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60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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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9:31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7]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报告[9] 业绩变动报告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报告[11]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应报告[11] 重大风险报告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需报告[13] 股东情况报告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报告[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4]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一个工作日内或三个自然日内孰早报告[16] - 重大事项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17]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22] - 过去12个月内符合情形法人或自然人属关联方[22][23]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9:31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提升公司治理与运行质量,明确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等工作 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结合《江苏立 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责任和义 务,享有相应工作职权,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交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 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为董事会常设办事机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分管处 理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 ...
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9:31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确定年度审计时间,进场不晚于年报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4] - 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督促情况[6] 财务报告审阅 - 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可能性等[5] 审计报告处理 - 对年度审计报告表决,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评价履职情况[8] - 依意见制定续聘或改聘议案[8] 费用与交易限制 - 讨论年度审计费用合理性并提建议[9] - 特定时段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法规另有规定除外)[6] 其他规定 - 委员配合内幕信息登记,防止内幕交易[6] - 有关人员配合,董秘和财务总监协调沟通[6] - 规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8]
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9:3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1] 豁免披露范围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2]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3]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国家、商业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3]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3] 申请流程 - 申请信息披露暂缓、豁免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4] 登记与追责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登记相关事项[4][5]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5] - 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5]
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9:31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8] - 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等情况[8]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9]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0] 重大信息披露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等[3]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应在规定网站和媒体发布[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需披露[13]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14] 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编制、送达审阅、审核、审议和披露等程序[18] - 临时报告披露需报告、审议、编写初稿、审核和披露[18] 管理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0]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对外公布事宜[20] - 公司董事等应保证定期和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 报告义务 - 信息报告义务人负有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的义务[21]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核对资料、拟制内容、审核、交易所登记等流程[22] - 报告义务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应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并在两日内递交书面文件[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涉及股权变动等应披露事项[26] 档案管理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保密与监督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应与各层次责任人签署责任书[30] - 公司预定披露信息提前泄露等情况应立即披露预定信息[32]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部对其进行监督[34]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36] - 业绩说明会应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36] 责任人制度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37] -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25] - 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子公司总经理为子公司信息报告责任人[38]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应指派专人管理信息披露文件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38] - 重大事件发生时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由其组织信息披露[38] 豁免与暂缓 - 信息属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况可按规定豁免或暂缓披露,需满足相关条件[39] 监管应对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全体董事和高管[40] - 董事会秘书接到质询或查询应报告董事长,核实后如实回复[40]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2] - 各部门、子公司信息报告问题致不良后果,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42]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处罚,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2] - 信息披露违法按《证券法》等法规处罚,公司报告责任追究情况[42]
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9:31
总经理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人员任职限制 - 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13] - 会议会务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议程等审定后会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14] - 各部门会前三天申报议题,重要议题材料提前三天送参会人员阅知[15] 会议内容与决策 - 会议议题含传达文件、经营管理和投资计划等[15] - 有意见分歧以主持会议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意见为准[16] 会议纪要与实施 - 纪要内容含会别等,由主持人审定决定印发范围[16] - 会议决定以纪要或决议形式作出,由班子成员实施,综合办督办[16] 保密要求 - 保密会议材料由承办部门注明密级,会后综合办收回[16] - 参会人员严格执行保密纪律[17] 细则规定 - 细则生效及修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9:31
治理机制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机制[2] 年报工作 - 编制年报时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3] - 制订年报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5] 沟通义务 - 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3] - 审计时独立董事会同审计委员会沟通审计安排[3] - 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独立董事沟通问题[3] 监督职责 - 独立董事发现违法违规要求纠正并报告[4] 报告编制 - 独立董事按要求编制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5]
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9:31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证 e 互动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良好 的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制定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上证 e 互动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 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为公司发展营造 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上证 e 互动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公司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 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 ...
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9:31
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50%以上等三种情况的子公司[2] - 子公司应上报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7] - 子公司特定交易事项需提交母公司审议[8] 财务报告 - 控股子公司实施专项贷款需报公司备案[14] - 按不同时间节点报送财务报告和报表[14] 人员管理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16] - 非委派人员确定后报母公司备案[18] - 子公司其他管理人员任免自行决定[18] 信息披露 - 子公司相关人员及时报告信息[17] - 董事会秘书监督子公司信息披露[19] - 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9] 考核奖惩 - 子公司制订薪酬制度并考核奖惩[22] - 考核结果及办法报公司备案[22] - 公司对子公司和个人进行奖惩[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24]
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9:31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 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 息披露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会计错误、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 在重大差异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