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龙股份(60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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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龙股份:天健所关于圣龙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2024-04-22 12:34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35448881 股,发行价每股 12.52 元,募集资金 443819990.12 元,净额 438974718.76 元[11] - 截至期初累计项目投入 15783.95 万元,利息收入净额 71.54 万元[13] - 本期项目投入 2438.81 万元,利息收入净额 10.87 万元[13][15] - 截至期末累计项目投入 18222.76 万元,利息收入净额 82.41 万元[15] - 应结余募集资金 25757.12 万元,实际结余 1621.96 万元,差异 24135.16 万元[15] - 实际与应结余差异原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185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6000.00 万元,理财产品收益 364.84 万元[15]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合计余额 16219579.88 元[16][18] 项目投入与效益 - 年产 350 万套高效节能与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承诺投资总额 31382.00 万元,本年度投入 2438.81 万元,累计投入 5707.29 万元,进度 18.19%,本年度实现效益 2820.59 万元[2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 12515.47 万元,累计投入 12515.47 万元,进度 100.00%[24] 资金使用决策 -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730.52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55.66 万元[25] -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向公司及子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 12 个月[25] -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同意使用 6000.00 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25]
圣龙股份:天健所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4-04-22 12:34
财报审计 - 审计公司对圣龙股份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资金往来汇总表审计并出具报告[3] - 审计工作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7]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20日[9] 审计结论 - 审计公司认为汇总表如实反映圣龙股份2023年度相关资金往来情况[8] 公司责任 - 圣龙股份管理层需提供真实、合法、完整资料并编制汇总表[5]
圣龙股份:圣龙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伟军)
2024-04-22 12:34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万伟军) 作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做到勤勉尽责,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致力于维护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履行 职责。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万伟军,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造价工程师,宁波市会计领 军人才。曾任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宁波市镇海蛟川会计师事务所部 门经理、宁波雄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浙 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雄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浙甬资 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兼任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合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 ...
圣龙股份:圣龙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2 12:34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和沟通会5次,对定期报告、担 保事项、审计师聘任、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定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等事项进行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独立性 强,专业水准较高,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 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向公司 董事会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 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
圣龙股份:圣龙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公告
2024-04-22 12:34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取得人民币活期存款利息收入27.19万元[3] - 2023年公司取得人民币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19.02万元[3] 数据情况 - 2023年末公司在鄞州银行人民币存款余额为270.73万元[3] - 2023年末公司在鄞州银行应付票据余额为8442.63万元[3] 未来展望 -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在鄞州银行存、贷款余额预计均不超4亿元[1][3] 其他新策略 - 关联银行业务额度议案获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2][7]
圣龙股份:关于聘任杨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4-04-22 12:34
人事变动 - 2024年4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聘任杨明为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2] - 聘任新财务总监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勇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3]
圣龙股份:圣龙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卓平)
2024-04-22 12:34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卓平) 作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做到勤勉尽责,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致力于维护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履行 职责。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8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均按时出席。 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本人认真审议各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赞成票。本人还通过公司专门委员会对本人分管事项 展开了相应工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 独立董 | 本年应 | | 亲自出 | | 以通讯 | 委托出 | | 缺席次 | | 是否连 | 出席股 | | --- | --- | --- | --- | -- ...
圣龙股份:圣龙股份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2 12:34
授信融资 - 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300,000万元授信额度[1] - 授信含非流动资金贷款等可循环使用[1] - 实际融资额视公司需求定[1] 抵押授权 - 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可作抵押物[1] - 股东大会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签文件合同[1] 审批流程 -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
圣龙股份:圣龙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2 12:34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5/6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唐彬彬 | | 李霞 | | 王振 | |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13 | 年 | 2017 | 年 | 2011 | 年 |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 | 2010 | 年 | 2017 | 年 | 2012 | 年 | | 司审计 | | | | | | |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2013 | 年 | 2017 | 年 | 2012 | 年 |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 | 2023 | 年 | 2021 | 年 | 2019 | 年 | | | 签署的上市公司审 | | | | 签署的上市公司审 | |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 计报告包括梦百合、 | | 签署的上市公司 | | 计报告包括润普食 | | |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恒林股份、诺邦股 | | 审计报告包括圣 ...
圣龙股份:圣龙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2 12:34
经核查独立董事余卓平先生、陶胜文先生、万伟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宁波圣龙汽车 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余卓平先 生、陶胜文先生、万伟军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 ...