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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松智能:井松智能202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法律意见书
2024-07-18 11:02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4-35F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属含义: | 井松智能/公司 | 指 |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井松有限 | 指 | 合肥井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 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 指 | 井松智能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 | | 激励计划 | | |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指 |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 | 案)》 | | 激励计划(草案)》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 ...
井松智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7-18 10:58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 形,包括: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7-18 10:58
股份回购 - 2023年8月29日和9月15日决定用1000 - 2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40元/股回购股份[1] 股本转增 - 2024年5月16日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5股[2] - 参与分配股本数5906.299万股,转增2657.8346万股,总股本增至8600.681万股[2]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均为8600.6810万元/万股[4]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18 10:58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5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8 月 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 128 号二楼 4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 ...
井松智能: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7-18 10:58
激励计划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每年考核一次[7,11] 业绩目标 - 2024年营收、净利润目标增长率30%,触发增长率24%[7] - 2025年营收、净利润目标增长率69%,触发增长率53%[7] 考核系数与比例 - 营收、净利润增长率对应不同业绩考核系数[7]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取两者孰高值[7] - 个人绩效合格解除限售比例100%,不合格为0%[9] 考核流程 - 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可了解结果,有异议可沟通申诉[13] - 考核记录保存5年,超期委员会有权销毁[13] 实施条件 - 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14]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4-07-18 10:58
激励计划概况 - 2024年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20.5474万股,占总股本1.40%[2][7] - 激励对象33人,占2023年底员工总数3.62%[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36个月[13]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15]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1] 股份回购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回购股份365,474股,占总股本0.4249%[6]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回购价不超40元/股[6] 人员获授情况 - 董事等核心人员获授14.5474万股,占拟授予总数12.07%[10] - 中层等其他员工获授106.0000万股,占拟授予总数87.93%[10] - 朱祥芝等4人分别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及占比[10] 考核目标 - 2024年营收和净利润相比2023年目标增长率30%,触发增长率24%[24] - 2025年营收和净利润相比2023年目标增长率69%,触发增长率53%[24] 解除限售规则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12个月后,解除比例50%[15]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24个月后,解除比例50%[15] - 公司和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与业绩、考核结果相关[24][25] 价格与费用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75元/股[18] - 股份支付费用478.57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149.55万元、259.23万元、69.79万元[40] 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有相应调整公式[34][36] 流程与规定 - 激励计划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情况[11][12]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相关程序[13] - 终止激励计划后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32]
井松智能: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07-18 10:58
激励计划概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120.5474万股,占股本总额1.40%[1] 激励对象分配 - 朱祥芝等4位董高技人员共获授14.5474万股[1] - 29名中层等员工获授106万股,占比87.93%[1] 激励限制条件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不超股本总额1%[1] - 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累计不超20%[1] 激励对象范围 - 激励对象含研究院院长、外籍员工[2] - 不含大股东、独董、监事等[2]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8 10:58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3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 上午10时在公司二楼4号会议室以现场参会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 于 2024 年 7 月 9 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磊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 ...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8 10:58
会议安排 - 2024年7月18日上午9时30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9名董事实到[2] - 拟于2024年8月5日下午2时30分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1] 议案表决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三项议案8名董事同意,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7] - 《舆情管理制度》议案9名董事同意[8] - 《修改<公司章程>》议案9名董事同意,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井松智能: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7-18 10:58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20.54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40%[6][33] - 授予激励对象33人,占员工总数3.62%[9][27] - 授予价格为6.75元/股[10][48]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10][38]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程序[12][88] 激励对象分配 - 董事朱祥芝获授4.5474万股,占激励计划拟授予总数3.77%,占公司总股本0.05%[35] - 核心技术人员汪中曾获授4.0000万股,占激励计划拟授予总数3.32%,占公司总股本0.05%[35] - 核心技术人员王快获授3.0000万股,占激励计划拟授予总数2.49%,占公司总股本0.03%[35] - 核心技术人员高汉富获授3.0000万股,占激励计划拟授予总数2.49%,占公司总股本0.03%[35] - 中层等其他员工获授106.0000万股,占激励计划拟授予总数87.93%,占公司总股本1.23%[35] 限售与解除限售 - 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42]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50%,第二个为50%[43]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5] 业绩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58] - 2024年营业收入相比2023年目标增长率30%,触发增长率24%[58] - 2024年净利润相比2023年目标增长率30%,触发增长率24%[58] - 2025年营业收入相比2023年目标增长率69%,触发增长率53%[58]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0%、0%[61] 股份回购 - 拟使用1000 - 2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不超40元/股[3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回购365,474股,占总股本0.4249%[31] 其他要点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6] - 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的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88] - 公司选取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作为本次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65] -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5474万股,股份支付费用为478.57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149.55万元、259.23万元、69.79万元[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