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微(603375)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2] 需报告的重大事项情况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总资产30%[6]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9] 报告相关规定 - 各部门等参照制度制定规定并指定报告人[3] - 各部门等按规定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报告进展[9] - 达到规定标准的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10] - 报告义务人在知悉当日通告情况并报送书面文件原件[13] 后续处理流程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事项并向董事长汇报[13] - 公司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13] 责任与信息管理 - 未及时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15] - 以公司名义对外披露信息需报董事会秘书确认[15] - 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得对外公开[15] 制度相关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18]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