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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依股份(60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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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依股份(603215)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4 12:21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01,781,543.67元,累计未分配利润达382,921,631.76元[4]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559,517,744.04元,同比增长4.02%[22] - 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192,990,999.28元,同比增长15.56%[22]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3,020,489.70元,同比增长125.73%[22]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08元,同比增长8.00%[23]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27%,较上年下降1.97个百分点[23] -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15.60亿,同比增长4.02%[28] - 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为2.02亿,同比增长13.34%[28]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10,382,247.24元[25]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158,385.00元[25]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1,974,078.73元[26]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总计为8,790,544.39元[26] - 公司持续深挖客户需求,强化供应链头部优势,荣获国际顶端品牌Versuni(飞利浦)年度最佳供应商[28] - 公司持续开发新品,累计获得专利268项,展现中国智造实力[28] - 公司通过新设路线公司香港富依和新加坡立达通,于泰国罗勇府设立二级子公司泰国富浩达,投资建设泰国厨房家电工厂项目[29] - 公司积极布局咖啡机、制冰机、环境电器等潜力赛道,持续打造多场景多品类产品矩阵[29] - 公司着力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加快咖啡机新品牌等多品牌战略布局,控股子公司广东悦觉全新创立“露茉”品牌[29] - 公司实施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9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9.8099万股,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29] -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小家电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30] -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小家电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油炸锅、煎烤器、咖啡机等[32][33][34][35][36]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60亿元,同比上升4.02%,净利润为2.02亿元,同比增长13.34%[40] - 公司在小家电领域已占据主要市场份额,与国际知名家电制造商和品牌商合作,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并实现量产[38] - 公司采取高度自动化及规模化的生产战略,拥有智能制造基地,持续进行研发创新,贴近市场需求[38] - 公司持续加强品质建设,通过ISO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能满足各项测试标准和认证要求[39] - 公司组织结构完善,管理团队精干,信息传递高效,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并保持高效管理团队[39]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9,517,744.04元,同比上升4.02%,主营业务收入1,544,791,957.77元,同比上升3.72%[41][42] 公司股权及员工激励 -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70,746,787.13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5.06%[148] - 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无新增计划,仅设立宁波比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154]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被授予限制性股票,持股数量和市价有所变动[155] - 公司建立了公正合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工作能力和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基本薪酬和绩效[156] 公司环保与社会责任 - 公司已通过ISO 14001:2015认证,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处理达标[162] - 公司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3,891吨,采用清洁能源发电和减碳技术[163] -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LED平板灯节能,全厂区建设太阳能光伏项目减排二氧化碳3891吨[164][165] 公司股票管理 - 公司将严格遵守股份限售承诺,违反将导致收益上缴或扣留[176] - 公司将在锁定期满后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票[180] - 公司如违反减持承诺,减持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未上交将扣留现金分红[184] 公司法律责任 -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195][198] -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194][197][198] - 公司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否则将督促发行人回购新股[196] - 公司承诺代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担全部费用,确保不会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盈
比依股份: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4 12:21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金沪法意[2024]第 084 号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021-3886 2288*1018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比依股份、公司 | 指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2023 年 | 指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 | | 激励计划 | |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 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 | | | | 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 | | | 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 | | | | 要激 ...
比依股份: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24 12:2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国杭州市线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s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is g .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5170号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依电器)管理层编 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比依电器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比依电器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比依电器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2023年12 ...
比依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2024-04-24 12:2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 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 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 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 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 ...
比依股份: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4-04-24 12:21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号)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66.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0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312,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4,745,600元(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8,566,9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22年2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 [2022]03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原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将原项目 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232,010,741.34元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比依科技有限公 司的"中意产 ...
比依股份: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4 12:21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实现净利润 201,781,543.67 元,本次按 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 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 382,921,631.76 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 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 3.75 元(含税),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0,746,787.13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5.06%,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 激 ...
比依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4 12:2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 | | 62 | | --- | --- | --- | | 第十二章 | 附则 |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英文全称:Ningbo Biyi Electric Appliance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 88 号 邮政编码:3154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8,568,599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宁波比依电器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现持有统 一信用代 ...
比依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2:2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职。现就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 | | | | | 议案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相关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的议案》; | | | | | | |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 | | | | | |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 | | 议案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 | | 的议案》; | | | | | | | 议案五:《关于修订公司若干治理制度的 | | | | | | | 议案》; | | | | | | | 议案六:《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 | | | | | | 东大会的议案》。 | | 11 | 2023 | 年 | 11 | 第二届董事会 | 议案一:《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 ...
比依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2024-04-24 12:2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 履行各项职责,情况如下: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 |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内容 | | --- | --- | --- | --- | | 1 | 2023.3.17 | 第一届审计委员 | 议案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 | | | 会第九次会议 | 议案》 | | 2 | 2023.4.18 | 第一届审计委员 |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会第十次会议 | 议案二:《关于公司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 | | | | | 议案三:《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 | 议案四:《关于同意报出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2 | | | | | 议案五:《关于公司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 | | --- | --- | --- | --- | | | ...
比依股份: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告
2024-04-24 12:21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 项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授权 公司董事会有权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 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该议案涉及的变更系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所 致,属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