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新材(60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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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新材(605158)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6 10:02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通过[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通过[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通过[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通过[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通过,且股东会审议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通过,该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 公司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利害关系董事回避表决[8] 担保条件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70%(控股子公司除外)[12] - 申请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或其他防范风险措施须与担保数额对应[15] 信息披露与制度执行 -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1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制度与国家日后相关规定和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其规定执行[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华达新材(605158)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16 10: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84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142万元,股份总数为51142万股[6][13]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12000万股,股本总额12000万元[1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董事会有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可进行[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29]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9]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1] - 兼任总经理等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72]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7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4] - 无重大投资计划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07]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13][115]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7][11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或与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3]
华达新材(605158)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6 10:0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4]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6][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0]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1]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表决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等方式[21] - 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通过[24] - 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6] - 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先据草案决议,待正式报告后再决议[27] - 可与董事签聘任合同明确权利义务[28] - 董事应对公司秘密保密,特定情形可披露[29]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31]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可制作单独决议记录[32][34]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7]
华达新材(605158)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09-16 10:02
资金占用防范 - 公司制定制度防范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4] - 财务部定期检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0] 关联担保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关联担保议案,由出席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7] 违规处理措施 - 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6] - 公司对违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17] 股份冻结机制 - 全体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司法冻结关联方股份[11]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侵占资金时冻结关联方所持股份[20]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1] - 制度发布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九月[22]
华达新材(605158)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16 10:02
募集资金存放 - 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专户[7]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监管协议并公告[7]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13]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为非保本型[15]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应通过专户实施[16]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到期前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17]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及新项目,需披露项目建设方案、投资周期、回报率等信息[17] 募集资金支取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8][9]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超过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8]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可免特定程序[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9]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如期完成拟延期,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披露相关情况[18]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新项目情况等内容[22]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转让原因、已投资金额、项目完工程度等内容[23] 监督与报告 - 公司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5]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6]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6] 决策程序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3]
华达新材(605158)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16 10:02
投资审批标准 - 董事会审批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7种对外投资情况[7] - 股东会审批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种对外投资情况[8] - 董事长审批未达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9] 信息披露要求 - 投资股权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应披露标的资产经审计近一年又一期财报,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6个月[10] - 投资其他资产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应披露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10] 累计投资规定 - 12个月内同类投资累计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审批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1] 投资流程 - 投资项目按调研、初审、编制报告、评审、审核、审批、签约、申报程序办理[11] 投资监控与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对投资项目全过程监控并及时汇报新情况[14] - 公司委派出任投资单位董事人员每年接受考核并提交述职报告[16]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可收回投资[18] - 公司在投资项目背离经营方向、亏损等情况可转让投资[19] 财务核算与监督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记录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21] - 审计部或非投资业务人员定期盘点投资资产并核对账实[21] - 被投资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1] - 公司可向被投资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21] - 公司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监督审计[21] -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监督,公司人员应配合[22] 重大事项报告 - 被投资公司对收购资产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24]
华达新材(605158)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16 10:02
制度制定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工作目的与原则 - 目的是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3][4]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9] 沟通与管理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10]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10][11] 会议要求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3]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4]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管理事务负责人[19]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20] - 从事人员需具备相关能力并了解公司及行业[22] - 可对员工进行系统性和专题培训[22]
华达新材(605158)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16 10:0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提交总经理审查[15][16]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应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除关联担保外,与关联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6] - 公司与关联人书面协议无具体总交易金额的,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6] - 证券监管部门认为应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6] 审议回避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由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资金使用规定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提供资金[26][28] 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主要条款重大变化需重新审批[30]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可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第三方市场价格等原则执行[31]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包括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32] - 关联交易无法按原则和方法定价,应披露定价原则及方法并说明公允性[3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特定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披露,年报和半年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34]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等文件[35] - 公司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应包括关联交易方、价格、金额及占比等内容[36] 重大关联交易特殊规定 - 公司拟购买关联人资产价格超账面值100%的重大关联交易,需公告溢价原因并为股东提供投票便利[44] - 公司应提供拟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报告,且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44] - 公司以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评估定价,实施完毕后连续三年需披露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44] - 公司与关联人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情况需签订补偿协议[44] 关联交易豁免情形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48]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且均现金出资按比例确定股权,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49]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规定且公司无抵押或担保,可申请豁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49]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担保且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参照免予审议和披露情形执行[50] - 同一自然人同时担任公司和其他法人或组织独立董事且无其他关联情形,该法人或组织与公司交易可申请豁免审议和披露[50] - 公司拟披露的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能致违规或损利益,可申请豁免按制度披露或履行义务[50]
华达新材(605158)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9-16 10:0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9月16日在杭州市富阳区召开[3]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39人[3]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比73.4239%[3]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7411%[5]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7298%[5]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7305%[7]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7233%[7]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7307%[7] 其他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无股东会表决权[3] - 律师见证股东会事宜合法有效[10]
华达新材(605158)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09-16 10:00
股东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9月16日在杭州富阳召开[8] - 董事会8月26日审议通过召开议案,8月27日刊登通知[7]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39名,代表股份369,648,480股,占比72.2788%[9]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修订议案同意股数占比超99.7%[15][16][17][19][20][24][26][27][28] - 议案分特别和普通决议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