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科技(60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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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关于拟处置金融资产的公告
2024-04-23 10:41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32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处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的内容: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处置的 金融资产为公司所持有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力") 股票,处置数量不超过 1,800,772 股。以处置数量上限 1,800,772 股及本公告日海 兴电力股票收盘价 45.94 元为依据测算,预计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 82,727,465.68 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交易实施的审批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状况,择机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 ...
奥普家居: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3 10:41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34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21 号大街 210 号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4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采用上海证 ...
奥普家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0: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薪酬与考核 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名, 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 ...
奥普家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3 10:41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33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及《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做出如下修订: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 | 1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 | | 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 | 由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 由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 | | 设立。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 发起设立。公司在浙江省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0:41
2023年情况 - 监事会召开8次会议[2] - 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6] - 未开展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7][8] - 无关联方资金占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8][9] - 完善内控体系,建立内幕信息管理体系[11][12] 2024年展望 - 监事会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加强监督职能[14]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3 10:41
人员数据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合伙人数量为238人[1] - 上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为2272人[1] - 上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为836人[1] 业绩数据 - 2023年业务收入总额为34.83亿元[1] -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为30.99亿元[1] -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为18.40亿元[1] 用户数据 - 2023年客户家数为675家[1]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13家[2]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6.63亿元[1] 其他事项 - 2023年4月20日和5月12日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2]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刚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忠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赵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5 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学历, 曾先后担任常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 导师、联合博导。目前同时兼任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都物业服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已参加过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在任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会议、6 次董事会会 议、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2024-04-23 10:41
分红规划 - 未来三年分红规划时间为2024 - 2026年[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50%[4] 特殊情况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5000万元为特殊情况[4] 分红占比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40%[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20%[4] 重大资金定义 - 重大资金支出指一年内购买资产等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事项[6] 其他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 - 规划持续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10] - 调整分红规划后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0]
奥普家居: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1 第一条 为规范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充分发挥股东大会 的作用,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 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奥普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 ...
奥普家居: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3 10:41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5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由董 事长 Fang James 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 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