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68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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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麦科技(68831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7 08:30
募集资金存放 - 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9]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9]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行为[10] 闲置资金管理 - 可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可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应归还专户并公告[15] 超募资金使用 - 2025年5月后取得的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16]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不得超总额30%[18]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 节余及置换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19]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在转入专项账户后6个月内实施[19] - 支付特定事项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9] 核查与披露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0][27][29]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应在专项报告披露核查和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燕麦科技(68831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27 08:30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8]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2][13] - 中期报告需记载相关重要信息[12][13] 报告审核与审议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7]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9] 信息泄露处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9] 信息披露人员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属于信息披露适用人员和机构[3] 股份情况关注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23][38]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8] - 临时报告由董事等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和披露[29] 责任人规定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1] 部门职责 - 证券事务部负责起草编制定期和临时报告、完成信息披露申请及发布等[32] 人员信息报告义务 - 董事应关注公司情况,获取信息披露决策资料[34] -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事件等信息[35] - 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应向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信息[3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38]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8] 关联交易要求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39] 信息保密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应赔偿损失[42] - 公司可要求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44] - 公司明确保密责任人制度,各层次责任人与董事会签署责任书[45] 文件归档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2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不少于10年[46] 细则相关 -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解释权归董事会[48][49]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8]
燕麦科技(6883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27 08:30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工作内容与渠道 - 工作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5] - 多渠道开展工作,如官网、新媒体平台等[5] 沟通渠道建设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及时公布变更[5]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开设官网专栏[6] 信息披露与会议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7] - 考虑股东会召开便利性,提供网络投票方式[7]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问题[9] 职责与制度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履行多项职责[11] - 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多项职责[16] -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相关事务[16] 信息披露限制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6] - 不得透露误导性、虚假性或夸大性信息[16] - 不得选择性透露信息或存在重大遗漏[16] - 不得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16] 制度相关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9]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0] - 制度日期为2025年7月27日[21]
燕麦科技(68831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7-27 08:30
激励计划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8年共4个会计年度[7] - 2025 - 2028年各年有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目标[8] 绩效考核 - 公司、部门、个人层面每年考核一次[14] - 部门考核等级对应不同归属比例[10] 考核流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个工作日通知结果[16] - 申诉后10个工作日内复核确定结果[16] 记录保存 -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为10年[18]
燕麦科技(688312) - 公司章程
2025-07-27 08:30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87万股[7] -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60.0816万元[11] 股东与股份 - 发起人刘燕等认购不同数量股份[2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5600816股[25] - 公司董事等转让股份有相关限制[34][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4] - 满足六种情形之一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4]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交易、担保等事项有标准[55][56][58][59][60][6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有职工代表[113][124]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34]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等[17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法定公积金[178] - 公司利润分配有条件和比例要求[183][184]
燕麦科技(6883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27 08:30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担保审议规则 - 提供担保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5] - 七种情形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在列[6] - 股东会审议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担保相关要求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7] - 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11] - 应加强担保合同管理,保证存档资料完整准确有效[12] 担保后续处理 - 提供担保的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偿债[13] - 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13]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偿债等情形应及时披露[17] - 发生违规担保需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9] 责任追究 - 控股股东等关联人造成公司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19] - 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追究当事人责任[19] - 违反规定提供担保造成损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20] - 怠于行使职责造成损失,视情节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20] - 擅自承担法律规定无须承担的责任,公司给予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2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2]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燕麦科技(6883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7 08:3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可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4][5]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会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0][1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4][15]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在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如需则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7]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在会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会议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特别事项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3] - 股东会召开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通知明确的其他地点[19] - 股东出席需持有效证件,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20]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4]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6] - 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6] - 主持人或股东可要求对投票数点票[37]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相关信息[36]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37] - 派现等提案通过后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实施[37]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公司应在回购决议次日公告[3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0]
燕麦科技(68831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7-27 08:30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有《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4] - 适用于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2]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操作流程 - 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 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7] - 登记豁免披露方式等事项[10] 保密要求 - 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24] - 填写登记表并向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4] - 保密不当愿承担法律责任[24]
燕麦科技(6883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27 08:30
关联人界定 - 公司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法人等[5]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4] 其他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应规定[15] - 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致子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视为出售股权资产适用相应规定[15]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16]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8]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8] - 与关联人日常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8] 审议流程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过半通过[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议经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1] - 关联交易涉及特别决议事项,股东会决议经非关联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特殊情况 - 九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2] 文件保存与制度生效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25]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27]
燕麦科技(6883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27 08:30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4]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5]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数量[5]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各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总数25%[6]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董事、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董事、高管不得买卖[8] 信息披露 - 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日内报告并公告[10] - 个人信息变化等2日内委托公司申报[10] - 股份变动2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