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邦股份(60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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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邦股份(6032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1:16
审计计划与报告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审计流程 - 内部审计通知书需在审计实施五日前送达被审计对象[12]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申诉[12] - 审计委员会接到申诉后十五日内根据权限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3] 审计委员会与人员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处罚,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并向交易所报告[22] 审计职责 - 审计部应对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评估[7] - 审计部应审计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7] - 审计部应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7] - 审计部应将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作为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必备内容[16] 内控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年报时披露该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19]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至少每两年要求其对与财报相关的内控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19]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20] 其他 - 审计部对违反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可向董事会建议给予处分、追究经济责任[22]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3]
诺邦股份(60323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1:1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4]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提出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3]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7]
诺邦股份(603238)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1:16
中小投资者定义 - 除公司特定人员及大股东外的其他股东为中小投资者[3] 股东会计票规则 - 涉特定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投票单独计票并披露[5] - 单独计票需登记相关信息[7] 投票方式 - 股东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中小投资者任选[7] 结果披露 - 宣布表决结果提示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7] 公告要求 - 决议公告、法律意见书等包含相关计票内容[11] 施行时间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3]
诺邦股份(60323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1: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不得在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3] - 审计委员会或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8] - 续聘符合要求的事务所可不公开选聘,变更应公开招标[11] 文件资料与权重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9] - 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费用等信息[11] - 聘任期内可根据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本期审计费用金额、定价原则等[12]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12] 改聘与变更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如分包转包、执业质量缺陷等[14] -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应在相关公告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6]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如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多次变更等[18]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需关注[18]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18] - 发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按规定处理责任人[18]
诺邦股份(603238)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1:16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本实施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 ...
诺邦股份(6032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1:1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 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 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或其他公开渠道上公开披 露。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及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 ...
诺邦股份(603238)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1:16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 ...
诺邦股份(60323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1:1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5] - 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6] - 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最近36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等[7] - 过往任职未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出席[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最近12个月内无不得担任情形[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4]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职务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14]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5]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16]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16]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独立董事职权与委员会设置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2]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2] 其他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3]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人员的股东[23]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
诺邦股份(60323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1:16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 ...
诺邦股份(6032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1:16
董事会构成与会议召开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3]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议时召开临时会议[4][6][7]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提前发通知[8]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会议方可举行[11]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书面记名,提案超半数董事赞成通过[16][19] 独立董事管理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与会人员签名[20][22]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2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董事会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