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源新材(60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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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冬花)
2025-04-25 14: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冬花) 尊敬的各位董事: 作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 务。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 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冬花女士,197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12月至今历任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部门副主任、部门主任、监事会主席、副所长。2014 年 11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月至今任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4-25 14:40
独立董事职权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专门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至少每年召开1次[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7]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7] - 召开前7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8] - 公司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8]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会议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9] 资料保存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8]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14:4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697.12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1697.12万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东信息 - 封全虎持股4536.81万股,比例56.01%[19] - 阮纪友持股1406.16万股,比例17.36%[19] - 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持股726.57万股,比例8.97%[19] - 吴平持股507.87万股,比例6.27%[19] - 王陈标持股396.09万股,比例4.89%[19]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3]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9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155]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52]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71]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4-25 14: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 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 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细则第七条执行。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
2025-04-25 14: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 媒体、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 投资者、媒体、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的沟通、现场参观、新闻采访等活动,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 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 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 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04-25 14:40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不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采 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 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5 14:40
担保原则与范围 -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原则[3] - 可为符合条件的法人单位担保,不得为非法人单位、个人担保[5] 审批条件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7]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7] - 12个月内累计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或对股东等关联人担保需股东会审批[7] 调剂与展期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时可调剂担保额度[9]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9] 管理与披露 - 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保存管理担保合同[19] - 被担保人未还款应披露信息并启动追偿程序[20] - 董事会每年核查全部担保行为并披露结果[21] - 董事会秘书是对外担保信息披露责任人[25] 违规处理 - 发生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并改正[25] - 控股股东不偿还债务董事会应追讨追责[27] - 董事越权签合同、责任人擅自担保或怠于履职需担责[28] 制度说明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0]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5 14:40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决策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7]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2] 选聘评价要素与方式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10]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6] 审计人员与费用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0]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9] 审计后续管理 -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工作完成后对会计师事务所做出评价,肯定性意见拟续聘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决定,否定性意见应改聘[8]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4] - 每年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4] 变更与谨慎情形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应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4] - 审计委员会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情形保持谨慎[14] - 应对拟聘事务所近3年受处罚或项目被调查情形保持谨慎[14] - 应对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变动大或成交价低于基准价情形保持谨慎[15] 其他规定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 选聘时要审查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15]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7]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授权管理制度
2025-04-25 14:40
授权制度 - 制度加强公司授权管理,确保规范化运作[2] - 授权原则含审慎、分类、适时调整和有效监控[4] 授权范围与类型 - 董事会部分职权可授予董事长、经理等,非董事机构不得承接[7] - 董事会授权分常规和临时授权[7] 授权决策与执行 - 董事长决策授权事项开会讨论,经理决策一般用总经理办公会形式[11] - 授权事项决策后相关人员执行,临时授权向董事会报告进展[12] 授权管理 - 董事会可变更授权决策方案,每半年跟踪情况动态管理[12][14]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5 14: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