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通线缆(605196)
icon
搜索文档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13 10:16
委员会组成与会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18] - 会议应不迟于召开前三天提供资料,紧急会议可口头通知[1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20] - 会议对议案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18] 薪酬与激励计划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 股权激励计划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0] - 股权激励计划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决策流程与规则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9] - 委员表决意向分赞成、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会未选视为弃权[18]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利害关系并回避表决,经其他委员讨论一致认为无显著影响可参加表决[21] 其他规定 -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提供多项材料[13]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分述职、评价、提报酬三步[14] - 会议记录应保存至少十年[20] - 制度中“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定义包含配偶、父母等[21]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8]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8] - 委员闭会期间可跟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24]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27]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0-13 10:16
投资决策 - 公司对外投资内控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2] - 总经理拟定年度生产经营及对外投资初步计划,报董事会审核,董事会制定预算方案报股东会批准[6]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比不同,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审议批准[12][13] - 12个月内连续投资以累计数额计算投资额[13] - 纳入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原则上不再单项决策和审批[14] - 关联交易投资遵守关联交易管理办法[14] 投资实施与考评 - 履行完审批程序的投资项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16] - 投资项目完成后,总经理组织考评并报告结果[17]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五种情况下收回或转让投资[19] 派出人员管理 - 投资组建公司派出董事和高管需具备五项基本条件[21] - 派出董事有执行决议等工作职责[22] - 派出人员每年递交述职报告,接受绩效考核[22]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遵循公司制度[24] - 子公司每月报送财务报表,重大事项及时报告[24][26][29] - 公司财务负责人监督并审计子公司[24] 办法说明 - 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8] - 办法自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28]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2025-10-13 10:16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企业业 绩,并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挂钩。 (四)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五)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 具体范围同《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范围)。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外部薪酬调研水平、企业经营业 绩为基础,结合其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和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确定,努力使薪酬 兼具外部公平、内部公平以及个体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适当参考外部薪酬水 平。 (二)体现责权 ...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10-13 10:16
第一条 为了保护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 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或提交股东会表决前,应 当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审慎评估,考察的标 准包括但不限于: (1)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 第一节 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担保,公司对强令为他人担保的行为有权拒 绝。 第六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 ...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0-13 10:16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 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 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股票上市规则》所认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 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13 10:16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 会的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河北华 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监督并提 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 士是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 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面 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 三类资格之一 ...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10-13 10:16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 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 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 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 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 开前提出董事候选人人选。 独立董事的提名应符合 ...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13 10:16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 况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上述主体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 ...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2025-10-13 10:16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保密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 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负责人。未经董事会批准、董 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 保密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 带、光盘等涉及保密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可 对外报道、传送。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都应做好信息 的内部保密 ...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13 10: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 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 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重要参股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