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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食品(60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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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食品: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9-02 07:33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6/21 | | | | | | --- | ---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 年 6 月 日-2025 年 6 月 | | 20 | 19 | 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 万元(含)-8,000 万元(含) | | | |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 |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3,329,969 股 |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7848% | | | |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8,409,617.54 | | |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 | | | | 费用) | | | |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3.79 元/股-15.00 元/股 | | | | |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
南侨食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8-30 09:43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侨食品集团(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 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 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侨食品集团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 ...
南侨食品: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8-20 07:47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 • 上海 二○二四年八月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 | --- | --- | |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 | 议案一、关于修订《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的议案 3 | | | 议案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 | | 1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下午 14:00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公司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 制订本须知。 一、本次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处理。 二、与会股东应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以保证其他股东履行合法权益。 三、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 会议地点: ...
南侨食品: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7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简报
2024-08-20 07:33
业绩总结 - 公司2024年7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4.13万元,同比增长4.33%[3]
南侨食品: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12 08:5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8月30日召开[2] - 现场会议8月30日14点在上海金山假日酒店召开[2] - 网络投票8月30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2] 议案相关 - 审议修订《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和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4] - 议案8月13日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4]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23日[8] - 股东登记8月26日9:00 - 16:00,地点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9] - 咨询电话021 - 52383315,传真021 - 52383305[9] -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1397号A栋12层,联络人方欣[9] - 公告8月13日发布[10]
南侨食品: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8-12 08:48
股份与注册资本变更 -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74.4万股[1] - 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26,034,616股变更为424,290,616股[1] - 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26,034,616元变更为424,290,616元[1]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42,429.0616万元[3]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为42,429.0616万股[3]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董事会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方案后,须在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4]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5] -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5]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5]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经独立董事审核,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需与股东充分沟通,审议政策变更提供网络投票[6] - 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需披露原因等[6] -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提交股东大会[6] - 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提交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7] - 公司应在年报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及执行等情况,涉及调整需说明合规透明性[7] 其他事项 - 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由董事会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8]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注册资本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9] - 上网公告附件为《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10] - 公告由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11] - 公告日期为2024年8月13日[11]
南侨食品: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2 08:48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3名监事实际表决[1] 报告表决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3票赞成,比例100%[2] -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3票赞成,比例100%[3]
南侨食品: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2 08:48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9名董事实到[1] 议案表决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三项议案表决赞成票比例100%[1][2] - 《关于修订<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等两项议案待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4] - 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赞成票比例100%[4]
南侨食品: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
2024-08-12 08:48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年8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6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董事 |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9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4 | | 第一节 | 监事 | 34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6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
南侨食品: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2024年8月)
2024-08-12 08:48
资金贷与额度 - 公司或子公司资金贷与他人总额不得超出借方最近期财报净值40%,个别贷与金额不得超40%[6] - 公司或子公司对单一企业资金贷与授权额度不得超该公司最近期财报净值10%[12] 资金贷与期限及计息 - 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间资金贷与期限以一年为限,计息不得低于一年期贷款市场利率报价[12] 信息报送与公告 - 每月10日前,财务单位应将上月公司及子公司资金贷与余额送交控股公司财务单位[13] - 资金贷与余额等达一定比例需通知控股公司会计单位2日内公告申报[13] 授权与稽核 - 有权决定机构可授权董事长于决议通过额度内,一年内分次拨贷或循环动用[12] - 内部稽核人员应定期稽核资金贷与作业程序及执行情形并记录[12] 资料披露 - 财务单位应每月编制资金贷与事项明细表,在财报中揭露相关资讯并提供资料给签证会计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