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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日报网· 2025-09-03 13:48
公司人事变动 - 瀚川智能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永双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1]
瀚川智能(688022)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5-09-03 10:30
人事变动 - 2025年9月3日公司董事会通过聘任王永双为财务总监议案[2] - 董事长蔡昌蔚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2] 人员信息 - 王永双1989年8月出生,计算机审计专业本科[6] - 有多家企业财务相关工作经历[6] - 截至公告日未直接持股,符合任职条件[3][6]
瀚川智能(688022.SH):聘任王永双为公司财务总监
格隆汇APP· 2025-09-03 10:26
公司治理变动 - 瀚川智能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1] -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永双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1] - 董事长蔡昌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1] 任命程序依据 - 财务负责人任命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1] - 人选由董事长兼总经理蔡昌蔚提名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通过[1]
瀚川智能: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34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会议室召开 [1] - 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39人 代表表决权数量62,164,895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比例36.4691% [1] - 公司总股本175,878,324股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股份5,419,344股不享有表决权 [1] 会议表决方式 - 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2]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蔡昌蔚主持 [2] 议案审议结果 - 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周健先生为独立董事的累积投票议案 [2] - 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2] 法律意见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剑、赵熙竹见证会议 [2]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2] - 股东大会决议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2]
瀚川智能: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34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决定召开股东大会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载明会议基本情况、股权登记日、会议日期地点等事项 [1][2] - 股东大会资料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交易时间段9:15-9:25及9:15-15:00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14:30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会议室召开时间地点与公告编号2025-056内容一致 [2]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公司总股本175,878,324股扣除回购股票5,419,344股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70,458,980股 [3] -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共3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164,89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4691% [4]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 议案内容与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一致未出现会议现场修改议案或提出临时提案情形 [4][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股东代表与一名监事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7] - 公司提供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果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7] 法律结论意见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7] -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7]
瀚川智能(688022)8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097.42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8-25 15:52
股价表现与交易数据 - 2025年8月25日收盘价16.71元,单日下跌2.96% [1] - 换手率7.81%,成交量13.73万手,成交金额2.32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5097.42万元,占成交额22.01%,其中超大单净流出3676.50万元(占比15.87%),大单净流出1420.93万元(占比6.13%) [1] 资金流向结构 - 中单资金净流出1527.84万元,占成交额6.6% [1] - 小单资金净流入3569.59万元,占成交额15.41% [1] 2025年中报财务表现 - 营业总收入3.79亿元,同比减少10.06% [1] - 归属净利润2293.50万元,同比增长118.20% [1] - 扣非净利润1797.54万元,同比增长114.98% [1] 财务健康度指标 - 流动比率0.762,速动比率0.429 [1] - 资产负债率74.56% [1] 公司基本信息 - 成立于2012年,位于苏州市,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 - 注册资本17587.8324万人民币,实缴资本8100万人民币 [1] - 法定代表人蔡昌蔚 [1] 企业运营与资产布局 - 对外投资企业20家,参与招投标项目49次 [2] - 拥有商标信息34条,专利信息563条,行政许可18个 [2]
瀚川智能(688022)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5 09:45
股东大会时间安排 - 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7日决定8月25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1] - 8月8日公告股东大会通知,8月16日刊载资料[2][3] - 网络投票时间8月25日9:15 - 15:00,现场会议14:30开始[3] 股权信息 -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8日,总股本175,878,324股[4] -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70,458,980股[4] - 出席股东3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164,895股,占比36.4691%[5] 会议相关 - 审议《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6] - 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表决,议案审议通过[10] - 会议事宜合规,决议合法有效[11]
瀚川智能(688022)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09:4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25日在苏州召开[3] - 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由董事长蔡昌蔚主持[4] 股东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39人,表决权占比36.4691%[3] - 总股本175,878,324股,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无表决权[3] 议案结果 - 选举周健为独立董事,得票占比99.4984%当选[6] 人员出席 - 公司在任董事7人、监事3人及董秘均出席[7] 律师意见 - 上海君澜律师认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7]
获赔近5000万元,锂电设备商瀚川智能追款案一审宣判 被告公司人士称账上资金已不够付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2 11:48
核心观点 - 瀚川智能与华立源设备款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公布 华立源需支付瀚川智能设备款4832.64万元及逾期利息 但华立源已停产停业且账上资金不足支付判决款项 [1][3][4] - 瀚川智能原主张超9000万元设备款 但法院仅部分支持其诉请 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3217.96万元并表示将上诉 [2][3] 合同与纠纷背景 - 双方于2021年11月签署七份电池生产线设备采购合同 总金额9430万元 约定分四期支付货款 [2] - 所有设备于2022年12月21日通过终验收 但华立源仅支付1212.04万元 支付比例12.85% [2] - 瀚川智能提起诉讼 要求华立源支付欠付货款本金9104.63万元及逾期利息 [2] 一审判决结果 - 法院判决华立源支付瀚川智能设备款4832.64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1][3] - 华立源还需支付律师费及财产保全保险费10.08万元 [1][3] - 法院驳回瀚川智能其他诉讼请求 包括未支持的4271.39万元本金及更高利息计算标准 [3] 财务影响与公司行动 - 瀚川智能截至6月30日已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217.96万元 [3] - 公司表示一审判决尚未执行 对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 - 公司正在准备材料进一步上诉 称诉讼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举措 [3] 华立源经营状况 - 华立源目前已停产停业 公司称已无精力经营 [4] - 公司账上资金不足支付法院判决须付款项 [4]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21 20:17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作为原告就电池生产线销售合同纠纷向江西华立源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涉案金额包括货款本金9104.67万元及违约金36.46万元(按LPR1.5倍利率自2024年6月29日起计) 另含律师费15万元和财产保全担保费3.66万元[2][4] - 诉讼源于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公司已按约完成设备交付及质保服务[4] - 案件由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受理 案号为(2024)赣0802民初4669号[4] 一审判决结果 - 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设备款4832.64万元及逾期利息(按日万分之一计息 上限84.81万元)[3][6] - 被告需额外支付律师费及财产保全保险费10.08万元[3][6] - 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合计50.48万元 公司承担23.22万元 被告承担27.26万元[6] 财务影响及后续行动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已就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217.96万元[3][7] - 一审判决尚未执行 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3][7] - 公司正在准备材料进一步上诉 并表示该事项不会对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