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科技(60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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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洋科技: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盛洋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12-28 09:44
融资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68,910,000股,发行价每股9.61元,募资662,225,100元,净额642,957,260.39元[2] 项目进展 - “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5] - 截至2023年12月22日,建成铁塔1,213个,计划投36,000万元,实投22,680.82万元[6][7] 成本差异 - 普通楼面站数量差异22.50%,单位成本差异 -10.87%[9] - 普通落地站数量差异54.25%,单位成本差异 -18.62%[9] - 特殊站型数量差异 -73.50%,单位成本差异 -7.39%[9] 资金节余 - 站型调整节余资金5,370万元[10] - 基站塔体高度和配套类型调整节余3,708.90万元[11] - 钢材技术和塔桅制造工艺升级节余578.40万元[12] - 项目预计节余10,357.21万元[6][7] 资金安排 - 公司拟于2024年1月7日前归还12,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4] -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0,357.2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4] 审批情况 - 2023年12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6][17] - 独立董事同意相关事项并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8] - 中天国富证券核查无异议[20]
盛洋科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09:44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 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专业会计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一)披 ...
盛洋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09:44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 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 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浙江证监局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
盛洋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09:42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非独立董事、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
盛洋科技: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09:42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0 | | 第一节 | 董事 20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3 | | 第三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7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0 | | 第一节 | 监事 30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1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3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7 | | 第三节 ...
盛洋科技:盛洋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12-28 09:42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名称:通信 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人民币 10,357.21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用于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并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 ...
盛洋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09:42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以及《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 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盛洋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09:4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1/3,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 连任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履职与免职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5] - 不符资格30日内辞职,否则董事会2日内启动免职[15] 选举与比例 - 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新选举[16]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9]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会议要求 - 至少每年开一次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24] - 半数以上提议可开临时会,提前3天通知[25] 工作时间与记录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6] 述职报告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7] - 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8] 公司保障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0] - 及时发会议通知,保存资料至少十年[30] - 两名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30] - 资料公司及本人保存五年[30] - 证券投资部等协助履职[32] - 行使职权费用公司承担[33]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实施[38]
盛洋科技:盛洋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8 09: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 求,结合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 --- | --- | --- | | | 第八十一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 第八十一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 | |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 | |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 时,涉及下列情形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 ...
盛洋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09:42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机构 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 兼任证券投资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2 个半年度各召开 1 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投资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