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冢科技(688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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昀冢科技:公司章程(2023年11月版)
2023-11-29 1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30,000,000股普通股,4月6日在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0,000元,股份总数为120,000,000股[8][14]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90,000,000股,持股比例100%[13][14] 股份相关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份等[16]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0] 股东相关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起诉[25]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多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如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等[3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7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1] 财务相关 -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需在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报[105]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7]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后,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2] 公司变更与解散相关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等登记事项变更应办理变更登记[13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4] - 公司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134]
昀冢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29 10:36
董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 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和《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常设机构 监事会会议分为监事会定期会议和监事会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 内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 议提案,并可就有关提案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 1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监管部门的 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 时;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时; (四) 公 ...
昀冢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1-29 10:34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六)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七)公司的其他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 第一条 为保障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 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 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 ...
昀冢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29 10:34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和《苏 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机构 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视需要征求董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若有关提案 内容涉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之具体职责,董事会办公室应将该等草案转交相关 专门委员会拟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亦可在其职责范围内直接提出定期会议的 提案。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 (一)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 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 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 事项: 提案内容应当属 ...
昀冢科技: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3-11-29 10:34
附件 4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曹瑞武,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 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 ...
昀冢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1-29 10:34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昀冢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具 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相关制度修订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与《公司章程》原条款的对比情况如下: | 修订前的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第十一条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 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章 | 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为高级管 | | 程所称经理系指公司总经理,本章程 | 理人员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 | 所称财务负责人系指公司财务总监。 | 员。本章程所称财务负责人系指公司 | | | 财务总监。 | 1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
昀冢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9 10:34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方银霞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甘子英先生因为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监事的职务,为确保监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方银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财 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方银霞女士的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新监事就任前,监事会 主席甘子英先生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 ...
昀冢科技: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11-29 10:34
人员提名 -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曹瑞武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董事独立性[3]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3] 不良记录条件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4]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昀冢科技: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2023-11-29 10:34
人事变动 - 聘任陈艳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1] - 提名曹瑞武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4] - 同意诸渊臻担任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委员[6] 制度修订 - 审议通过修订多项工作细则和制度[7][8][9][10][11][12] - 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13][14] 薪酬与津贴 - 同意陈艳2023年薪酬方案[2] - 确定曹瑞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5]
昀冢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1-29 10:3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 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