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电气(68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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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电气: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3-26 11:08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戈德 伟先生、杨为乔先生、徐秉惠先生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 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铁高 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 ...
高铁电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3-26 11:08
业绩与分红 - 2023年母公司盈利1663.85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33908.26万元[5] - 2023年度拟每10股派现0.22元,合计派现827.84万元[2][4] - 2023年分红占净利润15.02%,占可供分配利润2.44%[4] - 若2024上半年盈利达标,分红不低于净利润10%且不超该值[4] 市场地位 - 2023年高铁和客专市场占有率约46.15%,轨交供电设备约51.01%[6]
高铁电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戈德伟)
2024-03-26 11:08
会议与决策 - 2023年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8次[4][22] - 2023年3、6、8月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议案[13] - 2023年12月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16] - 2023年6月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7]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戈德伟应参加董事会会议8次,均亲自出席[4] - 出席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委员会分别为5、4、3次,均亲自出席[4] - 2023年参加各类培训共8期,10月参加专题培训[24] 公司规范情况 -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原则,不损害股东利益[9] - 报告期内不涉及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10][11][12] - 董事、高管薪酬及津贴合理,考核发放程序合规[14][15] - 公司及控股股东遵守承诺,信息披露合规[19][20] - 按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披露评价报告[21]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25][26]
高铁电气: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6 11:08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7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毅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 ...
高铁电气: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戈德伟)
2024-03-26 11:08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戈德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铁高铁电气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铁高铁电气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 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 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 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 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 ...
高铁电气: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6 11:08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0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铁电 气")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 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 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董事、 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 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 限 ...
高铁电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3-26 11:08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5539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9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5539 号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铁电气)《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
高铁电气: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4-03-26 11:08
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023年度ESG报告 高铁电气 2023年度 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9001 目 录 CONTENTS | 报告编制说明 | | --- | |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说明 ……………… 02 | | 关于我们 - | | 利益相关方沟通 | | 组织机构 ---------------------------------------------------------------------------------------------------------------- 05 | | 公司治理 ………………………………………… 06 | | 社会责任 …………………………………… 15 | | 环境责任 …………………………………… 29 | 报告编制说明 报告宛園 本报告是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2份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 (ESG)报告,披露范围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12月31日在履行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方面的责任信息。 发布周期 年度报告。 参考依据 本报告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 ...
高铁电气: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秉惠)
2024-03-26 11:08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任职资格限制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人员无任职资格[3]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无任职资格[3] 独立董事条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具备会计等专业岗位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5] 资格审查情况 - 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核实并确认符合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要求[5]
高铁电气: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6 11:08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戈德伟、杨为乔、徐秉惠的兼职、任职情 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戈德伟、杨 为乔、徐秉惠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