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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环宇(60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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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环宇(603706) - 2022 Q3 - 季度财报
2022-10-24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111,157,201.83元,同比下降10.3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9,686,936.83元,同比增长12.1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6,634,937.99元,同比下降1.23%[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0.48元/股,同比增长6.67%[6] - 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6.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8%[19] - 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951,662,971.20元,同比增长5.6%[20][2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3,463,909.70元,同比增长6.3%[2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8元/股,较上年同期0.45元增长6.7%[2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4.6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19] - 财务费用为873.10万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107.99万元[19] - 信用减值损失为89,520.46元,较上年同期1,665,004.62元改善94.6%[20]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369,142.94元,同比增长35.8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5.8%至175,369,142.94元[22][2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90,189,167.47元,同比增长13.0%[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从-323,112,363.59元改善至30,474,468.05元[23][24] - 投资支付现金减少38.5%至1,205,650,000.00元[23] - 收到的税费返还大幅增长871.5%至31,072,994.96元[2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39,538,055.21元,较期初增长4.1%[24]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426,692,773.83元,较上年度末下降5.82%[6]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32,255,307.26元,较上年度末下降3.54%[6] - 公司总资产为24.27亿元人民币,较年初的25.77亿元下降5.8%[15][17] - 货币资金为3.40亿元人民币,较年初的3.26亿元增长4.1%[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4.58亿元人民币,较年初的5.49亿元下降16.6%[14] - 应收账款为9427.71万元人民币,较年初的1.32亿元下降28.4%[14] - 存货为9783.75万元人民币,较年初的7596.46万元增长28.8%[1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32亿元人民币,较年初的15.88亿元下降3.5%[17] - 合同负债为3.43亿元人民币,与年初的3.41亿元基本持平[16] 非经常性损益和理财收益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0,846,463.25元,其中政府补助6,606,809.32元[8] - 本报告期理财收益3,473,590.53元[8]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5,536户[11]
东方环宇(603706) - 2022 Q2 - 季度财报
2022-08-1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5.2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4%[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65.9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68%[19] - 基本每股收益0.43元/股,同比增长4.88%[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39元/股,同比增长5.41%[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01%,同比增加0.13个百分点[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3%,同比增加0.07个百分点[20] - 营业收入为5.2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4%[37][43]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8165.9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68%[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7386.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5%[37]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5%至5.25亿元人民币[125] - 净利润同比增长6.7%至8903.14万元人民币[12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3元/股,同比增长4.9%[127] - 综合收益总额为8903.14万元,同比增长6.7%[127]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成本为3.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1%[43] - 管理费用增长13.8%至1678.96万元人民币[43] - 营业成本为1.51亿元,同比增长5.5%[129] - 研发费用为0元,去年同期无此项支出[129] 现金流量(同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55.5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78%[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长12.78%至6755.55万元人民币[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755.55万元,同比增长12.8%[13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4.57亿元,同比增长3.7%[132] - 收到的税费返还3045.20万元,同比增长852.0%[1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689.7%至3.91亿元[13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下降11%至1.99亿元[13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激增7018%至4.44亿元[135]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2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22%[19] - 总资产24.8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43%[19] - 应收票据增加至23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0.09%,增幅100%[45] - 预付款项减少至369.69万元,降幅70.38%[45] -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至332.53万元,降幅89.86%[45] - 投资性房地产增加至2856.9万元,增幅159.46%[45] - 在建工程增加至1.48亿元,增幅44.11%[45] - 合同负债减少至2.17亿元,降幅36.26%[45] - 其他应付款增加至1.61亿元,增幅1409.39%[45]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4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3.26亿元减少25.5%[118]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6.3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5.49亿元增长15.6%[118]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0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32亿元减少21.0%[118]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4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03亿元增长44.1%[118] - 资产总计期末为24.8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5.77亿元减少3.5%[119] -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2.1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3.41亿元减少36.3%[119]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2.8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3.56亿元减少19.6%[120] - 母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5.00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76亿元增长184.2%[121] - 母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754.31万元人民币,较期初2125.73万元增长76.6%[121]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9525.49万元人民币,较期初5895.04万元增长61.6%[121] - 总资产同比增长19.4%至22.67亿元人民币[122][123] - 流动负债激增278.2%至6.78亿元人民币[122] - 长期股权投资保持稳定约9.68亿元人民币[122] - 投资性房地产同比增长159.4%至2856.90万元人民币[122] - 合同负债同比下降11.1%至1.02亿元人民币[122] - 其他应付款激增152倍至5.21亿元人民币[12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30.1%至2.43亿元[13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155.1%至10.77亿元[133] - 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25.7%至10.32亿元[13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89%至2527万元[13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81%至2157万元[133]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恶化1036%至-3.37亿元[135] - 母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转正为3630万元[136] 非经常性损益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811,160.48元,主要来自电子设备及储气井、热源改造资产清理[2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6,131,378.35元,包括天然气管网补贴及稳岗补贴等[21] -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为4,627,988.37元,主要来自理财收益[21]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5,270.37元,来自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罚款[22] -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额为1,493,499.45元[2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为665,512.75元[22]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为7,794,464.41元[22] - 投资收益为18.06万元,同比下降99.8%[129] 业务和运营表现 - 公司天然气输配管网长度超过1,240公里,覆盖昌吉市建成区及部分乡镇、园区[31] - 公司主要经营区域为昌吉市行政区域(包括主城区、各乡镇、园区)和伊宁市行政区域[23] - 天然气销售业务用户包括居民、商业、工业及CNG汽车用户,用途涵盖厨用、采暖及燃料用气[24] - 银行理财产品持有6.35亿元,较上年增加8594.36万元[49] - 子公司伊宁供热净利润3685.98万元,营业收入2.38亿元[51] -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销量9,744.43万立方米[82] - 天然气销售相当于替代原煤18.12万吨[82] - 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2.92吨[82] - 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01吨[82] - 公司主营业务覆盖城市燃气供应、集中供热、CNG汽车加气及工商业用气,经营区域为昌吉市和伊宁市[165] 环保改造和排放 - 变更募集资金5321.5万元用于环保改造,占募集总额14.91%[39] - 子公司伊宁供热第四热源厂环保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321.5万元[66] - 第四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计划于2022年10月投产运行[66] - 伊宁供热第四热源厂执行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为10mg/m³[63] - 伊宁供热第四热源厂执行二氧化硫排放标准限值为35mg/m³[63] - 伊宁供热第四热源厂执行氮氧化物排放标准限值为50mg/m³[63] - 伟伯热力执行颗粒物超低排放标准限值为10mg/m³[65] - 伟伯热力执行二氧化硫超低排放标准限值为35mg/m³[65] - 伟伯热力执行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标准限值为50mg/m³[65] - 公司自筹资金2386.5万元用于新村路热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70] - 新村路热源4×91MW锅炉配套烟气净化系统改造计划于2022年10月投产运行[70] - 第二热源4台锅炉(1-4)均处于未运行状态[67] - 第三热源4台锅炉(1-4)处理工艺均采用SNCR+SCR脱硝+静电除尘+石灰-石膏脱硫+湿法静电除尘组合技术[68] - 第三热源4台锅炉(1-4)排放达标且正常运行[68] - 第四热源4台锅炉(1-4)改造工程进行中,计划2022年10月投产运行[70] - 伟伯热力新增34锅炉烟气脱硝设施并新建1套石灰-石膏法脱硫系统[70] - 伟伯热力新增2套布袋除尘器并拆除现有2套氧化镁法脱硫系统[70] - 公司委托新疆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第三方托管[74][76] - 废气监测数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实时监测并于次日公布小时平均数据[75][77] - 伊宁供热超低排放改造后烟尘排放年削减量7.52吨[78] - 伊宁供热SO2排放年削减量1.64吨[78] - 伊宁供热NOx排放年削减量39.76吨[78] - 伟伯热力改造后烟尘排放年减少5.58吨[78] - 伟伯热力二氧化硫排放年减少18.87吨[78] - 伟伯热力氮氧化物排放年减少20.21吨[78] 项目中标和资产租赁 - 昌吉市燃气设施安全设备安装项目中标金额5195.36万元人民币[40] - 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二标段中标金额7785.32万元人民币[41] - 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三标段中标金额6854.46万元人民币[41] - 公司向新疆捷瑞通出租加油站等资产租赁期限10年总租金11275万元人民币[98]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112750000元人民币前五年年租金1100万元后五年上浮5%至1155万元[98] - 报告期内租赁收益为1721090.57元人民币[98] 股东和股权结构 - 2022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104] - 解禁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增加29382714股至189382714股占总股本100%[103] - 解禁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9382714股至0股[103] - 境内自然人持股解禁减少15660904股[103] -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解禁减少13721810股[103]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334户[107] - 控股股东李明持股62,399,588股占总股本32.95%[109] - 第二大股东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持股55,112,749股占总股本29.10%[109] - 第三大股东李伟伟持股12,848,067股占总股本6.78%[109] - 报告期内解除限售股数29,382,714股涉及三名主要股东[106] - JPMORGAN CHASE BANK持有400,900股占总股本0.21%[110] - 高管周静持股增加2,000股至86,000股因自愿增持[112] - 监事张可减持20,000股占总股本0.01%[113] - 前十名股东持股均无限售条件且无质押冻结情况[109][110] - 实际控制人李明与李伟伟为父子关系且为一致行动人[110] - 公司于2018年7月9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变更为1.6亿股[163] - 2020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8.2714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后总股本增至1.8938亿股[164]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8938亿股,注册资本1.8939亿元[164]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李明和李伟伟[166] 承诺和保证 - 伊宁国资承诺减少与公司关联交易并确保定价公允合理[85] - 伊宁国资承诺所持伊宁供热股权无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85] - 伊宁供热股权权属清晰无潜在纠纷或第三方追索风险[85] - 伊宁国资承诺若因股权瑕疵导致损失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85]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86] - 实际控制人李明李伟伟承诺承担信息披露不实的连带法律责任[86] - 所有文件签字与印章均真实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86] - 承诺内容均属长期有效且正在履行中[85][86] - 涉及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文件已经审阅确认[86] - 若因信息不实造成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立案调查期间暂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并申请锁定[87] - 公司承诺保持资产独立完整不存在资金或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占用的情形[87] - 公司承诺保持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兼职或领薪[87] - 公司承诺保持财务独立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核算体系银行账户和财务决策权[87] - 公司承诺保持机构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且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分开[87] - 公司承诺保持业务独立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8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88]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得以不公平条件向他人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88] - 公司承诺将薪酬制度及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88] - 若违反承诺相关责任人将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88]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并承担相应补偿责任[89] - 实际控制人承诺规范关联交易以公允市场价格进行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89] - 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89]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滥用控股地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90] - 董事及高管承诺职务消费约束且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90]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占用公司资金及资产并承担赔偿责任[90] - 股权激励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90] - 违反承诺时将按证监会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90] - 资金占用承诺涵盖实际控制人亲属及控制的其他公司[90] - 承诺期间覆盖实际控制人作为公司控制人整个任期[89][90] - 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或提供违规财务支持[91] - 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91] - 明德燃气承诺在公司持股5%以上期间不在公司特许经营区域外谋求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92] - 实际控制人对东、西天然气热源项目可能产生的损失承担全额补偿责任[92] - 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填补回报措施,若违规将承担补偿责任[9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92] - 若推出股权激励,行权条件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92]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证监会发布新规将补充填补回报承诺内容[92] - 明德燃气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92]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且不侵占公司利益[92] 财务报告和会计政策 - 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公司2022年半年度无利润分配方案[58] - 公司2022年半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58]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诚信状况良好无未履行法院判决或大额债务[95] - 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95] - 公司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初余额为15.88亿元人民币[139]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初余额为17.27亿元人民币[139]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8165.95万元人民币[141] - 公司本期利润分配为-1.52亿元人民币[141] - 公司专项储备增加273.96万元人民币[143] - 公司未分配利润减少6984.67万元人民币[139] - 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增加737.20万元人民币[139]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少5973.52万元人民币[139] - 公司实收资本保持1.89亿元人民币不变[139] - 公司资本公积保持9.25亿元人民币不变[139] - 专项储备本期提取3,368,741.36元[144] - 专项储备本期使用629,156.28元[144] - 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666,954,652.64元[14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21,341,493.09元[144] - 综合收益总额83,410,554.45元[145] - 利润分配减少所有者权益133,629,628.40元[145] - 专项储备本期提取2,062,601.90元[148] - 专项储备本期使用1,110,180.79元[148] - 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644,826,796.73元[1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09,114,268.89元[148] - 公司2022年上半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486,925,817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关于参加2022年新疆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2022-06-15 07:43
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名称:2022 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1] - 活动组织方:新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 [1] - 活动时间:2022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5:20 - 17:30 [1] - 活动方式:网络远程,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 [1] - 参与途径: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ir.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微信号:p5w2012) [1] 公司相关信息 - 公司名称: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1] - 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副总经理李伟伟先生、董事会秘书周静女士、财务总监田佳女士 [1] 公告相关信息 - 公告编号:2022 - 032 [1] - 公告日期:2022 年 6 月 16 日 [2]
东方环宇(603706) - 2022 Q1 - 季度财报
2022-04-28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3.9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6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85.7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4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20.0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66%[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3元/股,同比增长17.86%[3] - 稀释每股收益为0.33元/股,同比增长17.86%[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88%,同比增加0.56个百分点[3]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7.7%至3.96亿元人民币[13] - 净利润同比增长23.8%至7206.3万元人民币[1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0.4%至6285.7万元人民币[1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6285.72万元,同比增长20.4%[1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3元/股,同比增长17.9%[15]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3%至1.277亿元(2022年第一季度)对比1.236亿元(2021年第一季度)[23] - 净利润同比下降20.3%至0.177亿元(2022年第一季度)对比0.223亿元(2021年第一季度)[2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上升4.5%至2.96亿元人民币[13]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3.2%至0.94亿元(2022年第一季度)对比0.83亿元(2021年第一季度)[23]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6.3%至0.102亿元(2022年第一季度)对比0.109亿元(2021年第一季度)[23] - 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21.0%至0.295亿元(2022年第一季度)对比0.373亿元(2021年第一季度)[24]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2.4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4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2.44万元,同比增长8.4%[17][1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2.79亿元,同比增长10.3%[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45.05万元,同比改善93.5%[18]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现金1919.37万元,同比增长40.8%[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4.3%至0.235亿元(2022年第一季度)对比1.499亿元(2021年第一季度)[2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52.6%至0.996亿元(2022年第一季度)对比2.1亿元(2021年第一季度)[26] 资产和负债 - 总资产为25.53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减少0.8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6.52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4.05%[4]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532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0.74%[10] - 合同负债大幅增长45.6%至3.41亿元人民币[11] - 固定资产环比下降3.4%至9.65亿元人民币[11] - 短期借款基本持平为500万元人民币[11] - 长期借款环比下降4.5%至2.42亿元人民币[12] - 应付职工薪酬环比下降71.7%至621万元人民币[11] - 投资性房地产环比下降2.3%至1076万元人民币[1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07亿元,同比减少10.5%[19] - 应收账款从2125.73万元增至4314.66万元,增长103%[20] - 合同负债从1.15亿元降至1.06亿元,减少7.7%[21] - 长期借款从9377.75万元降至8700万元,减少7.2%[2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45.2%至0.448亿元(2022年第一季度)对比0.816亿元(2021年第一季度)[27] - 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1.2%至16.269亿元(2022年第一季度)对比16.079亿元(2021年第一季度)[22] 其他财务数据 - 利息收入同比增长1019%至0.236亿元(2022年第一季度)对比0.021亿元(2021年第一季度)[23]
东方环宇(603706) - 2021 Q4 - 年度财报
2022-04-15 16:00
财务业绩: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988,344,645.81元同比增长22.83%[22][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814,225.93元同比增长49.06%[22][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7,591,057.64元同比增长30.62%[23][29] - 公司营业收入98834.46万元同比增长22.83%[46][4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81.42万元同比增长49.06%[46] -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759.11万元同比增长30.62%[46] 财务业绩: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城镇燃气供应及相关行业天然气采购及安装成本315,001,724.05元,同比增长23.97%[55] - 供热业务供热成本414,397,613.23元,同比增长21.26%[55] - 天然气销售业务天然气采购成本288,285,819.90元,同比增长31.02%[55] - 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成本26,715,904.15元,同比下降21.59%[55] - 销售费用53,203,444.98元,同比增长25.72%[5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7,432,121.40元同比增长17.36%[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743.21万元同比增长17.36%[46][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7,432,121.40元,同比增长17.36%[59] 业务线表现:天然气销售 - 天然气销售1.9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54%[30] - 居民天然气销售同比增长9.81%非居民天然气销售同比增长17.12%[30] - 天然气销售收入420,071,700元同比增长30.64%[30] - 城镇燃气供应及相关行业营业收入48456.72万元同比增长27.81%[51] - 天然气销售业务营业收入42007.17万元同比增长30.64%[51] - 公司2021年天然气销量达1.9009亿立方米[142] 业务线表现:供热业务 - 供热业务收入494,707,100元同比增长17.70%[30] - 供热行业营业收入49470.71万元同比增长17.70%[51] 业务线表现: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 - 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收入64,495,500元同比增长12.02%[30] - 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毛利率58.58%同比增加17.76个百分点[51] 地区表现 - 新疆地区营业收入97927.43万元同比增长22.50%[51] 资产和投资活动 - 交易性金融资产549,124,621.16元,同比增长134.76%[62] - 货币资金326,011,240.87元,同比下降51.29%[62] - 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549,124,621.16元,较上年末增长134.8%[69] -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46,390万元,未到期余额23,945万元[173] - 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19,800万元,未到期余额15,000万元[173] 资本支出和项目进度 - 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项目本期投入46,791,335.14元,累计投入46,791,335.14元,进度85%[67] - 热源环保设备升级项目本期投入50,962,828.18元,累计投入50,962,828.18元,进度85%[67] - 热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本期投入26,399,745.00元,累计投入26,399,745.00元,进度60%[67] - 伊宁供热第三热源超低排放改造自筹资金4000万元于2021年10月投产运行[125] - 伊宁供热第四热源超低排放改造拟自筹资金5000万元预计2022年10月完工[125] - 伟伯热力新村路热源超低排放改造自筹资金4400万元于2021年10月投产运行[130] 子公司表现 - 控股子公司伊宁供热实现营业收入39,800.61万元,净利润4,333.53万元[70] - 子公司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共管账户受限资金19,155,397.43元[65] - 对子公司伊宁供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698,280,900.00元[65]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伊宁供热提供借款13,000万元实施募投项目[170] 行业与市场趋势 - 中国2021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达37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7%[34] - 中国天然气消费量从2015年1855亿立方米增长至2020年3280亿立方米年均增速11%[32] - 2020年天然气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8.4%[32] - 全国天然气产量205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72%[34] - 国家目标203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提高至15%[32] - 2021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7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7%[71] - 预计2025年中国天然气消费规模将达到4,300-4,500亿立方米[7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力争年底完成13万户民用和非民用燃气报警器安装工作[75] - 公司通过降本增效措施增强经营灵活性并控制资本支出[76] - 公司推进伊宁供热第四热源厂及伟伯热力超低排放改造工程[75] - 公司采用信息化手段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保障用气安全[76] 风险因素 - 公司经营区域主要集中在新疆昌吉市及伊宁市,存在市场集中风险[77] - 天然气行业上下游定价机制差异可能导致销售毛利受影响[77] - 公司气源依赖中石油等主要供应商,存在供应紧张或合同续签风险[77] - 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风险[78] - 各地政府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价格标准存在不确定性[77] - 若宏观经济下行或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公司业绩或受影响[78]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公司董事长李明持股62,399,588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97.15万元[86] -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田荣江持股876,600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78.86万元[86] - 董事兼副总经理李伟伟持股12,848,067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38.47万元[86] - 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思武持股243,300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50.99万元[86] - 董事兼财务总监田佳持股210,000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45.34万元[86] - 董事董军持股150,000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29.42万元[86] - 独立董事曾玉波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2.46万元[86] - 独立董事彭维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5万元[86] - 独立董事范敏燕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2.46万元[86] - 董事会秘书周静持股从83,000股增至84,000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25.31万元[86] - 离任独立董事高文生和高超各领取津贴2.54万元[87] - 离任独立董事高文生和高超任期均为2015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5日[87]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为497.37万元[87]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实际获得报酬合计497.37万元[92] - 股东李明年初限售股数为62,399,588股,本年解除限售52,500,000股,年末限售股数为9,899,588股[178] - 股东环宇集团年初限售股数为55,112,749股,本年解除限售41,390,939股,年末限售股数为13,721,810股[178] - 股东李伟伟年初限售股数为12,848,067股,本年解除限售7,086,751股,年末限售股数为5,761,316股[178] - 限售股份合计年初为131,043,099股,本年解除101,660,385股,年末限售29,382,714股[178]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240户,较上一月末13,280户减少40户[180] - 股东李明持股62,399,588股,占总股本32.95%,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9,899,588股[182] - 股东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持股55,112,749股,占总股本29.10%,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3,721,810股[182] - 股东李伟伟持股12,848,067股,占总股本6.78%,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5,761,316股[182] - 李明与李伟伟为父子关系且为一致行动人,李明为公司控股股东[184] - 控股股东为李明,实际控制人为李明与李伟伟父子[189] 利润分配和股利政策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元(含税)[5]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506,171.20元(含税)[5] - 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7.24%[5] - 2020年度利润分配以189,382,71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共计派发113,629,628.40元[110] - 2021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151,506,171.2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97.24%[111] -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189,382,71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111] 审计和内部控制 -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4][20] -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报酬100万元[167] - 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5万元[167] - 内部控制审计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标准无保留意见[117] - 审计机构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大华审字[2022]008558号)[194] - 关键审计事项包括销售收入确认和固定资产真实性[195][196] - 审计中对销售收入执行了函证及截止性测试等程序[195] - 审计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200] - 审计准则要求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需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注意相关披露[200] - 若披露不充分审计机构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0] - 审计关注可能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200] - 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已被审计评估[200] 环境、社会及管治(ESG) - 伊宁供热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至15%[31] - 伊宁供热完成第三热源厂环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1] - 伟伯热力完成新村路热源一期环保改造工程[31] - 子公司伊宁供热被列为大气环境类别重点排污单位[119] - 子公司伟伯热力被列为水环境及大气环境类别重点排污单位[119] - 第二热源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为80 mg/m³[121] - 第二热源排放口二氧化硫排放标准限值为400 mg/m³[121] - 第三热源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为10 mg/m³[121] - 第三热源排放口二氧化硫排放标准限值为35 mg/m³[121] - 第四热源排放口氮氧化物排放标准限值为50 mg/m³[121] - 新村路热源排放口氮氧化物排放标准限值为50 mg/m³[127]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122][124] - 天然气销量相当于替代原煤35.34万吨[142] - 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5.20吨[142] - 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97吨[142] - 减少粉尘排放17.18吨[142] - 伊宁供热超低改造后烟尘排放年削减量7.52吨[139] - 伊宁供热超低改造后SO2排放年削减量1.64吨[139] - 伊宁供热超低改造后NOx年削减量39.76吨[139] - 伟伯热力超低改造后年减少烟尘排放5.58吨[139] - 伟伯热力超低改造后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8.87吨[139] - 近三年累计公益捐款53余万元[144] - 公司充分保障员工权益,薪酬水平在行业中具备竞争力[143] - 公司加强经营区域内燃气管网、供热基础设施以及城乡供能基础设施建设[143] - 公司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实现企业与员工利益共享[143] - 公司注重员工能力提升,通过管理培训、技能培训、职业健康教育等方式[143] - 公司积极开展针对老弱病残、贫困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帮扶[144] 承诺与保证 - 公司承诺方伊宁国资、伊宁供热关于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为长期有效[147][148] - 公司承诺方伊宁国资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为长期有效[148] - 公司承诺方伊宁国资关于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股权权属事项的承诺为长期有效[148] - 公司承诺方伊宁供热及董事、监事关于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为长期有效[148]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149][150] - 如因信息披露问题被立案调查,实际控制人承诺暂停转让其拥有的公司股份并申请锁定,调查结论存在违法违规则锁定股份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150] - 实际控制人承诺交易完成后保持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性[150] - 保证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存在资金或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占用的情形[150] - 保证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职务及领薪[150] - 保证公司财务独立,建立独立财务部门、核算体系及银行账户,财务决策不受干预[150] - 保证公司机构独立,拥有独立经营场所和机构,不与控股股东混合经营[15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保持公司业务独立并承担因违反承诺导致的赔偿责任[15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且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15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5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交易完成后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152] - 实际控制人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以公允市场价格进行[152] - 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151]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15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151] - 实际控制人承诺持续有效履行同业竞争承诺期间[152]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各职能部门保持独立运作[15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发前股份[153][154]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54] - 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53][15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54] - 公司承诺在触发稳定股价条件时冻结相关方利润分配及收入[153] - 违反股价稳定义务时锁定期将在原基础上延长6个月[153] - 新聘任董事及高管需签署履行股价稳定承诺函方可任职[153]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监事及高管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53][154]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滥用控股地位损害公司利益[154] - 董事及高管承诺职务消费约束及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154] - 实际控制人李明、李伟伟承诺不占用公司资金,若违规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55] - 实际控制人李明、李伟伟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违反将赔偿公司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156] - 明德燃气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不在公司特许经营区域外谋求竞争性业务[156] - 实际控制人承诺无条件足额补偿东热源及城西热源项目可能导致的减值或损失[156] - 实际控制人李明、李伟伟及股东环宇集团承诺认购资金均来自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无外部募集或结构化融资[157][15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自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20年4月11日)前6个月至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158] - 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确保关联方不从事"城市天然气销售"业务[159] - 董事及高管承诺职务消费约束及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157][158]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违反填补回报措施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57][158] - 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有效期覆盖定价基准日前6个月至发行完成后6个月[158] - 所有再融资相关承诺均为长期有效且正在履行中[157][158]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财会〔2018〕35号)[161] -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162] - 使用权资产重新计量后为1,090,480.85元[165] - 租赁负债重新计量后为928,296.74元[16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62,184.11元[
东方环宇(603706) - 2021 Q3 - 季度财报
2021-10-28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1.31%[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6.3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55%[5]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7.5%至6.315亿元,2020年同期为4.591亿元[19]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95%[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91.2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72%[5] - 净利润同比增长13.3%至9010.7万元,2020年同期为7954.8万元[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1.7%至8591.2万元,2020年同期为7057.9万元[20]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股,同比下降28.57%[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41%,较上年同期减少0.59个百分点[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1.4%至4.787亿元,2020年同期为3.161亿元[19]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1.8%至3284.6万元,2020年同期为2696.3万元[19] - 财务费用改善至净收益108万元,2020年为净收益22.8万元[1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同比增长39.1%至3.642亿元(去年同期2.619亿元)[24] - 支付职工现金同比增长21.3%至0.755亿元(去年同期0.622亿元)[24]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6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50.6%至1.291亿元(去年同期0.857亿元)[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增长27.6%至6.108亿元,2020年同期为4.786亿元[2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20.4%至20.628亿元(去年同期17.129亿元)[24] - 投资支付现金同比增长16.1%至19.598亿元(去年同期16.887亿元)[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97.1%至500万元(去年同期1.718亿元)[25] - 偿还债务支付现金同比增长1155%至1.161亿元(去年同期0.092亿元)[2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加83.6%至2.218亿元(去年同期1.208亿元)[25]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66.9%,从6.69亿元降至2.22亿元[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长98.4%,从2.34亿元增至4.64亿元[14] - 应收账款下降48.9%,从1.56亿元降至7,979万元[14] - 在建工程增长56.6%,从9,655万元增至1.51亿元[15] - 合同负债下降34.3%,从2.80亿元降至1.84亿元[15] - 短期借款下降88.1%,从4,185万元降至500万元[15] - 资产总额下降10.9%,从26.59亿元降至23.70亿元[15] - 公司总资产为23.70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10.86%[6] - 长期借款同比下降22.4%至2.799亿元,2020年同期为3.604亿元[16] - 负债总额同比下降25.5%至7.188亿元,2020年同期为9.647亿元[16] - 未分配利润同比下降8.3%至3.041亿元,2020年同期为3.318亿元[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5.1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1.75%[6] 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 - 资产总额因新租赁准则调整增加386万元至26.627亿元[28] - 使用权资产新增346.8万元(新租赁准则调整)[28] - 公司总负债为9.647亿人民币,执行新租赁准则后调整为9.686亿人民币,增加386万人民币[29][30] - 租赁负债新增241万人民币,系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29][30] - 流动负债合计为4.719亿人民币,调整后增至4.733亿人民币[29] 其他财务数据 - 公司获得政府补助198.85万元人民币,理财收益924.52万元人民币[9] - 长期借款金额为3.604亿人民币,占非流动负债的72.8%[29] - 递延所得税负债为4244万人民币,占非流动负债的8.6%[29] - 长期应付款为5474万人民币,占非流动负债的11.1%[29]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为145万人民币[29]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941亿人民币,其中未分配利润为3.318亿人民币[29] - 资本公积金额为9.252亿人民币,占所有者权益的54.6%[29] - 专项储备金额为1602万人民币[29]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831户[11] - 控股股东李明持股62,399,588股,占总股本32.95%[11] - 第二大股东新疆东方环宇投资持股55,112,749股,占总股本29.10%[11]
东方环宇(603706) - 2021 Q2 - 季度财报
2021-08-1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5.07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89%[20] - 营业收入50750.75万元,同比增长29.89%[38][40]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9.9%至5.075亿元人民币[1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27.2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67%[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27.22万元,同比增长32.67%[38] - 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24.1%至8341.06万元(2020年同期6723.02万元)[13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2.6%至7727.22万元(2020年同期5824.60万元)[13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1元/股,同比增长13.89%[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37元/股,同比增长8.82%[21]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3.9%至0.41元/股(2020年同期0.36元/股)[14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88%,较上年同期减少0.05个百分点[21] - 净利润增长主要因合并范围变化及天然气收入增加[2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37927.86万元,同比增长42.00%[40]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2.0%至3.793亿元人民币[138]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39.7%至1583.32万元(2020年同期1133.15万元)[139] - 支付职工现金同比增长30.2%至5350万元(2020年同期:4108万元)[145]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长31.4%至3589万元(2020年同期:2733万元)[145] 业务运营表现 - 燃气销售总量10252.82万立方米,同比增长23.68%[38] - 公司实现天然气销量1025.282万立方米[83] - 公司拥有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城市燃气长期特许经营权,市场覆盖率达90%以上[30] - 公司是新疆伊宁市最大的集中供热企业,拥有30年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30] - 公司形成多元化气源保障格局,主要供应商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及新疆庆华能源集团[31] - 公司天然气输配管网长度超过1195公里[33] - 2021年1-6月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达1,82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7.4%[29] 子公司和投资表现 - 控股子公司伊宁供热资产总额11亿元净资产6.79亿元上半年营业收入2.38亿元净利润3069.19万元[51] - 控股子公司环宇安装上半年营业收入1891.86万元净利润643.69万元[51] - 控股子公司伟伯热力上半年营业收入5035.83万元净利润919.38万元[51] - 投资收益同比增长117.2%至732.85万元(2020年同期337.56万元)[139] - 母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长3256.4%至8268.47万元(2020年同期246.40万元)[142] - 理财收益为6,983,868.04元[24] - 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3.55亿元较上年末2.34亿元增长51.7%[49] - 交易性金融资产35480万元,同比增长51.69%[43] -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至3.5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34亿元增长51.7%[131] -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长158.7%至1.63亿元人民币[134]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90.11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290.44%[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90.11万元,同比增长290.44%[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增长主要因合并范围变化及天然气销售增加[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90.5%至5990万元(2020年同期:1534万元)[14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39.0%至4.408亿元(2020年同期:3.170亿元)[14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32.1%至13.602亿元(2020年同期:10.292亿元)[14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197.8%至2.293亿元(2020年同期:7698万元)[146]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2.1%至2.304亿元(2020年同期:2.252亿元)[148] - 母公司投资支付现金同比下降51.0%至4.100亿元(2020年同期:8.363亿元)[14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91.5%至500万元(2020年同期:5880万元)[146][148]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34741.99万元,同比下降48.09%[43] - 货币资金减少至3.4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6.69亿元下降48.1%[131] - 货币资金减少82.7%至6657万元人民币[134] - 应收账款9729.95万元,同比下降37.65%[43] - 应收账款降至9729.95万元人民币,较期初1.56亿元减少37.6%[131] - 存货增至5622.77万元人民币,较期初4451.64万元增长26.3%[131] - 流动资产总额降至9.6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2.12亿元减少20.4%[131] - 固定资产降至9.9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0.5亿元减少5.4%[131] - 短期借款降至500万元人民币,较期初4184.89万元下降88.1%[132] - 短期借款减少84.3%至500万元人民币[135] - 合同负债13497.89万元,同比下降51.85%[43] - 合同负债降至1.3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8亿元减少51.8%[132] - 长期借款降至2.8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3.6亿元减少21.7%[132] - 长期借款减少8.1%至1.12亿元人民币[135] - 负债合计减少25.9%至7.156亿元人民币[133] - 其他应收款增长596.4%至2.244亿元人民币[1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0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减少2.29%[20] - 总资产为23.60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减少11.22%[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2.3%至15.445亿元人民币[133] - 未分配利润减少10.9%至2.954亿元人民币[133] 非经常性损益和政府补助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为6,590,313.51元[2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335,726.91元,包括天然气管网补贴及以工代训补贴[23]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为202,274.15元,主要因换热站设备材料报废清理[23] - 资金占用利息收入为325,826.62元[24] -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为58,043.56元,主要因核销往来款[24] - 信用减值损失改善幅度达119.0%(从-613.15万元转为116.33万元正收益)[139] 环保和排放管理 - 伊宁供热第三热源和第四热源被列为2021年伊犁州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65] - 伊宁供热2019年9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654002458221964R001V[65] - 伊宁供热第三热源2021年10月起执行超低排放标准[65] - 伟伯热力被列为2021年伊宁市重点排污单位[66] - 伟伯热力2020年8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654002715560503G001V[66] - 第二热源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为80mg/m³[68] - 第二热源二氧化硫排放标准限值为400mg/m³[68] - 第二热源氮氧化物排放标准限值为400mg/m³[68] - 伊宁供热自筹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对第三热源4台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新增4套烟气脱硝设施,项目于2021年10月投产运行[70] - 伊宁供热2022年拟自筹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实施第四热源环保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预计2022年完工[70] - 伟伯热力2021年5月自筹资金4400万元人民币实施新村路热源4×91MW锅炉烟气净化系统超低排放改造(一期),项目于2021年10月投产运行[72] - 伟伯热力2022年拟自筹资金3600万元人民币实施新村路热源两台91MW锅炉烟气净化系统超低排放改造(二期),预计2022年内完工[72] - 第三热源4台锅炉(1至4)均采用SNCR+SCR脱硝+石灰石膏脱硫+湿法静电除尘工艺,排放达标并于2021年10月投产运行[71] - 第四热源4台锅炉(1至4)采用静电除尘+单碱脱硫工艺,目前处于调峰运行状态[71][72] - 新村路热源1和2锅炉采用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膏脱硫工艺,排放达标并于2021年10月投产运行[74] - 新村路热源3和4锅炉采用SNCR脱硝+陶瓷多管旋风除尘+石灰石膏脱硫工艺,目前处于调峰运行状态[74] - 伊宁供热委托专业机构每季度对噪声、格林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进行检测,并对在线设备进行比对检测[77] - 伟伯热力委托新疆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第三方托管,并定期进行无组织排放及专项指标检测[78] - 废气排放实行实时在线监测[79] - 天然气销量相当于替代原煤19.06万吨[83] - 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3.59吨[83] - 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06吨[83] - 减少粉尘排放量9.26吨[83] - 燃煤锅炉改造后烟尘排放年削减量7.52吨[81] - 燃煤锅炉改造后二氧化硫排放年削减量1.64吨[81] - 燃煤锅炉改造后氮氧化物年削减量39.76吨[81] - 燃煤锅炉改造后汞及其化合物年削减量0.0029吨[81] 融资和借款活动 - 公司向工商银行昌吉分行借款人民币3亿元用于支付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股权并购交易价款[47] - 公司持有伊宁供热80%股权作为借款担保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成本为6.98亿元[47] - 天然气主管网工程本期投入598.41万元累计投入3319.05万元项目进度35.53%[48] - 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本期投入1651.27万元累计投入4194.62万元项目进度27.98%[48]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伊宁供热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金额为1.3亿元人民币[113] 股东结构和控制权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133户[119] - 控股股东李明持股62,399,588股占比32.95%[121]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持股55,112,749股占比29.10%[121] - 股东李伟伟持股12,848,067股占比6.78%[121] - 股东刘新福持股6,820,095股占比3.60%[121] - 股东范进江持股1,223,874股占比0.65%[121] - 股东田荣江持股876,600股占比0.46%[121] - 股东李保彤持股721,649股占比0.38%[121]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李明和李伟伟[162] - 控股股东李明持有限售股6239.96万股,锁定期36个月[123] 承诺和法律责任 - 伊宁国资承诺减少与东方环宇关联交易并确保定价公允合理[87] - 伊宁国资承诺所持伊宁供热股权权属完整无瑕疵且无权利限制[87] - 伊宁供热及董监高承诺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89] - 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承诺信息披露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89]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保持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性[90][92]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因信息披露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9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其拥有的上市公司权益股份[9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股份可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9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上市公司资金使用及财务决策[90][92]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资产[90]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与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存在人员兼职或领薪安排[90]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得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输送利益[93]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93]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93] - 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违反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94] - 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规范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价格[94]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稳定股价,违反义务将冻结利润分配及收入[9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发前股份[96]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下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回购股份[96] - 新聘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签署承诺函履行股价稳定义务[96] - 违反稳定股价承诺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锁定期将延长6个月[96] - 公司承诺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96]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94] - 承诺人若违反监管承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94] - 实际控制人及亲属持股锁定期限在特定条件下自动延长六个月[9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97][99] - 离职后六个月内禁止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7][99]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5%[97] - 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97]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包含七项具体约束条款[99] - 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等情形触发新股回购机制[99] - 新股发行后若发现虚假记载需在1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计划[99] - 回购价格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1年期存款利息[99] - 股份回购义务需在6个月内完成[99] - 公司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赔偿金额以投资者能举证的实际直接损失为限[101] - 实际控制人李明、李伟伟承诺承担公司因上市前未规范缴纳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101]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通过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或资产,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101]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煤矿瓦斯治理项目收益未达预期或出现减值等问题,将收购该项目或公司新能源子公司100%股权[103] - 收购煤矿瓦斯治理项目的价格不低于该项目经审计的投资额[103] - 收购东方环宇新能源100%股权的价格不低于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和评估值[103]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103]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向竞争对手提供专有技术、销售渠道或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103]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因资金往来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或处罚,将承担全部责任[103]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将赔偿公司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103] - 明德燃气承诺在作为东方环宇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不谋求东方环宇特许经营区域的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105] - 实际控制人李明承诺无条件足额补偿东天然气热源建设项目和西天然气热源建设项目的相关损失[105] - 实际控制人李明和李伟伟承诺认购资金来自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代持情况[105] - 股东环宇集团承诺认购资金来自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代持情况[105] - 实际控制人李明和李伟伟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10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职务消费约束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活动[107] - 实际控制人李明和李伟伟及股东环宇集团承诺自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股份[107] - 实际控制人李明和李伟伟及股东环宇集团承诺若违反不减持承诺减持收益全部归东方环宇所有[107] - 实际控制人李明和李伟伟及股东环宇集团承诺东方环宇新能源不从事城市天然气销售业务[108] - 公司承诺将促使东方环宇新能源变更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删除城市天然气销售业务[108] 税务和政策优惠 - 公司及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政策延续至2030年底[54] - 供热企业增值税免征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55] 商誉和减值风险 - 伊宁供热重组项目将确认较大金额商誉 需每年进行减值测试[56] - 商誉减值损失将直接抵减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 财务报告和会计政策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诚信状况良好无未履行法院判决[11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关于参加2021年新疆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2021-06-10 08:26
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名称为 2021 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2] - 活动组织方为新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 [2] - 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 15:15 - 17:30 [2] - 活动方式为在深圳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2] - 参与活动途径为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 (http://ir.p5w.net/)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微信号:p5w2012) [2] 出席人员 - 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田荣江先生,董事、财务总监田佳女士,董事会秘书李伟伟先生 [2] 活动目的 - 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可持续发展等问题 [2]
东方环宇(603706) - 2021 Q1 - 季度财报
2021-04-2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3.6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9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18.9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60%[6] - 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36769.2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28748.8万元增长27.9%[23] - 2021年第一季度净利润5817.7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5391.7万元增长7.9%[2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19.0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4594.2万元增长13.6%[24]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1%至1.236亿元(2020年同期:0.988亿元)[25] - 净利润大幅增长67.3%至0.223亿元(2020年同期:0.133亿元)[2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0.93%至2.834亿元,主要因天然气采购及供热成本增加[12] - 营业成本增长13.9%至0.83亿元(2020年同期:0.729亿元)[25] - 财务费用同比改善105.68%,实现收益205,209.33元,受汇率变动影响[12] - 税金及附加同比激增545.54%至83.12万元,与收入增长相关[12] - 信用减值损失改善35.2%至-0.109亿元(2020年同期:-0.168亿元)[25]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4.7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0.83%[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80.83%至924.8万元,主要受益于收入增长[1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长180.9%至0.925亿元(2020年同期:0.329亿元)[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1.1%,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7917.06万元降至2021年第一季度的1498.78万元[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3.154亿元,主要因增加固定资产投资[1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扩大54.3%至-3.154亿元(2020年同期:-2.043亿元)[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7.98亿元,较2020年同期的负16.19亿元进一步恶化[3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38亿元,而2020年同期为正值4000万元[3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3.03亿元,较2020年同期的负4273.83万元显著扩大[3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增长73.3%至2.532亿元(2020年同期:1.461亿元)[2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增长113.6%至1.927亿元(2020年同期:0.902亿元)[2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26.4%,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8.52亿元增至2021年第一季度的10.78亿元[3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下降97.1%,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5995.98万元降至2021年第一季度的171.83万元[30] - 投资支付的现金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6.62亿元降至2021年第一季度的2.08亿元,下降68.6%[30] - 投资支付现金达6.04亿元(2020年同期:7.675亿元)[28]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3.4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下降48.82%[10] - 交易性金融资产5.3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129.84%[10] - 合同负债1.8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下降33.95%[10] -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长129.87%至5.376亿元,因增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1][17] - 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48.83%至3.425亿元,系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11][17] - 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下降68.74%至566万元,因支付上年末薪酬[11][18] - 合同负债较期初下降33.96%至1.851亿元,因预收客户款项减少[11][18] - 公司总资产从2020年末的19,1421.7万元增长至2021年3月末的19,3336.2万元,增长1.0%[20][21] - 货币资金大幅减少至8164.2万元,较2020年末的38475.2万元下降78.8%[20] - 交易性金融资产显著增加至24100.0万元,较2020年末的6300.5万元增长282.5%[20] - 应收账款增长至5047.9万元,较2020年末的2654.5万元增长90.2%[20] - 其他应收款大幅增加至16251.5万元,较2020年末的3222.1万元增长404.4%[21] - 短期借款保持稳定在3180.0万元,较2020年末的3183.7万元基本持平[21][22] - 未分配利润增长至37705.2万元,较2020年末的35480.1万元增长6.3%[2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下降48.8%至3.425亿元(期初:6.692亿元)[2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164.16万元,较期初的3.85亿元下降78.8%[31] 非经常性损益及特殊项目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188.48万元人民币,主要包含政府补助83.02万元及理财收益165.05万元[6][8] - 其他流动负债同比大幅增长583.23%至6604万元,系非供暖季分摊成本增加所致[11][12]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 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新增346.80万元,主要由于执行新租赁准则[34] - 资产总计因新租赁准则调整增加385.86万元,从26.59亿元增至26.63亿元[34] - 公司总负债为9.647亿元人民币,调整后增至9.686亿元人民币,增加385.86万元[35] - 非流动负债合计4.928亿元人民币,调整后增至4.953亿元人民币,增加240.92万元[35] - 长期借款为3.604亿元人民币[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为4244.18万元人民币[35] - 母公司资产总计19.142亿元人民币,调整后增至19.157亿元人民币,增加146.19万元[38][39] - 母公司流动资产合计5.154亿元人民币,调整后增至5.156亿元人民币,增加12.62万元[38] - 母公司使用权资产新增133.56万元[38] - 母公司流动负债合计1.816亿元人民币,调整后增至1.821亿元人民币,增加44.27万元[39] - 母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1.963亿元人民币,调整后增至1.973亿元人民币,增加101.92万元[39] - 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金额[36][40] 其他财务指标 - 公司总资产26.3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0.9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9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3.40%[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2%,同比减少0.55个百分点[6]
东方环宇(603706) - 2020 Q4 - 年度财报
2021-04-1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8.04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8.13%[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69%[19]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8.05亿元,同比增长78.13%[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亿元,同比下降7.69%[35] - 营业收入80463.32万元,同比增长78.13%[45][47]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453.29万元,同比减少7.69%[45] -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767.91万元,同比增长1.72%[45]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78.1%至8.046亿元,2019年为4.517亿元[195] - 公司净利润为1.122亿元,同比下降0.72%[196][197] - 营业利润为1.300亿元,同比下降1.91%[196]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3.341亿元,同比下降11.00%[199] - 母公司净利润为0.5339亿元,同比下降52.65%[20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5元/股,同比下降8.45%[2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5元/股,同比下降8.45%[19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59825.42万元,同比增长117.99%[47] - 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78.64%,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118.48%[48]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18.0%至5.983亿元,2019年为2.744亿元[195] - 销售费用为4231.77万元,同比下降5.80%[196] - 管理费用为3545.27万元,同比上升69.17%[196]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69.14%至3545.27万元[54] - 财务费用为-410.58万元,同比变动765.94%[196] - 投资收益为781.59万元,同比下降57.13%[196] - 信用减值损失为-480.06万元,同比变动-224.45%[196] 各业务线表现 - 供热业务收入达4.20亿元,同比增长3408.85%[35] - 供热业务收入42031.12万元,同比增长3408.85%[49] - 天然气销售业务收入32154.89万元,同比减少12.32%[49] - 公司天然气输配管网长度超过1060公里[39] - 公司在昌吉市管网覆盖面积、用户数量和年销售量均超过90%[32] - 公司是新疆伊宁市最大的集中供热企业,拥有30年特许经营权[33] 各地区表现 - 公司业务区域高度集中新疆昌吉市和伊宁市[76] - 2020年通过收购将业务覆盖区域扩展至新疆伊宁市[7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收购伊宁供热80%股权和伟伯热力100%股权[33][35] - 公司收购伊宁供热80%股权并于2020年3月18日完成股权过户[65] - 公司收购伟伯热力100%股权并于2020年9月10日完成股权过户[65] - 公司转让东方环宇新能源100%股权予环宇集团,转让价格为3696.77万元[66] - 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东方环宇新能源100%股权,交易价格3696.77万元[113] - 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29,382,71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15.51%[130][131] - 非公开发行获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20]2401号)[132] - 新增股份于2020年12月30日完成登记托管[132] - 非公开发行股票29,382,7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15元人民币[137] - 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89,382,714股,限售条件股份占比提升至69.19%[140] - 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0年12月30日完成登记,李明、李伟伟及环宇集团认购股份限售期均为18个月[154] - 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103] - 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批,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103][104] - 变更仅调整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104] - 对最早可比期间期初前或2020年初前的合同变更未追溯调整[104] - 预收款项因新收入准则重分类减少1.135亿元,期末余额为134.49万元[105] - 合同负债因新收入准则重分类增加1.046亿元[105] - 其他流动负债因新收入准则重分类增加887.33万元[105] - 合同负债2020年新增2.8亿元[189] - 合同负债新增9916.83万元,替代原预收款项科目[194]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3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4.03%[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309.03万元,同比增长114.03%[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14.03%至3.13亿元[55]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4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63%[19] - 总资产为26.5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7.68%[19] - 资产总额26.59亿元,同比增长87.68%[4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45亿元,同比增长32.63%[45]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173.03%至6.69亿元,占总资产25.17%[58]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242.37%至1.56亿元,占总资产5.87%[58] - 固定资产同比增长277.68%至10.5亿元,占总资产39.51%[58] - 商誉新增1356.04万元,占总资产5.1%[58] - 长期借款新增3.6亿元,占总资产13.56%[58] - 资本公积同比增长52.21%至9.25亿元,占总资产34.8%[58] - 货币资金从2019年的2.45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6.69亿元,增幅为173%[188]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2019年的1.74亿元增至2020年的2.34亿元,增长34%[188] - 应收账款从2019年的4557.71万元大幅上升至2020年的1.56亿元,增长242%[188] - 预付款项从2019年的243.07万元增至2020年的1034.23万元,增长325%[188] - 存货从2019年的3021.01万元增长至2020年的4451.64万元,增幅47%[188] - 固定资产从2019年的2.78亿元大幅增加至2020年的10.5亿元,增长278%[189] - 无形资产从2019年的7291.89万元增至2020年的1.2亿元,增长64%[189] - 商誉2020年新增1.36亿元[189] - 资产总额从2019年的14.17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26.59亿元,增幅88%[189]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267.8%至3.848亿元,2019年为1.046亿元[192] - 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增长401.6%至9.675亿元,2019年为1.929亿元[193] - 负债总额同比增长282.8%至9.647亿元,2019年为2.522亿元[19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32.6%至15.445亿元,2019年为11.645亿元[190] - 资本公积同比增长52.2%至9.252亿元,2019年为6.079亿元[19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下降63.8%至6300万元,2019年为1.742亿元[192] - 预付款项同比增长5219.5%至695万元,2019年为13.06万元[193]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050,431,229.95元[182]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表现 - 控股公司环宇安装2020年总资产15752.84万元,营业收入7684.52万元,净利润1526.66万元[68] - 控股公司环宇热力2020年总资产6055.61万元,营业收入1146.76万元,净利润114.87万元[68] - 控股公司呼图壁燃气2020年总资产3159.17万元,营业收入328.38万元,净亏损231.88万元[68] - 控股公司崇鼎商贸2020年总资产2436.25万元,营业收入2943.68万元,净利润338.47万元[68] - 参股公司伊宁供热(持股80%)2020年总资产117022.22万元,营业收入36882.35万元,净利润3842.42万元[68] - 控股公司伟伯热力2020年总资产23925.58万元,营业收入4051.24万元,净利润1443.30万元[69] 股东回报和利润分配 -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4,801,414.88元[4]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4]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3,629,628.40元(含税)[4] - 现金分红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8.70%[4] - 公司2020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113,629,628.4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08.70%[92]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4,801,414.88元[92] - 公司总股本189,382,714股,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92] - 2019年度现金分红72,000,000元,占当年净利润63.58%[94] - 2018年度现金分红56,000,000元,占当年净利润59.65%[94] - 现金分红政策要求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8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到80%[8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到40%[8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到20%[88] - 利润分配政策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6] 行业和市场数据 - 中国2020年天然气产量192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8%[31] - 中国2020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287.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2%[31] - 中国2020年天然气进口量10166.1万吨,同比增长6.3%[3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310.02万元人民币[2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理财收益为720.18万元人民币[26]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8875.1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1.1%[54]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8544.7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83.5%[54] 财务风险和运营风险 - 存在商誉减值风险因收购伊宁供热形成较大金额商誉[83] - 天然气采购价与销售价受政府政策限制可能压缩毛利空间[75] - 特许经营权可能因未达要求被取消或终止[77] - 安全生产风险因天然气属易燃易爆气体[81] - 存在定价机制变化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74] 税收优惠 - 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政策延续至2030年12月31日[79] - 供热企业增值税及房产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80] 审计和督导机构 -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7] - 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7] -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 - 持续督导期间至2021年12月31日[17] - 公司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亦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 - 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108] -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108] - 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178]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178] - 公司披露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8] - 公司披露了《东方环宇2020年度内控审计报告》[178] 承诺事项履行 - 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承诺均由伊宁国资及公司管理层作出并长期严格履行[96][97] - 首次公开发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由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履行期限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97][98] - 股东刘新福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期限为上市之日起24个月[98] - 所有承诺事项均得到及时严格履行无未完成情况[96][97][98]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解决承诺由实际控制人李明和李伟伟长期履行[97] - 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诺由控股股东及董监高长期履行[98] -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承诺由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长期履行[98] - 稳定股价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履行[97] - 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承诺由实际控制人长期履行[98] - 独立性保持承诺由实际控制人李明和李伟伟长期履行[97] - 实际控制人李明、李伟伟及股东环宇集团出具关于非公开发行不减持股份的承诺[101] - 不减持承诺期限自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101] - 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就避免同业竞争出具长期承诺[101]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 公司报告期内无资金被占用情况[103] - 公司报告期无盈利预测适用情况[103] - 公司报告期无业绩承诺及商誉减值测试适用情况[103] - 报告期内召开2次股东大会(1次年度+1次临时股东大会)[17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监事会设3名监事[172]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为9次[175] - 董事会会议中现场会议次数为0次[175]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为3次[175]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为6次[175] 投资理财活动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1.64亿元[116]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4.639亿元[116] - 公司购买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共计66.37万元[118] - 公司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为零,无逾期未收回金额[116] 股东结构和股份变动 - 公司总股本189,382,714股[4] - 发行后总股本增至189,382,714股,其中限售股比例69.19%,流通股比例30.81%[130][131] - 限售股数量由101,660,385股增至131,043,099股,增幅28.9%[130] - 流通股数量保持58,339,615股不变[130] - 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预计于2022年6月30日解除限售[135][138]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4,972户,较上年末减少460户[14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30.81%,数量为58,339,615股[140] - 前十名股东中刘新福持有无限售流通股6,820,095股,占比3.60%[143] - 实际控制人李明与李伟伟为父子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144] - 李明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62,399,588股,其中9,899,588股于2022年6月30日解禁,限售期为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145] - 环宇集团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55,112,749股,其中13,721,810股于2022年6月30日解禁,限售期为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145] - 李伟伟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12,848,067股,其中5,761,316股于2022年6月30日解禁,限售期为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145] - 李春丽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216,495股,自2021年7月9日起锁定36个月,无新增解禁股份[145] - 杨东红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199,800股,自2021年7月9日起锁定36个月,无新增解禁股份[145] - 张海豹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133,200股,自2021年7月9日起锁定36个月,无新增解禁股份[145] - 王根义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133,200股,自2021年7月9日起锁定36个月,无新增解禁股份[145] - 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明,实际控制人为李明与李伟伟父子,二人为一致行动人[145] - 控股股东李明持股62,399,588股,占总股本32.95%,全部为限售股[143] - 环宇集团持股55,112,749股,占总股本29.10%,全部为限售股[143] - 股东李伟伟持股12,848,067股,占总股本6.78%,全部为限售股[143] - 董事长李明持股增加9,899,588股至62,399,588股,增幅18.85%[158] - 董事会秘书李伟伟持股增加5,761,316股至12,848,067股,增幅81.28%[158] - 田荣江等6名高管持股数量无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