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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60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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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2024-04-25 11:24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3500万股,发行价16.29元/股,募资总额57015万元,净额49066.47万元[2]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万张,募资总额65000万元,净额63925.33万元[2] 督导情况 - 东方投行自2023年7月1日起承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持续督导工作[3] - 东方投行对公司2022年可转债持续督导至2023年12月31日[3] - 2023年度督导期内公司及相关主体无违法违规等问题[5][6][17] - 保荐机构关注公司募资情况并出具核查报告[18] - 保荐机构审阅公司2023年公开信息披露文件[9] - 经核查公司无应向监管报告事项[10]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5 11:24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2024年4月24日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天健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120万元,与上期相同[7] 审计机构情况 - 天健所上年末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836人[3] - 天健所2023年业务收入34.83亿元,审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3] - 天健所2023年客户675家,审计收费6.63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3家[3][5] - 天健所上年末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超1亿,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1亿[5] - 天健所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50人[5] 人员安排 - 项目合伙人姚本霞、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崇、质量控制复核人宁一锋,2021年起为公司服务[6] 决策通过情况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满意天健所,审议通过续聘议案提交董事会[8]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9票同意通过续聘议案[8]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4-25 11:2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决策机制和流程,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 的决定》(证监会令第 57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 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 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第三条 利润分配的形式、条件和比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 者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的利润分配方式。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 配、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4-04-25 11:24
| 证券代码:603867 |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26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63 |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4月 2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 订。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 |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 | | --- | --- | |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 | 该股东或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4-25 11:2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有特定违规记录的候选人不得任职[10] - 曾任职未亲自出席会议次数超三分之一不得任职[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选任后30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14]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5]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5] 独立董事工作时间与沟通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8] - 管理层应全面汇报并安排考察[30] - 财务负责人应提交审计安排及材料[31] - 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会[32] 独立董事报告与披露 - 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32]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沟通[33][35]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保证知情权,及时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3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6]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监管报告[36]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给予适当津贴并披露标准[3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9]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25 11:24
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8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管理 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 董事会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胡建宏不再担 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独立董事李春光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前后审计委 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603867 |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24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63 |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前: 审计委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04-25 11:24
| 证券代码:603867 |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30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63 |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 ——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 产品大类 | 产量(吨) | 销售数量(吨) | 销售金额(万元) | | --- | --- | --- | --- | | 脂肪胺 | 30,520.58 | 30,816.15 | 36,211.37 | | 有机溶剂 | 14,343.06 | 14,774.96 | 12,323.99 | | 合成香料 | 5,214.64 | 5,385.05 | 18,479.47 |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 1: ...
新化股份(60386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11:24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596,603,559.7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3%[8] - 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252,619,759.4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27%[8] - 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0,207,274.9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59%[8]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04,974,219.69元,同比增长8.26%[9]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93%,较上年同期减少6.41个百分点[9]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5.97亿元,同比下降3.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3亿元,同比下降23.27%[12] - 公司2023年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3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02%;稀释每股收益为1.3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28%[9]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8,225,953.02元、99,608,125.29元、87,568,320.93元和46,021,172.44元[10]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662,063,164.17元、595,466,407.7元、645,832,067.18元和693,241,920.72元[9]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660.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3%[23] -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61.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27%[23]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93%,较上年同期减少6.41个百分点[9]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1,423,571.6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8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6,727,032.03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916,445.68元[32] 业务发展 - 公司持续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孵化培育新项目,如完成江苏基地的提升改造、智能化数字化工厂建设等[12] - 公司在新能源领域依托自主研发的萃取剂及新萃取法,在盐湖提锂、锂回收等业务板块持续发力,成为增长最快的业务板块[12] - 公司持续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布局新能源产业的培育与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12] - 公司在科研创新方面取得进展,企业研究院成功创建为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推动近百个项目顺利开展各项试验[12] - 公司主要产品低碳脂肪胺、有机溶剂、合成香料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16] - 公司具有一定的原材料采购议价能力,有利于提升毛利率水平[17] - 公司地处华东区块,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提高公司毛利率及盈利能力[18] -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有丰富的技术优势和特有的工艺技术[20] - 公司与国内外的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群体的稳定性奠定了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基础[21] - 公司在化工生产上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为生产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2] - 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分为脂肪胺、有机溶剂、合成香料、其他四大类,脂肪胺类主要产品为异丙胺、二异丙胺等[27] - 公司主营业务按地区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国内销售营业收入为1,858,878,445.04元,毛利率为24.49%[27] -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59,256.1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22.82%[29] -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为48,243.4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22.45%[30] - 公司研发投入为90,968,815.44元,占营业收入的3.50%;公司共有149名研发人员,占总人数的13.61%[31] - 公司研发人员中,本科学历人数最多,为62人;30岁以下的研发人员最多,有77人[32] 行业发展 - 我国化工行业将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传统产业升级[44] - 到2025年,我国石化化工行业将基本形成高质量发展格局,核心竞争能力明显增强[37] - 2022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36] - 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38] - 浙江省将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力争到2023年石化、化工、建材、钢铁等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100%[39] - 2022年8月,工信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3.5%[41] - 2022年10月,国家发改委、统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原料用能的基本定义和范畴[42] - 到2025年,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重点产品资源效率提升行动将加快低碳转型[43]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98] - 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新化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免收利息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1:24
融资情况 -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3500万股,每股16.29元,募资57015万元,净额49066.47万元[2] - 2022年公开发行650万张可转债,每张100元,募资65000万元,净额63925.33万元[5] 募投项目 - 2019年首发募投项目5个,总投资49066.47万元[3] - 2022年可转债募投宁夏新化一期项目,拟投74317.22万元,募资拟投65000万元[5] 资金使用与借款 - 2019 - 2021年向中荷环境增资及借款共10400万元[6][7] - 截至2024年4月24日,宁夏新化借款余额63951.36万元[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荷环境募投资金用完,宁夏新化累计投入53972.42万元[10] 新策略 - 2024年董事会通过免收子公司募投借款利息议案,保荐机构无异议[9][12][13]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1:24
监事会构成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三分之一[7] 会议召开规则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 - 特定情况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3] - 主席收到书面提议3日内发临时会议通知[1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15] 会议举行与决议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经全体监事二分之一以上票数通过[19] - 提请罢免董事提案需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21] - 提请起诉董事等提案需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21] 其他规定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25] - 监事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撤换[29] - 决议报送股东大会,闭会由董秘负责披露[27] - 重大事项董事会安排实施,一般和具体事项总经理安排[27] - 规则修订由监事会提议案,报股东大会批准生效[30] - 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