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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威生物: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继续使用不超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日报· 2025-12-08 14:13
公司财务运作 - 截至2025年12月7日 公司已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 审议通过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 - 本次资金用途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
迈威生物(68806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2-08 09:46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9990万股,每股34.8元,募资34.7652亿元,净额33.034321724亿元[1] 资金使用 - 2024年12月15日同意用不超12.5亿闲置募资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3] - 截至2025年12月7日已归还用于补流的闲置募资[3] - 公司计划用不超8亿闲置募资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6] - 2025年12月8日审议通过用部分闲置募资补流议案[8] 项目投入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拟投5.8亿,已投2.810095亿且结项[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抗体药物研发项目拟投15.234322亿,已投9.406287亿,实施中[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1期拟投4.2亿,已投2.007594亿,实施中[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7.8亿,已投7.8亿且结项[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拟投33.034322亿,已投22.023976亿[5]
迈威生物(688062)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8 09: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999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39960万元,营业期限30年[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29970万股,每股金额1元[11] 股权结构 - 朗润(深圳)持股14006万股,比例46.7334%[11]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骏建隆持股2000万股,比例6.6733%[11] - 苏州永玉持股1732.7万股,比例5.7814%[11]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13][14] - 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不超已发行总额10%,3年内处理[18]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六种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8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8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9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93]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96]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97] 财务与分红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1] - 分配利润时提取10%列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1] - 现金分红需满足资产负债率不超70%且现金存量为正等条件[105] 章程相关 - 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34] - 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涉及登记的办理变更[131] - 董事会依股东会决议和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35]
迈威生物(68806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09:45
担保定义与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2]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子公司需及时通知公司披露信息[3]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对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一年内向他人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5]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审批权限与要求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6]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 担保管理流程 - 财务部初审及日常管理对外担保,证券事务部复核合规性并组织审批与披露[5] - 董事会每年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并披露结果[14] - 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对外担保经批准后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合同[15] - 子公司对外担保经批准后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其授权人签署合同[15] - 担保合同签署7日内报送财务部登记备案[15] - 财务部按季度填报对外担保情况表给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16] - 财务部对被担保人经营和财务情况跟踪监督[17] - 审计委员会关注担保情况,监督评估内部控制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18] 其他规定 - 被担保债务展期需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履行申请审核批准程序[19] - 有权部门对违规或失当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0]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1]
迈威生物(68806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09:4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公司(含本公司)兼任[4] - 设3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应撤换[1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天[22] 独立董事决策与报告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生效并年报披露[29]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经股东会审议生效[31]
迈威生物(68806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09:45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 和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的董事长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 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
迈威生物(68806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09:45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以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 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
迈威生物(6880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09:45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 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 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称"《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同行 业薪酬水平相符;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 小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结果 ...
迈威生物(68806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09:45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公司独立董事 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 ...
迈威生物(68806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09:45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迈威(上海)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人员组成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