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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09:11
募集资金情况 - 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30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7.17亿元,净额6.4832610738亿元[1]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3668843546亿元[3] - 2023年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款1.7877486109亿元[4]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632878733亿元[4] - 2023年理财产品利息收入464.452648万元,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72.977245万元[4] - 2023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光谷支行存储余额4119.590245万元,中信银行王家墩支行7646.328381万元,华夏银行徐东支行4562.868704万元[8] - 2023年12月28日通过华夏银行账户办理4038.46万元的七天循环利存款业务[13] - 2023年理财产品全部赎回,取得收益合计464.45万元[1] 项目情况 - 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和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完成结项并投产[10] - 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承诺投入24646.25万元,累计投资22407.29万元,节余2035.08万元[18] - 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承诺投入19868.70万元,累计投资17822.97万元,节余1723.24万元[18] - 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758.32万元,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14,845.20万元,调整后投资17,217.6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0,291.00万元,投入进度59.77%,预计2025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30] - 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2023年实现效益7,883.41万元[30] - 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2023年实现效益2,127.78万元[30] 资金使用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11]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 -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16] -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8] -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 -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1] - 除前次现金管理决议期限届满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买理财产品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合规[24]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
2024-04-26 09:11
注册资本与股份变动 - 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1.2亿元变更为1.6830912亿元[1] - 2023年5月29日,因股权激励归属事项股份总数增加22.08万股[1] - 2023年7月18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808.832万股[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5]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监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6]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等情况,股东可直接诉讼[6]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超过3000万元的事项[7] - 审议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审议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8] 股东提案权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8]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9]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9]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9]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1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3名[11]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并担任召集人[12]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1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12]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 -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13] -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13]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13] - 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4]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过半数表决权通过[14] - 公司年度盈利未提现金分红预案,管理层需向董事会提交情况说明[14] 公司合并、减资与解散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5]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偿债或担保[15] - 公司减资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5] - 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15]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大会决议[1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大会决议[1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6] 其他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基本面企稳趋势向好,合成生物技术携HMO新品蓄势待发
天风证券· 2024-03-23 16:0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公司维持"买入"评级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1. 公司净利润连续四个季度增长,基本面于2023年已企稳,整体趋势有望向好 [1][2] 2. 公司合成生物技术布局持续推进,主要产品HMO已进入卫健委审批阶段 [2] 公司投资评级 1. 公司2023-25年预计实现营收4.45/5.62/7.57亿元,同比增长2.78%/26.23%/34.6% [2] 2. 公司2023-25年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0.92/1.17/1.53亿元,同比增长42.17%/27.9%/30.29% [2] 3. 截至2024年3月22日,公司股价对应2023-2025年PE为27/21/16x [2]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27 09:28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 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 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 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
嘉必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2-27 09:28
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8 号)同意注册,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 发行价为人民币 23.90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17,000,000.0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8,673,892.6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48,326,107.38 元。上述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E10784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并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具体情况详见 2019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 ...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7 09:28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建铭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0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2-27 09:28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03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 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 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 序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 | | --- | --- | --- | --- | | 号 | | (万元) | 金金额(万元) | | 1 | 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 | 19,750.00 | 19,750.00 | | 2 | 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 | 19,868.70 | 19,868.70 | | | 建项目 | |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845.20 | 14,845.20 | | | 合计 | 54,463.90 | 54,463.90 |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之微生物油脂扩建 二期工程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 ...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7 09:28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易德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05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2-27 09:28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嘉 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 ,保护中 ...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公告
2024-02-07 07:50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01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 增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董监高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杜斌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王华标先生、副总经理李翔宇先生、副总经理耿安锋先生、副总 经理马涛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易华荣先生、监事吴宇珺先生,拟自 2023 年 9 月 14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拟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 187,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2 月 6 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28,336 股,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