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微(60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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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景微(603375)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1:20
根据您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我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主题分组。以下是分组结果: 报告期及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入表现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11亿元,同比下降2.77%[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46亿元,同比增长0.68%[4]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3.46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3.44亿元增长0.7%[20] 报告期及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表现 - 本报告期利润总额为176.85万元,同比下降74.36%[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总额为1829.77万元,同比增长37.18%[4]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7.39万元,同比下降50.78%[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25.17万元,同比增长1.20%[4]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8.09万元,同比下降43.10%[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47.20万元,同比增长24.06%[4] - 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900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1195万元增长59.0%[21]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2259.9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1356.3万元增长66.6%[20]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25.2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1902.3万元增长1.2%[21] 成本和费用变化 - 2025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5196.9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6423.4万元下降19.1%[20] 资产和负债状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7.5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64%[5] - 公司货币资金为1.945亿元,较2024年底的3.315亿元下降41.3%[15]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019亿元,较2024年底的3.725亿元增长61.6%[15] - 应收账款为3.864亿元,较2024年底的3.547亿元增长8.9%[15] - 应收款项融资为3421万元,较2024年底的8138万元下降58.0%[15] - 存货为2.286亿元,较2024年底的2.191亿元增长4.3%[16] - 流动资产合计为15.621亿元,较2024年底的15.119亿元增长3.3%[16] - 资产总计为17.514亿元,较2024年底的17.063亿元增长2.6%[16] - 短期借款为2802万元,较2024年底的200万元大幅增长[16] - 2025年9月30日负债合计为19.49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5.36亿元增长26.9%[17] - 2025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5.56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5.53亿元增长0.2%[18] - 2025年9月30日长期借款为1995.4万元,2024年12月31日无长期借款[17]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97.60万元[4]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入为2.63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1.71亿元增长53.6%[23] - 2025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49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1.56亿元增长59.1%[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从6198万元变为-1.21亿元,变动幅度为-296%[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亏损收窄,从-6.18亿元改善至-2.28亿元[24] - 投资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98%,从8.21亿元增至16.30亿元[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96%,从8.19亿元降至2909万元[24]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大幅减少99%,从8.92亿元降至878万元[2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37亿元,而上年为净增加8008万元[2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43亿元增长36%[24]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大幅减少94%,从8481万元降至505万元[24] 股东信息和公司活动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362,900股[13] - 前10名无限售股东中,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持股最多,为2025万股[12] 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 公司不涉及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调整[25]
盛景微(60337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7 11:19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投资管理 - 公司严格控制自有资金证券、委托理财及衍生产品投资,相关投资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8]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机构,签书面合同,总经理跟踪资金进展及安全[20] - 董事会每季度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异常情况查明原因追责[20] - 子公司投资项目申报需含项目概况、可行性分析、被投资单位近三年财报[24]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27]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发展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转让对外长期投资[29] - 公司核销对外投资需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30]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由总经理派驻代表跟踪评价,问题及时报告[32] 商誉减值测试 - 公司应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34]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出现现金流恶化等状况表明商誉存在减值迹象[35] - 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再对包含商誉的测试[39] - 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净额估计可收回金额时,要恰当选用交易案例或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41] - 采用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估计可收回金额时,要正确运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41]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净流量预测期原则上最多涵盖5年[42] 商誉减值损失审批 - 董事会有权审批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至50%的单项商誉减值损失[44] - 高于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单项商誉减值损失须提交股东会批准[44] - 低于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单项商誉减值损失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44] 信息披露与制度生效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6] - 子公司董事会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及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4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50]
盛景微(603375)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10-27 11:19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2] 需报告的重大事项情况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总资产30%[6]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9] 报告相关规定 - 各部门等参照制度制定规定并指定报告人[3] - 各部门等按规定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报告进展[9] - 达到规定标准的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10] - 报告义务人在知悉当日通告情况并报送书面文件原件[13] 后续处理流程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事项并向董事长汇报[13] - 公司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13] 责任与信息管理 - 未及时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15] - 以公司名义对外披露信息需报董事会秘书确认[15] - 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得对外公开[15] 制度相关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18]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修改亦同[19]
盛景微(6033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1:1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5]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会议[10]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0日和5日提交[13]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5]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特定情形需三分之二以上[16]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9] 会议表决 - 实行1人1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4] - 表决票在1名独立董事监督下统计[25] - 现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25] - 提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26]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29] 提案处理 - 未通过且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2] - 部分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33] 会议记录 - 记录包含日期、地点等内容[37]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异议可说明[39] 决议公告 - 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保密[40]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检查,后续会议通报情况[41]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10年以上[43] 规则生效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及修改[45][46]
盛景微(603375)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7 11:19
公司治理调整 - 2025年10月26日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1] - 拟取消监事会,免去非职工监事职务,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4]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盛景微(60337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7 11:19
独立董事任职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聘任2名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8][9]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2] 独立董事管理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13] - 特定情形下60日内完成补选[13][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4]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24] 事项审议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2] - 特定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3] 资料与记录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 公司应按时提供会议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8]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和高管的股东[38]
盛景微(6033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1:1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起始日不包括会议当日[29,3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31] 股东会通知变更及投票规则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3]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5] 股东会召集及主持规则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0,21]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2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3] 股东会决议及相关规则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记载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股份数及占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3][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8] - 关联交易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53]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修改提案,变更视为新提案[52][53]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54][55]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当场公布结果[5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等内容[60]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5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7]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股东会决议无效[57]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57] 董事会授权及规则制定 - 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可对董事会授权,普通决议事项授权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授权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62]
盛景微(60337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7 11:19
披露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等行为[2] - 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需有确实充分证据[3] 豁免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5] - 定期和临时报告中涉国家、商业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6] 披露要求 - 暂缓披露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7] - 申请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信息应登记入档保存超十年[8][9] 惩戒措施 - 不符合规定作暂缓、豁免处理将对相关人员惩戒[11]
盛景微(603375)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10-27 11:19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30%[9] 投资计划 - 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属重大投资计划[9] - 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总资产30%属重大投资计划[10]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1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0] 审议通过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半数董事同意[12] - 股东会审议需出席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3] 股利派发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须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5]
盛景微(6033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11: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提高公司治理水准,实现 公司公平的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1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五条 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