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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股份: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7-04 09:34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7月15日10时召开[9] - 网络投票7月15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9] - 现场会议地点为潍坊市高新区华丰股份会议室[9] 审议议案 - 审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10][12][14] - 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9][14][15] 文件情况 - 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办法6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10][12] - 文件日期为2024年7月15日[17]
华丰股份: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4-07-04 08:13
资金管理 - 2023年8月15日审议通过用不超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3] - 2024年3月13日用10000.00万元买结构性存款产品[4] 产品情况 - 产品期限110天,2024年3月15日起息,7月3日到期[4] 赎回结果 - 2024年7月3日到期赎回本金10000.00万元,获收益59.20万元[4] - 截至2024年7月4日,募集资金买产品余额为0元[6]
华丰股份: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4-06-28 07:47
资金运作 - 2023年8月15日审议通过用不超2亿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3] - 2024年6月1日花7000万买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4] 产品情况 - 产品期限25天,6月3日起息,6月28日到期[4] 赎回结果 - 6月28日到期赎回本金7000万,获理财收益13.18万元[4] 资金余额 - 截至6月28日,使用募集资金买产品余额1亿[6]
华丰股份: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4-06-25 09:28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为13.52亿元,2022年为7.45亿元,2021年为13.54亿元[5]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亿元,2022年为0.24亿元,2021年为1.64亿元[5]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64元/股,2022年为0.14元/股,2021年为0.96元/股[5]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01%,2022年为1.31%,2021年为9.01%[5] 未来展望 -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23]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6%,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2%[23]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2%,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8%[23] 激励计划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5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6993.20万股的0.7356%[2][10] - 激励对象共计32人,含董事、高管2人,其他骨干30人[12] - 王春燕、武海亮各获授10万股,占授出数量8.00%,占股本总额0.0588%[14][15]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6.11元[1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6] - 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未完成则终止,3个月内不再审议[16]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 - 24个月,比例30%[18]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 - 36个月,比例30%[18]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 - 48个月,比例40%[18]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授予条件要求公司财报和内控审计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无违规利润分配等[20] - 授予条件要求激励对象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不适当人选,无重大违法违规等[21] -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不合格则为0%[25] - 若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按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26][27]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28] - 召开股东大会前,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为10天[29]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董事会60日内授出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程序[29] - 未能在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32]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变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33] - 及时披露激励计划变更原因和内容,监事会和律师事务所发表意见[35] - 与激励对象签订协议,激励对象缴付认购资金[30][32] -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统一申请解除,未满足则回购注销[32] - 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审议通过后终止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36] - 公司有激励计划解释和执行权,可对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达条件可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股票[37] - 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按岗位要求工作,不合格或违规可取消未解除限售股票[37] - 公司按规定为激励对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37]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37]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股票[41] - 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或控制权变更,董事会在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激励计划[41]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任职,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按计划程序进行[43] - 激励对象担任不能持有限制性股票岗位,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43] - 激励对象因违规导致职务变更或离职,未解除限售股票以授予价与离职时点股价50%的孰低值回购注销[43] - 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身故等情况,公司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5] - 公司将在限售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授予日公允价值将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47] - 授予日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 - 股本溢价”[48] - 限售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授予日公允价值和解除限售比例将服务计入成本费用,确认“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48] - 解除限售日达到条件可解除限售,结转“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未解除则回购注销并减少所有者权益[48] - 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为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额[48] - 假设2024年7月完成授予,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合计652.50万元,2024年为158.59万元,2025年为299.06万元,2026年为144.09万元,2027年为50.75万元[48][49] - 激励成本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48] - 激励计划成本在成本费用中列支,预计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影响,但业绩提升将高于费用增加[49] 公司架构 -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高级管理人员4人[5][6] 公告附件 - 上网公告附件包含《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51]
华丰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25 09:2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4年04月08日,注册资本为16,993.2万元人民币[10] - 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5100[11] 激励计划概况 - 2024年6月24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4] - 激励对象共计32人[17]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25.00万股,占股本总额0.7356%[19]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3][24] 激励对象分配 - 王春燕、武海亮各获授10万股,分别占激励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数量的8.00%,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0588%[1] - 其他30人共获授105万股,占激励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数量的84.00%,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6179%[1] 解除限售安排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30%,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24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9]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30%,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36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9]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48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9] 授予价格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6.11元[33] 业绩目标 -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38]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6%,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2%[38]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2%,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8%[38] 程序要求 - 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18][47] -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8][47]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8]
华丰股份: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25 09:2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15日10点召开[3] - 会议地点在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3] - 网络投票7月15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有不同时段[6] 议案相关 - 审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议案6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等及上交所网站[10] 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8日[15] - 登记时间为7月14日9:00 - 11:30、13:00 - 15:00[19] - 登记地点在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19] 会务联系 - 联系人王宏霞、刘翔,电话0536 - 5607621,传真0536 - 8192711,邮箱hfstock@powerhf.com[20]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4年6月26日[21]
华丰股份: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6-25 09:26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1]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5]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规定[2] - 考核管理办法符合规定[4] 激励计划影响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4]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同意实施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作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6]
华丰股份: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5 09:2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现场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0日以邮件送达全体监事[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3项议案,前2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7]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6] - 将公示激励对象,监事会将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7]
华丰股份: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5 09:26
会议召开 - 华丰动力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2] -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 议案表决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9]
华丰股份: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6-25 09:26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7356%[6][31][34] - 激励对象32人,不含特定人员[7][25]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11元/股[9][5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9][39] 解除限售条件 -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10][56]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6%,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2%[10][58]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2%,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8%[10][58] 实施程序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等相关程序[12][40][77][78][79][80]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76]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8][77] 调整规则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式Q=Q0×(1+n)[64][101] - 配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式Q=Q0×P1×(1+n)/(P1+P2×n)[64][101] - 缩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式Q=Q0×n[64][101]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调整授予价格公式P=P0÷(1+n)[65] - 配股调整授予价格公式P=P0×(P1+P2×n)/[P1×(1+n)][66] - 缩股调整授予价格公式P=P0÷n[66] 成本摊销 -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合计652.50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为158.59万元、299.06万元、144.09万元、50.75万元[74] 变更与终止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变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变更方案提交股东大会,不得加速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特定原因除外)[83] - 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审议通过后终止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83]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考核合格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不合格为0[58] - 激励对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7]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财务资助[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