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688267)
搜索文档
中触媒(688267)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07:5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6]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9]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10] 会议相关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限[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2]
中触媒(688267)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07:52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公司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作出书面反馈[11][12][13] - 董事会同意召开,5日内发出通知[11][12][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3] 股东会通知与时间要求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9]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股份表决权相关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8]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 股东会决议与投票 - 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股东会主持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主持,不能履职时推举成员主持[25]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5] 年度股东会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26]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30][32]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可由上届董事会或特定股东提出[3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时,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1] 网络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3] 会议记录与方案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 公司在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9]
中触媒(688267)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9 07:52
募集资金协议与监管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提前终止需1个月内签新协议[8][9]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4] 资金存放与使用 - 募集资金存于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8] - 使用募集资金按规定申请、审批[11] - 募集资金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12] 资金风险防范 - 董事会关注募集资金情况,防范风险,提高效益[5] - 关联人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5]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6]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不超12个月[1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0万元可免特定程序[19] 核查与披露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26] - 保荐或财务顾问至少半年度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报告[26] -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8] - 董事会在报告中披露核查和鉴证结论[28] - 披露募集资金多方面情况及合规结论[29] 制度施行 - 制度经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30]
中触媒(688267)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9 07:52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16] - 董秘办制订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6] - 公司应建立与投资者有效沟通渠道,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4] 披露时间与要求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22]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24]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况应在1个月内业绩预告[26] 重大事件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10%以上需及时披露[3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达特定标准需披露[42]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比1%以上需披露[62] 人员职责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会议、了解情况、办理公布事宜[70] - 董事会秘书组织信息披露事务培训并报备案[70]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情况并处理问题[73] 其他规定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有明确范围[75] - 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76]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被处分并追究责任[88]
中触媒(688267)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07:5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5] - 独立董事应占1/3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董事由职代会选举,任期三年[5]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 - 五种情形下董事长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1]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1]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特殊情况不限[14]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董事认可[16] 履职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董事推举履职[10] 会议举行及决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24] - 担保事项除全体过半,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出席,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5] 其他规定 - 2名以上独立董事因材料问题可提延期,公司应采纳披露[25] - 会议记录保管10年[27]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其他方式[20] - 表决一人一票,意向分三种,未选或多选重选,不选视为弃权[24][25]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29]
中触媒(688267)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07:52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届满未完成换届或因辞任导致 提名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规定时,原委员应按照有 ...
中触媒(688267)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10-29 07:52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 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 ...
中触媒(688267)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0-29 07:52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中触媒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 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 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垫 ...
中触媒(688267)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07:52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触媒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 ...
中触媒(688267)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29 07:52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 ਮ |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3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6 | | 第二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