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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09:31
制度修订与生效 - 制度于2025年7月修订[1] - 制度生效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25] 管理工作对象与方式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等[5] - 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5] 沟通渠道与内容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8] - 在官网开设专栏并利用公益网络平台[6]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多方面信息[7] 会议相关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2]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管理负责人[14][15] - 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16] 培训与档案管理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15]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21] 特定对象接待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等实行事前预约并签署承诺书[19] - 接待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十年[21] 信息披露 - 活动发布重大信息应在两交易日开市前正式披露[22]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09:31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虽未超百分之五十但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管理监督 - 公司对子公司从组织、财务、经营决策等方面管理监督,实行集权和分权结合原则[3] - 公司财务部门对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实施指导、监督[9] 财务报告 - 子公司于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公司报送该季度财务报告并委托审计[10] - 子公司应按公司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财务报表接受公司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10] 规划与计划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3] - 子公司应于每年结束前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4] 交易事项审议 - 子公司发生特定交易事项,应根据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部分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5] 重大信息报告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经营、财务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信息[17] 重大事项管理 - 子公司重大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对外投资等十一项[18] - 子公司审议重大事项前需向公司汇报,获批后才可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8] 关联交易 - 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报告义务[19] 信息披露 - 子公司总经理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负责汇报工作[19] - 控股子公司需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重要文件[19]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审计内容多样[22]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离子公司时需履行离任审计[22] 检查制度 - 公司对子公司经营管理实施检查制度,分例行和专项检查[22] 绩效考核 - 公司建立对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23] 其他 - 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比照本制度管理[25]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09:31
舆情管理制度 - 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3] - 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负责决策部署[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控管理,采集官网等信息[4] 舆情分类与处置 - 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5] - 重大舆情小组决策,一般舆情董秘处置[6][7] 其他规定 - 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违规追责[9] - 2025年7月修订,董事会解释修订[1][11]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09:31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1] 审核与报送要求 - 董事会秘书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审核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6]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广东证监局和上交所[7] 保存期限 - 公司应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 豁免情形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4]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后续披露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5]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5] 申请流程 - 相关部门申请暂缓、豁免披露需填写审批表并经审核、审批[6]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稿)
2025-07-30 0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5年1月30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187.1418万元[7]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7500.00万股,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股3739.20万股占比49.856%[14] - 广州松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808.10万股占比24.108%[14] - 广州纬岳贸易咨询有限公司持股602.70万股占比8.036%[14] - 北京昆吾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62.50万股占比7.500%[14] - 浙江瑞瀛钛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37.50万股占比4.500%[14] - 上海谨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62.50万股占比3.500%[14] - 嘉盈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0.00万股占比2.000%[14] - 苏州金泽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37.50万股占比0.500%[14]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1]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9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4] 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5] 利润分配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07]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07] - 成长期或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07] - 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9]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十天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1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2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9]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09:31
战略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1] 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组织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小组职责与细则执行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并提提案[1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7]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09: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2] - 选聘应具备多项资格,近3年无相关不良情况[2][3]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履行多项职责[5] - 选聘方式有多种[5] - 选聘程序包括多环节[6] - 选聘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等,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费用报价不高于15%[7]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肯定则续签,否定则改聘[9]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9] 审计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关注变更事务所、执业质量问题等情形[11]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审计费用等信息[1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有审计期限限制[14] - 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4] - 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5] 文件保存与制度实施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5] - 制度由审计委员会制定、修订和解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7]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09:3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长是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报送主要责任人[3] - 未经董事会批准,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 公司应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相关档案[10]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制作备忘录并提交相关档案[15][16] -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应报送及补充提交知情人档案[16] - 内幕信息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十年[17] 违规处理与信息提供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应核实追责并报送情况[20] - 公司向大股东等提供未公开信息应备案并签协议[18] 信息控制与人员管理 - 公司及知情人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不得外借资料[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内幕交易或操纵价格[27][28] - 公司可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9] - 公司应加强对知情人的教育培训[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解释权归董事会[25]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09:3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6]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并提建议[6] 决策流程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11] 会议规则 - 会前五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可委托[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秘书保存,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2]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稿)
2025-07-30 09:31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形 - 适用于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30%且股东会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情形[1]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且可集中使用[1] -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表决时,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以选举董事人数[1] - 多轮选举时,按每轮应选董事人数重新计算累积表决票数[2] 选举表决要求 -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选举表决分开逐项进行,累积投票额不交叉使用[2] - 选举独董时,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独董人数,只能投给独董候选人[3] - 选举非独董时,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非独董人数,只能投给非独董候选人[3] 投票注意事项 - 选票数可集中或分散投,不得超最高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3] - 选票使用总数超实际表决权总数或所投候选董事人数超应选人数,选举票无效[3] - 选票使用总数小于或等于有效选票数,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