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微(60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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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景微(603375)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04-28 12:48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项目 | 年 2024 | 年 2023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50,419.72 | 82,250.73 | -31,831.01 | -38.7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2,291.02 | 19,480.70 | -17,189.68 | -88.24%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999.62 | 17,975.80 | -16,976.18 | -94.44%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23 | 2.58 | -2.35 | -91.09%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 1.52% | 31.03% | / | 减少 29.51 | 个 | | 率 | | | | | 百分点 | | 总资产 | 170,630.96 | 104,286.54 | 66,344.42 | | 63.62% | 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0,419.72 万元,较上年下降 ...
盛景微(603375)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8 12:48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24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和《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了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 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3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 ...
盛景微(603375) -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5-04-28 12:46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 年,我们作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对于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认为其对公司进行的财务报告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认可其专业能力与服务经验,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 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 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
盛景微(6033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8 12:46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 ...
盛景微(603375)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14 11:45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4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 6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 创新园 H7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1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6,960,75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6.649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永刚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 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17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盛景微(603375) - 盛景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14 11:4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司聘 请,委派经办律师出席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 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 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 ...
半导体板块走高 富满微、盛景微涨停
快讯· 2025-04-11 01:38
半导体板块市场表现 - 半导体板块整体走高,富满微(300671)和盛景微(603375)涨停 [1] - 思瑞浦和美芯晟涨幅超过10% [1] - 凯德石英、华岭股份、国民技术(300077)、台基股份(300046)、聚辰股份等股票跟涨 [1] - 暗盘资金正涌入这些股票 [1]
盛景微: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4-03 11:35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为确保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制定须知,并提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2] 会议相关信息 - 会议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14:30 [2] - 会议地点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6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H7公司会议室 [2]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是董事长张永刚 [2] - 参会人员需于2025年4月14日14:00 - 14:30持材料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1] - 提问股东需事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申请并提供发言提纲,议案表决开始后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1] - 禁止未经许可录音、拍照及录像,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干扰会议秩序等行为 [1] - 股东只能选现场或网络投票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已登记领票未投票视为弃权 [2] - 除特定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2] 委托理财议案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最高不超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签署法律文件及实施相关事宜 [3] - 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保荐人光大证券已发表同意意见 [3]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3]
盛景微(603375) -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4-03 10:45
资金使用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2亿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8] - 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期限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8] 决策流程 - 需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文件[8] - 议案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保荐人同意[8] 会议安排 - 会议4月14日14:30在无锡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5][6][7] - 股东14:00 - 14:30签到,见证律师为锦天城律所[5][6]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3-28 23:45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包括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募投项目延期、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等事项,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各议案均获通过且符合相关规定 [1][65][74] 董事会会议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5名,由董事长召集主持,监事和高管列席,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程序合规 [1] 董事会审议议案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自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有效,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决策实施,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 [1][3][4] 募投项目延期 - 在不变更实施主体、用途和规模下,将“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至2027年3月,议案已获战略委员会通过,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 [5][7] 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 子公司维纳芯拟出资400万元与无锡聚联等增资参股无锡聚荷达,投资后占股11.43%,资金为自有,不影响合并报表范围,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议案已获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董事赵先锋回避表决,4票同意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8][10][48] 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具体内容详见相关通知,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 [10][11] 委托理财详情 概况 - 目的是增加收益保障股东权益,额度不超2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资金为闲置自有,产品为信用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用于高风险投资,由董事长决策实施,按规定披露信息 [15][17][18] 审议程序 - 2025年3月2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监事会和保荐人同意 [21] 对公司影响 - 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25] 专项意见 - 监事会认为有利于提高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保荐人认为符合法规要求无异议 [26][27] 股东大会通知 基本情况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4月14日召开,召集人为董事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起止时间为4月14日,涉及相关业务账户投票按规定执行,无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31][32][33] 审议事项 - 议案已获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无特别决议、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34][35] 投票注意事项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平台投票,首次登陆需认证,多账户股东表决权按总和计算,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所有议案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35][36] 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37][38][39] 登记方法 -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登记需提供相关文件,登记时间为4月11日,可信函或邮件登记,现场登记地址为公司会议室,提供联系电话和邮箱 [40][41][42] 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概况 - 2025年3月28日董事会通过议案,维纳芯出资400万元与无锡聚联等增资参股无锡聚荷达,投资后占股11.43%,无锡聚联等各投资200万元获5.71%股权,因公司董事和董秘为无锡聚联有限合伙人,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51] 关联方介绍 - 无锡聚联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无锡富鑫,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公司董事和董秘为其有限合伙人,尚未开展业务,非失信被执行人 [53][54][55] 目标公司情况 - 无锡聚荷达成立于2024年12月,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营薄膜传感器及模组开发,以研发为主未营收,2025年2月末总资产96.84万元,净资产 -41.16万元,增资后投入500万元用于量产设备,维纳芯以自有资金增资,交易定价基于团队经验和市场情况,遵循公平原则 [55][56][59] 目的和影响 - 目的是拓展智能传感器领域,实现协同赋能,符合维纳芯战略定位,完善市场布局,但存在业务发展未达预期风险,不影响财务和合并报表范围,不损害股东利益 [60][61] 审议程序 - 董事会通过议案,关联董事回避,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61][62] 保荐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事项符合规定无异议 [63] 监事会会议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主持,采用现场表决方式,程序合规 [66] 监事会审议议案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 认为有利于提高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规定,同意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理财,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67][68][69] 募投项目延期 - 认为符合实际情况,不影响项目进行和资金投向,不损害股东利益,符合规定,同意延期,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70][71] 募投项目延期详情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96,086.33万元,净额86,408.42万元,超募6,045.71万元,已存放专户管理并签署监管协议 [74][75] 延期情况及原因 - 将“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至2027年3月,原因是场地建设进度和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将谨慎使用资金,跟进进度确保合法有效 [77] 重新论证情况 - 项目实施必要且可行,延期模块项目可提升产品性能和交付能力,研发中心项目可提升研发能力,公司具备相关技术和团队基础 [79][80][81] 对公司影响 - 延期符合规定,不改变实质内容,不影响正常经营,不损害股东利益,公司将加强监督提高资金效率 [82] 审议程序 - 2025年3月2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 [83] 专项意见 - 监事会和保荐人认为符合规定,同意延期事项 [8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