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源新材(60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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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日报· 2025-04-26 00:04
公司财务数据 - 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 -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编制,且未经审计 [5][6] - 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及上期实现的净利润均为0元 [5]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73,147,200股,每股发行价9.92元,募集资金总额725,620,22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717,440,680.11元 [7] - 募集资金到账前已投入自筹资金446,057,408.03元,到账后置换该部分资金 [8] - 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2,308,965.63元,其中112,534,735.93元投入项目,49,774,229.70元补充流动资金 [9] - 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0,457,292.50元,其中42,252,130.45元投入项目,68,205,162.05元补充流动资金 [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0元 [9] - 公司与国元证券及多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10][1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均已注销 [12] - 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718,823,666.16元,未发生变更或对外转让情况 [12][13] - 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均确认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要求 [15]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审议保理业务的董事会召开之日 [17][19] - 保理方式包括正向保理和反向保理,具体费率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19][20] - 开展保理业务旨在加速资金周转,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1]
众源新材:2024年报净利润1.27亿 同比增长10.43%
同花顺财报· 2025-04-25 15:00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0.40元,同比下降6.98%,较2022年下降31.03% [1] - 每股净资产6.34元,同比增长4.11%,较2022年增长34.04% [1] - 每股公积金2.97元,与2023年持平,较2022年增长143.44% [1] - 每股未分配利润2.01元,同比增长12.92%,较2022年下降5.63% [1] - 营业收入93.21亿元,同比增长22.94%,较2022年增长30.72% [1] - 净利润1.27亿元,同比增长10.43%,较2022年下降9.29% [1] - 净资产收益率6.42%,同比下降19.65个百分点,较2022年下降6.35个百分点 [1] 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合计持股1.60亿股,占比50.37%,较上期减少608.62万股 [1] - 第一大股东封全虎持股8373.73万股,占比26.42%,持股未变动 [2] - 第二大股东阮纪友持股3067.00万股,占比9.68%,持股未变动 [2] - 王康兵减持10万股,李明军减持99.49万股 [2] - 芜湖江瑞投资和中信证券新进前十大股东 [2] - 杨家安和安徽山海壹号退出前十大股东 [2] 分红方案 -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 [3]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5 14:4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召开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5]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6] 自行召集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临时提案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9]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投票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6] 选举与表决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普通股股份表决权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16]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多项事项逐项表决[16][1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17] 表决意见 - 出席股东会股东应对提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18]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18] 计票监票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18]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含出席人数、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19]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方案实施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1]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1] 争议处理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22]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4]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合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交易所采取措施[25] - 董事或董秘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严重的实施证券市场禁入[25] 信息公布 - 公告等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27] 规则说明 - 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7] - 规则遇法律修订应及时修订,修订权属股东会,解释权属董事会[27]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益民)
2025-04-25 14: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益民) 尊敬的各位董事: 作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 务。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 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现将 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孙益民先生,195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1981 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已 退休。2018年至2022年7月任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4-25 14: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统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最大 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 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三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的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 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限制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四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 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5 14:40
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等[6] - 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需6个月内进行[11] -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3] - 超募资金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不超总额30%[14] 项目论证与节余资金处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和预计收益[10]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项目[10]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5]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5]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7] 监督与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公告[22]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4]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4] - 保荐人等至少半年现场调查一次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人等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4] 违规处理 - 责任人违规使用管理资金,董事会处分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27] - 公司或关联方非法占用资金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严重追究法律责任[28]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5 14:4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开1次会,可开临时会,提前7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数通过[13]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选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提建议[7] - 选任需征求同意,经资格审查程序[9] 其他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3]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8]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4-25 14:40
制度适用对象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3] 责任追究情形 - 包括违反法规、制度及工作失误等[3][4] 责任认定流程 - 重大差错时董事会办公室抄送审计部调查认定[4] 处理情形及形式 - 有从重、从轻等处理情形[4][9]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0] 制度相关规定 - 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视情节定[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按审议通过日施行[11]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4-25 14:40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长审批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关联交易(担保除外)[11] - 董事会审议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且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并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关联交易(担保除外)[11] - 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重大关联交易(担保除外),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相关股东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12]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5]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6]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8]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定价与披露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政府定价等,还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24][25] - 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适用第十一条标准除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27] -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区分交易对方等,达披露标准单独列示信息及金额,其他可合并列示[27] - 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资产达披露标准且标的为股权,披露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及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27] 特殊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单方面获利益无对价等[19]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须股东会审议,交易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公司说明原因等[28] 制度相关 - 制度所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等[30] - 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改时相同[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5 14:4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接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24小时发书面通知[9]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2]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6]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其他方式[17]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方式[21] - 提案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23]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5] 会议其他规则 - 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6] - 审议利润分配等方案应明确调整原则[27]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29]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可按需录音[30]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含多方面内容[31] - 与会董事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3] - 秘书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4]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