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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伯泰科(68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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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伯泰科(688056) -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2025-06-09 12:16
股份转让 - 出让方拟转让2,023,573股,占总股本3.00%[2][6][7] - 截至2025年6月9日,出让方持股24,177,000股,占比35.84%[4] - 拟转让股份占出让方所持股份比例为8.37%[7] 转让价格 - 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2025年6月9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70%[8] 受让方 - 受让方为具备定价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9][10] 风险 - 转让计划存在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影响实施的风险[12] - 转让计划可能因市场环境重大变化中止实施[12]
莱伯泰科:控股股东拟询价转让3%公司股份
快讯· 2025-06-09 11:06
股份转让计划 - 控股股东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出售202.36万股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3% [1] - 转让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不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1] - 受让方需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出让方声明所持股份权属清晰无转让限制 [1]
莱伯泰科: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5:08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 - 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66,778,238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66,942.80元(含税) [3]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2]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5940元/股 [4]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5940元/股,根据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和总股本计算得出 [3]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公司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3] 分配实施办法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5] - 除公司自行派发红利的股东外,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均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5] -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5] 税收政策 - 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5] - 对于QFII和RQFII股东,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54元 [6] - 对于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54元 [7] 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具体日期未在文档中明确提及,需参考其他公告 [1]
莱伯泰科(688056)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04 15:00
利润分配方案 - 每10股派现金红利6元,不转增股本和送红股[8] - 拟派现金红利40,066,942.80元(含税)[9]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0日[4] - 除权(息)及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6月11日[4][11] 纳税情况 - 不同股东纳税政策不同,税负0 - 20%不等[14][15][16][17][18]
莱伯泰科(688056)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6-04 14:47
股份回购 - 2024年2月28日同意回购,资金1500 - 3000万元,价不超34.21元/股,期限6个月[1] - 2024年8月27日实施完毕,回购674,222股,占比0.9996%[2] 利润分配 - 拟以扣减回购股份后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6元现金红利,不转增不送股[4] -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66,778,238股,拟派红利40,066,942.80元[4] 除权除息 - 2025年5月21日收盘价33.06元/股,实际除权(息)参考价32.4600元/股[5] - 虚拟分派红利约0.5940元/股,虚拟除权(息)参考价约32.4660元/股[6] 分红情况 - 差异化分红属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情形,影响绝对值约0.0185%[7] - 保荐机构认为符合规定,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8]
莱伯泰科: 关于专利侵权诉讼民事抗诉结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57
诉讼案件概述 - 案件处于民事抗诉申请阶段,上市公司为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1] -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支持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的监督申请[2] - 案件涉及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具体为第201010570536.9号"样品消解处理装置"发明专利[1] 诉讼请求内容 - 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请求撤销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申755号民事裁定和(2020)最高法知民终1368号民事判决[1] - 请求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民初185号民事判决[1] - 要求公司停止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1] 案件进展及结果 - 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检民监〔2023〕135号文件审查终结,不支持监督申请[2] - 该决定结果不会对公司当期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2] - 该决定结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2]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高度重视诉讼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2] - 公司将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股东利益[2] - 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莱伯泰科(688056) - 关于专利侵权诉讼民事抗诉结果的公告
2025-05-29 09:31
诉讼情况 - 案件处于民事抗诉申请阶段,公司为被申请人[2] - 最高检不支持北京普立泰科监督申请,案件审查终结[2,5,6,7] - 北京普立泰科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4] 后续举措 - 公司关注诉讼,维护自身和股东利益[7] - 公司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
每周股票复盘:莱伯泰科(688056)质谱仪国产替代进程加速,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42.03%
搜狐财经· 2025-05-24 15:21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5月23日收盘,莱伯泰科报收于32.03元,较上周的32.75元下跌2.2% [1] - 5月21日盘中最高价报33.8元,5月23日盘中最低价报31.7元 [1] - 当前最新总市值21.61亿元,在通用设备板块市值排名192/215,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766/5148 [1] 财务业绩 -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401.01万元,同比增长1.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4.81万元,同比增长42.03% [3] - 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99亿元,同比下降6.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6.67万元,同比增长10.3% [3] - 净利润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因产品综合毛利率上升和成本费用严格管控 [3] 业务发展 - 质谱仪市场国产替代进程加速,在半导体等重点行业已显现客户倾向选择国产产品的趋势 [4] - 质谱仪产品在性能指标和关键技术参数上已具备显著竞争力,稳定性和准确性获得市场认可 [4] - 自主研发的软件系统具有突出优势,操作界面简洁直观,支持个性化定制 [4] - 已建立起覆盖中国内地主要城市及中国香港的完善销售与售后网络 [4] 行业与市场 - 2024年环保领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91%,主要得益于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装备升级项目中65台仪器订单 [5] - 样品前处理产品增长动力来自下游检测机构需求增加、政策推动以及医疗医药、半导体等新行业领域拓展 [5] - 国家设备更新政策持续推进,公司已成功入围多个省市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并承接部分政府订单 [6][8] 战略规划 - 未来业务发展采取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双重路径 [4] - 内生增长方面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产品线布局,构建相匹配的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 [4] - 外延扩张方面将审慎评估并购机会,选择能补充产品线、增强核心竞争力的优质标的 [4]
莱伯泰科: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12:35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胡克、于浩、刘艳为非独立董事,尹碧桃、郑佳宁、郑建明为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董事王晓丽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1][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胡克担任董事长,并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且担任主任委员 [3] -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主任委员郑建明为会计专业人士 [3]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 董事会聘任胡克为总经理,黄图江、邓宛梅、丁良诚为副总经理,于浩为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4] - 董事会秘书于浩已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5] -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 [4][5] 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 - 董事会聘任郑红为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该聘任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8] - 郑红自2020年12月起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具有相关审计工作经验 [8]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孔晓燕和董事丁明玉届满离任 [6] - 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6][7] - 原监事会成员王争奇、马宏祥、王晓丽不再担任监事 [7] 高级管理人员背景 - 副总经理黄图江分管实验室设备事业部及耗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整体顾客服务业务 [8] - 副总经理邓宛梅分管样品前处理-分析仪器事业部、医疗医药事业部、质谱事业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公司整体市场推广 [8] - 副总经理丁良诚分管解决方案事业部研发生产销售 [8]
莱伯泰科: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12:35
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决定优化调整组织架构,取消监事会及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1] - 董事会增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席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 - 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选举王晓丽女士担任职工代表董事 [1] 董事会组成及任期 - 第五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六名非职工代表董事 [2] - 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非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三年 [2] 职工代表董事背景 - 王晓丽女士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 [2] - 201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人事专员,2013年4月至2025年5月担任职工代表监事 [2] - 曾于2008年8月至2010年9月担任北京曲美家具集团副总裁助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