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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6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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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陶春风先生免于发出要约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2-29 07:35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陶春风先生免于发出要约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一. 认购人的主体资格 (一) 根据陶春风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陶春风为中国国籍,其境内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44090219670616****,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2231014/AZJ/kw/cm/D25 致: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长鸿高科")的 委托,本所指派张洁律师、赵婧芸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作为长鸿高科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上 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 律意见书》《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及相关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上合称"已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现受发行人的委托,就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免于发出要 约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已出具法律意见中所述及之本所及本所律师的声明事项以及相关定义同样适用于 本法律意见书,但 ...
长鸿高科: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
2024-01-22 09:21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于 2023 年 8 月 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 据公司的委托,指派张洁律师、赵婧芸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作为公司本次发 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等规定,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承诺函。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有关说明,自发行人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之日(2023 年 6 月 20 日) 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发行人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 ...
长鸿高科: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等文件更新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22 09: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已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已于 2023 年 8 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 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数量为 3,582,000 股,未超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数 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为人民币 13.96 元/股,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4,72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据此,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 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进行更新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 ...
长鸿高科: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规模的说明
2024-01-22 09:2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一、本次发行情况说明 (一)申报文件中关于本次发行情况的披露表述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发行人"或"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 本次长鸿高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6 元/股。 本次长鸿高科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85,959,885 股,募集资金规 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023 年 8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8 号),根据批复 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需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申报文件实施。 (二)本次拟确定的发行规模及相关原因说明 根据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本次向实际控制人陶春风拟确定的 发行股份数量为 3,582,000 股,募集资金规模为 50,004,72 ...
长鸿高科: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2024-01-22 09:19
承 诺 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发行人"或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已于2023年6月20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于2023年8月1日通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影响发行的重大事项的监管要求,我们本着 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长鸿高科自2023年6月20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期 间是否发生重大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 我们已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长鸿高 科是否发生重大事项给予持续、必要的关注。 经核查,我们认为,长鸿高科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我们对发行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 出具了立信中联审字【2021】D-0300号、立信中联审字【2022】D-0582号和立 信中联审字【2023】D-091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3年1-9月 的财务报表已经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未经审计。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和发行人 ...
长鸿高科: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2024-01-22 09:19
股票简称:长鸿高科 股票代码:605008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Changhong Polymer Scientific & Technical Inc.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 108 号)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 签署日期:2024 年 1 月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1、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负责。 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5、本次向特 ...
长鸿高科: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规模的专项说明
2024-01-22 09:19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规模的专项说明 一、本次发行情况说明 (一)申报文件中关于本次发行情况的披露表述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发行人"或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 本次长鸿高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6 元/股。 本次长鸿高科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85,959,885 股,募集资金规 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023 年 8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8 号),根据批 复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需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申报文件实施。 (二)本次拟确定的发行规模及相关原因说明 一步提高。若本次向实际控制人定向发行的股票较多,则后续有可能导致发行人 存在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风险。 ...
长鸿高科: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2024-01-22 09:19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发行人"或"公 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已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于 2023 年 8 月 1 日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对长鸿高科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自通过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之日(2023 年 6 月 20 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的相关会后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1、发行人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中联)对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了立信中联审字【2021】D-0300 号、立信中联审字【2022】D-0582 号和立信 中联审字【2023】 ...
长鸿高科: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0 07:37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 紧急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部分监 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3,582,000 股,未超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仍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为人民币 13.96 元/ ...
长鸿高科: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0 07:37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范高鸿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3,582,000 股,未超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仍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