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昀冢科技(688260)
icon
搜索文档
昀冢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07 10:02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14点30分在昆山公司会议室召开[14] - 网络投票自2023年12月20日开始,各平台有不同投票时间[13][14] 人事提名 - 提名曹瑞武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7] - 提名方银霞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3] 薪酬待遇 - 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税前),2024年起每半年发放[20] - 方银霞按岗位领薪,不另领监事津贴[27] 制度修订 - 多项公司制度修订议案于2023年11月29日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30][33][36][39][42][45] 其他事项 - 甘子英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补选后生效[23] - 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律师见证并出意见书[8][9]
昀冢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1 08:58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 269 号办公楼 1 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0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 ...
昀冢科技:公司章程(2023年11月版)
2023-11-29 1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30,000,000股普通股,4月6日在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0,000元,股份总数为120,000,000股[8][14]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90,000,000股,持股比例100%[13][14] 股份相关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份等[16]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0] 股东相关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起诉[25]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多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如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等[3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7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1] 财务相关 -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需在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报[105]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7]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后,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2] 公司变更与解散相关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等登记事项变更应办理变更登记[13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4] - 公司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134]
昀冢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29 10:36
监事会会议召开 - 监事会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特定情况十日内开临时会议[4] - 监事提议临时会议,主席3日内发通知[6] 会议通知与表决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通知[8] - 非现场会议监事24小时内交书面表决意见[1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应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7] 资料保存与规则生效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21] - 规则自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24] 规则解释与修改 - 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5]
昀冢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1-29 10:34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六)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七)公司的其他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 第一条 为保障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 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 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 ...
昀冢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29 10:34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和《苏 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机构 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视需要征求董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若有关提案 内容涉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之具体职责,董事会办公室应将该等草案转交相关 专门委员会拟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亦可在其职责范围内直接提出定期会议的 提案。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 (一)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 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 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 事项: 提案内容应当属 ...
昀冢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1-29 10:3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通过后办理修订手续,修订后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4] 证券交易与股东权益 - 公司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股票等证券买卖收益有规定及例外情况[2]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未执行股东可起诉[2][3] 股东大会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4]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 - 公司分立等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并披露[8]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8]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无表决权[8]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8] - 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9]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人员不得参加[9] 董事会规则 - 董事长应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的情形包括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等[11]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期限为3日,紧急情况可豁免[1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10] - 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10] 公司运营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 -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12]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 - 公司需在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议后股东大会2/3以上通过[13][1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 -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刊登公告和信息[14]
昀冢科技: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3-11-29 10:34
独立董事独立性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具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具独立性[2]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人员不能担任[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能担任[3]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需取得交易所认可培训证明材料[4] 独立董事后续规定 - 任职后不符资格情形将辞去职务[5]
昀冢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9 10:34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方银霞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甘子英先生因为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监事的职务,为确保监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方银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财 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方银霞女士的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新监事就任前,监事会 主席甘子英先生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 ...
昀冢科技: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11-29 10:34
人员提名 -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曹瑞武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董事独立性[3]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3] 不良记录条件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4]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