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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能科技(603933) - 睿能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0:40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置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 ...
睿能科技(603933) - 睿能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40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
睿能科技(603933) - 睿能科技自我培训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40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我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不断提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治理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执业行为,提升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履职意识、职业操守和业务水平,提高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培训对象包括: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相关人员,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 人,以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第二章 培训内容、目的及要求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内外资本市场基本状况、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基本权利、 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境内外证券市场融资和并购等最新政策法规。培训要求为系 统了解证券法律法规内容,熟悉证券市场知识,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第五条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 ...
睿能科技(603933) - 睿能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40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规范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本 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合并计算。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自律,不得进行内幕交易 ...
睿能科技(603933) - 睿能科技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40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通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 付的资金;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 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 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福建睿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发生后,应当及时结算,尽 量减少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时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 ...
睿能科技(603933) - 睿能科技投资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40
理财资金与标的 - 理财资金为自有闲置或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标的为低风险产品[4] 决策与执行机构 - 董事会是理财最高决策机构,财务部是执行机构[5] 理财规则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不得质押[6]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9] 财务职责 - 财务部至少每月跟踪投资情况并报告[10] - 建立并完善投资理财管理台账和明细账表[12] - 年末对可能减值投资提减值准备意见[12] 审计与监督 - 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事项进行审计监督[14] 保密与披露 - 相关人员遵守保密义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8]
睿能科技(603933) - 睿能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40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本条第(一)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福建睿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尽量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 理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及披露应当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 ...
睿能科技(603933) - 睿能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40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信息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5] - 公司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7] - 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影响交易价格应及时披露[17] - 控股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8] - 涉及收购、合并等股本总额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履行报告、公告义务[18]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公司应了解并披露影响因素[18] 会议文件报送 - 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后1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及文件报证券部[24] 报告审核审议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相关人员责任 - 董事、高管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19]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7] - 董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9]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告知委托人情况[29] - 重大信息知情人员含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3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7] 违规处理备案 - 信息披露违规处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41] 公司机制建设 - 确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36] 信息资料管理 - 证券部负责收集和管理已披露信息资料[38] 失职处分赔偿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40]
睿能科技(603933) - 睿能科技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40
内部控制评价原则与内容 -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六项原则[3] - 评价内容围绕内部环境等要素[6] 内部控制评价流程 - 评价包括年度和日常评价[10] - 年度评价在特定时间完成[10] - 评价程序含制定方案等环节[12] 内部控制缺陷分类与标准 - 按成因、表现形式、影响程度分类[16]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有不同标准[17]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有不同标准[18]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基准日为每年12月31日[24] - 报告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24]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与整改 - 重大、重要缺陷由董事会认定[21] - 各部门经理是整改负责人[22] - 内部审计部门跟踪指导并汇报[22]
睿能科技(603933) - 睿能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40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或者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 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进行私募股权投资(PE)、创投等风险 投资,但公司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者延伸产业链为目的进行的投资除外。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 弊和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公司购买股票(含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等投资行为。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