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60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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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英股份涨2.01%,成交额1.21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入97.75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1-13 02:31
股价与资金表现 - 11月13日盘中股价报39.58元/股,上涨2.01%,总市值214.40亿元,成交金额1.21亿元,换手率0.57%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7.75万元,其中特大单净卖出247.92万元,大单净买入345.67万元 [1] - 公司今年以来股价上涨38.68%,近60日上涨12.48%,但近5个交易日微跌0.08%,近20日下跌3.72% [1] - 今年以来公司已2次登上龙虎榜,最近一次为4月9日 [1] 公司基本面与业务构成 - 公司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53亿元,同比减少24.46%,归母净利润1.35亿元,同比减少56.81% [2]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石英管(棒)占比82.56%,石英砂占比13.38%,其他占比3.61%,石英坩埚占比0.45% [1] - 公司主营业务为使用天然石英矿石材料从事高纯石英砂、高纯石英管等石英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应用于光源、光伏、半导体、光纤光学等领域 [1] 股东结构与机构持仓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52万户,较上期减少13.28%,人均流通股9813股,较上期增加15.32%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第四大流通股东,持股1164.41万股,较上期增加364.38万股 [3] - 国泰估值优势混合(LOF)A和易方达环保主题混合A为新进十大流通股东,分别持股420.66万股和338.06万股 [3] - 南方中证500ETF和光伏ETF持股有所减少,睿远成长价值混合A退出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3] 公司背景与行业分类 - 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23日,于2014年10月31日上市,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 [1]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基础化工-非金属材料Ⅱ-非金属材料Ⅲ,概念板块包括中盘、半导体、光学、参股新三板、芯片概念等 [2] 分红记录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33.74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29.45亿元 [3]
石英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1-12 14:19
公司董事会换届 - 石英股份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完成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 [1] -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 [1] - 会议同意提名陈士斌、刘明伟、赵仕江、张丽雯、陈海伦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会议同意提名解亘、蒋春燕、叶青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上述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 [1]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蒋春燕)
2025-11-12 08:4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蒋春燕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履行职责工作经验[2]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 - 特定持股及任职亲属不具备独立性[3] - 近12个月特定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处罚候选人有不良记录[5]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未超三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8]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解亘)
2025-11-12 08:4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解亘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履职经验[2] - 被提名人兼任独董境内上市公司未超三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规定 - 特定持股及任职亲属不具独立性[3] - 近12个月特定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处罚候选人有不良记录[5]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8]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1-12 08:4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1] -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董事会选举或变更董事长视为同时选举或变更法定代表人[3]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内容违规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6][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对董监高或他人侵权致损提起诉讼[6][7]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1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公司应两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12][13]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其他人员主持[14][15]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1名[20]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0]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8]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29] - 公司当年净利润和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29]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32] 公司合并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3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董事组成[34]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1-12 08:46
董事会换届 - 2025年11月12日公司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1] - 换届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2] - 提名陈士斌等5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解亘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 -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换届前第五届仍履职[2][4]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08:32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5]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8] - 重大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重大事件关注标准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关注[9]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0] - 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关注[10] 重大风险事项关注标准 - 发生重大亏损或遭受重大损失需关注[12] - 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需关注[12] 人员履职关注标准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关注[13] 报告流程与责任 - 报告义务人应向董事办公室报告重大信息并提交资料[16]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事项应在当日报告并送达文件[16]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重大信息并提请披露[17] - 董事、高管等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9] - 信息公开披露前董事会应控制知情者范围[20] - 各部门等发布信息需经董事办公室初审和董事会秘书同意[20] - 控股股东等违反报告义务将承担相关责任[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并由其负责解释修改[24]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08:32
担保申请与审批 - 被担保人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财务中心提交担保申请及附件[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9]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9]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9]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且2/3以上通过[9][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且过半数通过[9][10]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1] 信息披露与核查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及时披露[14] - 董事会每年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核查并披露结果[12] 财务中心职责 - 负责对外担保事前审查并出具意见[17] - 为控股股东等担保获批后督促办理反担保标的物登记手续[17] - 对外担保合同签署后保管文件并知会董事会秘书[17] - 发现异常担保合同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7] - 合同履行期间监控并定期报告董事长和总裁[17] - 每年就对外担保实施情况向董事会做书面报告[17] - 被担保人出现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18] 担保债务处理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未履行则采取补救措施[18] - 担保债务展期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8] 制度说明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1]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08:3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9]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披露情形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1]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关注[12]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3]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应披露[14] - 涉及收购等致股本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14]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由高管草拟、审计委审核、董事会审议、董秘披露[16] - 重大事件由董高报告董事长,董事长敦促董秘披露临时报告[16]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责任人[19] - 董事、高管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0]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报承担主要责任[21] 相关主体配合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变动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2][23][26][27]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需提供信息并配合披露[23]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及听取陈述意见[23]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每年提交报告[28] - 公司信息披露需经董事办制作等流程[30]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直播并事后披露内容[31] - 公司应对证券异常交易和传闻进行澄清[31] - 董事办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33] - 控股及参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公司需履行披露义务[34] - 公司信息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6] - 公司须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并防止信息泄露[37] - 相关业务部门和子公司申请特定信息暂缓、豁免披露应提交董事会办公室[37] - 董事会秘书审核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37] - 符合条件作处理的信息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37] - 董事等违规公司对责任人处罚[38] - 公司未处理违规责任人,董秘有权建议董事会处罚[38]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40] - 本办法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40] - 办法内容有冲突或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40] -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37]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08:32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