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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60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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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新化股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04-25 11:23
薪酬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外部、内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 薪酬审议主体 - 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薪酬[5]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 - 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和业绩考核奖励组成[9] 业绩考核奖计算 - 按公司当年经审计后净利润一定比例计算[10] 薪酬方案流程 - 每年5月底前薪酬委提方案,经董事会审批执行[10]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4-04-25 11:23
资金占用防范 - 建立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长效机制[4] - 防止通过多种方式占用资金、资产和资源[5] 检查与责任 - 财务部、审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6]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7] 违规处理 - 发生占用可司法冻结股份并追讨[8] - 协助侵占资产人员将受处分[11]
新化股份: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25 11:2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5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558.8万元[6]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等职务[8] - 公司股份总数为18558.8万股,每股面值1元[13] 股东信息 - 浙江新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认购59885663股,出资比例57.03%[13] -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认购24114101股,出资比例22.97%[13] - 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股东各认购5251483股,出资比例5.00%[13] 股份转让与交易规定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况除外)[20]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21]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请求诉讼[24] 股份质押与控股股东责任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利益应承担赔偿责任[27] 融资与重大事项审议 - 董事会获授权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1] - 股东大会审议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3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3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0] 股东大会通知与决议 - 召集人按规定时间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0]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42]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0] 股东投票权与记录保存 - 股东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2]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2]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9]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0]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65]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6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6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68] 总经理与副总经理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1]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2] 监事相关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7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79] 监事会会议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0]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2]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有条件可进行中期分红[84] 审计与信息披露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9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95]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等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平台[10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01][10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4]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5] 章程相关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15] - 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115]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1:23
募集资金发行情况 - 2019年公开发行股票“新化股份”,发行3500万股,发行价每股16.29元,募集资金57015万元,净额49066.47万元[1] -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新化转债”,发行总额65000万元,净额63925.33万元[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9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8300.63万元[12] - 2023年度募集资金总额49066.47万元,本年度投入5651.68万元,已累计投入38216.13万元[24] - 2023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63925.33万元,本年度投入13251.96万元,累计投入53972.42万元[26] 项目投入及效益情况 - 4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4960.93万元,投入进度104.53%[24] - 中荷环境公司相关迁建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0366.37万元,投入进度103.34%,本年度实现效益 - 450.91万元[24] -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8253.74万元,投入进度109.00%[24] - 新建2000吨/年新型无卤有机阻燃剂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3207.00万元,投入进度101.10%,本年度实现效益2123.31万元[24] 项目进度及调整情况 - 4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7月调整为2024年5月[25] -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调整为2025年12月,后续研发大楼部分由自有资金实施[25] - 宁夏新化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一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6月[26] 资金补充及管理情况 -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12] - 公司将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专用账户,子公司可使用不超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3] - 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计划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2000万元[2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28] 项目终结及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 2023年公司决定提前终结年产2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8千吨电子级氨水一期项目,将14189.2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6]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189.21万元,比例为28.92%[24]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11:2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 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 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新 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或以上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 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1:23
报告期内,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和要求,秉承勤勉尽责的态度,始终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对公司合规经 营、规范运作、重大经营决策、业务及财务状况、内部管理机制以及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与有效监督,切实保障了公司利益与全体 股东利益。现将2023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5 次,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对监 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主要议题 | 《关于 | 2022 |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 | 《关于 | 2022 |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罗娟香)
2024-04-25 11:2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本人罗娟香为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本人不再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在任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 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罗娟香女士,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 位,注册会计师、律师,历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浙江凯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浙江如初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8月至2023年5月任新化股份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 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 职,没有与公司及 ...
新化股份: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5 11:23
业绩总结 - 审计浙江新化化工2023年度财报及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4] - 汇总表如实反映2023年度关联资金往来情况[9] 数据详情 - 宁夏新化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69189.67万元[14] - 杭州中荷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9188.10万元[14] - 江西新信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1000.00万元[14] - 其他关联资金年末余额79377.77万元[14]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11:2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3名或以上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8]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7] - 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同意可豁免[17] 通知方式与认定 - 快捷通知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0]
新化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互提供担保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1:23
授信与担保 - 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35.6亿元,担保总额不超16.38亿元[2] - 截至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130900万元,占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4.5%[19] - 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2] 子公司财务 - 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23.46%,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559.34万元,净利润5865.93万元[4][9] - 浙江新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19.34%,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29.44万元,净利润 - 8.38万元[4][10] - 浙江新锂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率28.10%,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467.11万元,净利润3653.65万元[4][12] - 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87.86%,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1224.51万元,净利润 - 1577.69万元[4][15] - 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82.05%,2023年营收3691.82万元,净利润 - 450.91万元[4][17] 担保情况 - 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截至目前担保余额32900万元[4] - 浙江新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预计新增担保融资最高金额17900万元[4] - 浙江新锂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截至目前担保余额10000万元,预计新增5000万元[4] - 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截至目前担保余额87000万元,预计新增10000万元[4] - 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截至目前担保余额1000万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