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股份(60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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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友股份: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4-04-19 12:1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解释 17 号),就"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解释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若提前执行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3、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对于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中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 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 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 变更导致租 ...
集友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9 12:14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徐善水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 徐善水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重要内容提示: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673,568.5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9,209,390.37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10,920,939.04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311,623,357.28 元。本次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认购新股等权利。截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总股 本 524,485,465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 ...
集友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19 12:14
审计委员会情况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委员3人,刘文华为召集人[2] - 2023年召开4次会议,委员均出席[3] 审计相关 -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4][5] - 认为2023年财务报告真实准确无重大差错[5] 未来展望 - 2024年将督促公司健全完善内控制度[8]
集友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9 12:14
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末,公司拥有合伙人270名、注册会计师147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名[1] 审计相关 - 2023年4 - 5月,公司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大华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2][5] - 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度报表预审阶段会议[5] - 审计委员会审阅大华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5]
集友股份:集友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9 12:14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会计政策[3] -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可提前执行[4] - “售后租回会计处理”自2023年10月25日起执行[6] 影响说明 - 本次变更不追溯调整,不影响财务等状况[3][6] 公告信息 - 公告于2024年4月19日发布[8]
集友股份:集友股份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9 12:14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徐善水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 徐善水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 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 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 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 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 ...
集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2:14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徐善水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 徐善水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4 年 04 月 09 日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0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曹萼女 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6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人,缺席董事 1 人(董事徐 善水先生因故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 ...
集友股份: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2024-04-19 12:1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任职独立性进行自查,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根据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 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文华先生、赵旭强先生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 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 服务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
集友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19 12:14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66,251.83万元,同比降19.98%[3] - 2023年净利润11,667.36万元,同比降30.10%[3] 财务状况 - 2023年末货币资金95,916.30万元,较22年末增17.19%[4] - 2023年末应收账款7,310.72万元,较22年末降65.99%[4] - 2023年末负债合计32,589.02万元,较22年末降25.32%[7] 其他指标 - 2023年营业成本39,107.86万元,较22年降25.84%[10] - 2023年营业利润14,392.25万元,较22年降26.82%[10] - 2023年经营现金流净额23,094.10万元,较22年增1.91%[12] - 2023年投资现金流净额 -8,038.24万元,较22年增42.22%[12]
集友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旭强
2024-04-19 12:14
人员履职 - 独立董事赵旭强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3][4]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按规定履职[12] 公司运营 - 2023年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被收购情况[7] - 2023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违反承诺[7] 决策事项 - 2023年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7] - 推举并授权董事曹萼代行多项职责[9] 薪酬与分配 - 2023年制定并执行董事、高管薪酬方案[9] - 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等分配[10] 人事变动 - 2023年未发生董事、高管提名任免等情形[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