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家纺(60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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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家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4-12 09:19
会议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7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6] -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14时召开[7] 投票情况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7]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7]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人,代表股份175,572,800股,占比67.7449%[8] -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比0.0000%[8] 会议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3项议案[11]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等均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13]
水星家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2 09:19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 1487 号公司 5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6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75,572,90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67.7449 | | 的比例(%) |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
水星家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4-12 09:19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3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于 2024 年 03 月 27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4-020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 2024 年 04 月 01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 5 名激励对 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时,公司尚未 开始筹划本激励计划,根据上述 5 名激励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其本人在自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系正常交易行为, ...
水星家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04-07 07:38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3月26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3月27日至4月5日对拟激励对象公示10天[1] - 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异议[2]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 - 激励对象任职资格、条件等符合规定[3][4] - 监事会认为公示程序及主体资格合法有效[4]
水星家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4-01 09:51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4月12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多个时段[10] - 会议地点在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公司5楼会议室[10] - 会议由董事长李裕陆主持[10] 审议议案 - 审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4][10] 授权事项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与计划有效期一致[21]
水星家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2024-04-01 08:51
回购计划 - 公司拟用5000 - 75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1] - 回购价格不超21.53元/股[1] - 回购期限不超12个月[1]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回购3245900股[2] - 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1.2354%[2] - 成交最高价15.456元/股,最低价14.15元/股[2] - 支付总金额47457720.63元(不含交易费用)[2]
水星家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3-26 11:18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 配体系,激励公司任职的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 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 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 ...
水星家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2024-03-26 11:18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0 日至 2024 年 04 月 11 日(每日上 午 09:30-11:30,下午 13:00-17:00) 证券代码:603365 股票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 2024-015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 受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委托,独立 董事吴忠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04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吴忠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研究员,上海同济 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 ...
水星家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03-26 11:18
2、若因为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权益的,董事会有权对 授予数量做出调整。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所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 | | 获授的限制性股 | 占授予限制 | 占公告时公 | | --- | --- | --- | --- | --- |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票数量(万股) | 性股票总数 | 司股本总额 | | | | | | 的比例 | 的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1 | 王彦会 | 董事 | 30 | 6.37% | 0.11% | | 2 | 孙子刚 | 财务总监 | 8 | 1.70% | 0.03% | | 3 | 田怡 | 董事会秘书 | 6 | 1.27% | 0.02% | | 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68 | | 人) | 427 | 90.66% | 1.63% | | 合计 | | | 471 | 100% | 1.79% |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本激励计划 ...
水星家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4-03-26 11:18
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1]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未包括独董、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2] - 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2] 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草案)》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合规[3] - 限制性股票授予和解除限售安排合法且不侵犯股东利益[3] 其他安排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3] 计划影响与决策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且不损害股东利益[3] - 监事会同意实行本次激励计划[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