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60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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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石油:和顺石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2 09:44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忠召集和主持,应 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4-025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 予价格的议案 ...
和顺石油: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02 09:44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七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和顺石油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石油"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现 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本 次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 合称"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所涉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有关 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律师在工作过程中,已得到和顺石油的保证:即公司业已向本所律师 提供了 ...
和顺石油: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6-24 09:53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致: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和顺石油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和顺 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 相关事项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的有关文件和 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专项 核查意见所必需的材料, ...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24 09:53
利润分配 - 2023年每股派现金红利0.1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4] - 参与分配股本170,418,00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41,800元(含税)[4] 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2024/6/28,除权(息)和发放日2024/7/1[2] 其他数据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5] - 摊薄后每股现金红利约0.0983元/股[5] 税收政策 - 不同股东群体股息红利所得税政策不同[7][8][10]
和顺石油(603353)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0620)
2024-06-21 09:08
分组1:充电站运营及建设情况 - 公司明确布局新能源充电站作为第二增长曲线,正按战略方向抓紧投建 [1] - 以长沙为中心,逐步向湖南省以及珠三角、长三角区域开展业务,和顺新能源团队逐步扩大,后续投建速度将提升 [2] - 第一批充电站选址集中在和顺加油站旁,车流量好,热力情况满足且用地成本低,400 余万会员车主有望转化为充电站用户 [2] - 已投运的充电站近期数据表现良好,单桩充电量能达到 200 - 300 度/天 [2] 分组2:充电站投建资金来源 - 公司现金流好,无有息负债,银行授信额度多,自上市以来无商誉,发展第二增长曲线轻装上阵,后续结合市场情况,不限于利用自有资金或其他可行方式扩大充电运营规模 [2] 分组3:毛利率情况 - 未来几年公司油品业务毛利率不会有较大波动,充电站毛利率大致在 20%,高于传统业务,随着充电站规模扩大,整体毛利率将呈上行趋势 [3] 分组4:传统主业发展规划 - 传统主业经营稳健,有意向针对热力情况良好的加油站资产扩张,尽量选择可同时扩建充电站成为综合补能站的地点,符合双主营战略规划 [3] 分组5:分红规划 - 公司自上市以来注重投资者回报,每年实施现金分红,去年进行中期分红,未来结合业务发展状况,在实际经营允许时争取以更好业绩回报股东和投资者 [3]
和顺石油(603353) -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6-04 10:39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收入分为油品销售和其他业务,其他业务包括非油、运输、仓储及充电桩服务,这些业务都能为公司贡献收入和利润,但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于油品销售[2][3] - 公司管理层薪资与考核结果挂钩,考核结果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管理层始终坚持做好经营管理,以增强长期回报投资者的能力[2][3] 内部控制管理 -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来将继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3]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2024-05-24 07:34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4-023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核查,吴立宇先生的父亲吴永先生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35,800 股(8 笔),成交金额合计 790,905 元;累计 卖出公司股票 35,600 股(9 笔),成交金额合计 780,353 元,交易累计收益-10,552 元(即卖出成交金额-买入成交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永先生尚持有公 司股票 200 股。 二、 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获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吴立宇先生及其亲属均对 上述违规行为深表歉意并积极配合核查、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 措施如下: 1、 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 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 ...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2 11:03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4-022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 58 号和顺 大厦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21,179,300.0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71.1071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忠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 ...
和顺石油: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2 11:01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 东大会"或"会议")。 本所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会议出席人员 1.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7 人,所持股份总数 121,179,300 股,所持股份总 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下同)的 71.1071%,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5-22 11:01
激励计划 - 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 自查情况 - 自查期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4月26日,核查对象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2] - 3名核查对象自查期有买卖股票行为,系正常交易,其余无此情形[4] 保密措施 - 策划激励计划时限定人员范围、登记相关人员并采取保密措施[5] 内幕信息 -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利用或泄露内幕信息情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