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主要适用于董事的选举,即:在选举两个以 上的董事席位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待定董事总人数的 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 数位候选董事,董事一般由获得投票数较多者当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 股东会上的投票权,征集人应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代表股东投票选举董事,详细 规定另行制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 ...
禾川科技(688320)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9 08:22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编制和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未 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 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须追究其责任并进行相应 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子(分)公司、 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